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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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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女人在感情、婚姻中容易受到傷害,有些女人就發現自己的丈夫在外有了小三,丈夫還用錢去給小三買了房子不知道怎麼處理,以下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

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1

丈夫爲小三買房原配能否追回房產

如果購房款是屬於共同財產原配妻子是可以主張追回財產的,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丈夫不能私自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爲;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2

一、丈夫給小三買房子可以追回嗎

1、大家諮詢的這個問題需要分情況來看,如果丈夫是以自己名義給小三購買房子,不過房產登記在小在名下的情況下,那這套房子是要不回來的,不過可以要回購買房子時的費用,當然需要提供銀行轉賬單。

2、另外如果丈夫是將房子贈與給小三,這個情況下還要看一下這套房子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前個人的財產,那是無法要回來的;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那可以要回來,要回屬於自己的一辦。

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 第2張

3、丈夫給小三買房子可以追回嗎,另外如果這套房子是丈夫在遺囑中給小三的,那麼這種情況她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同樣可以要回來。大家都知道遺產繼承應該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另外是第二繼承人,還有第三繼承人,跟小三沒有關係。

二、原配要小三還錢怎麼辦

1、如果原配跟小三要錢,那要看一下這個費用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丈夫拿的是婚前個人財產給小三使用的,像這種情況原配是沒有權利跟小三再要求退還的,因爲如果後期夫妻兩人離婚,個人財產也不會拿來進行分割。

2、如果丈夫是將婚後共同財產拿出來給小三使用,比如買了房子買了車子,像這種情況肯定損害了原配的合法利益,所以原配只要準備好充分有利證據將小三告上法院,然後要她退款就可以,法官肯定會宣判小三及時返還的。

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3

婚內出軌 老公買給小三的房子能要回來嗎?

案例回顧:

小燕跟現在的老公一起奮鬥了5年,纔買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小家,按理說這也算患難夫妻,感情深厚。男人有錢就變壞,經濟條件一轉好,她老公就在外面找了別的女人。小燕發現的時候,堅決要求離婚。

但是小燕老公死活不肯離婚,說他和小三隻是逢場作戲,玩玩而已,並保證一定和小三斷乾淨。再也不出軌。當時孩子才1歲,捨不得孩子和這艱難建立的一切,小燕也原諒了他。之後他表現得很好,對小燕和孩子都很關心,對雙方父母也很孝順。

誰知一次偶然的機會,小燕從她老公的一兄弟老婆嘴裏得知,她老公和那小三在一起三年了,一直都沒有斷!去年四月份還拿家裏的錢給小三買了100平的房子,安了一個小家。

小燕回憶起老公此前跟自己說要跟朋友合夥做生意,需要60萬,振振有詞而且問什麼答什麼也很誠懇,再想到老公給小三買的房,氣得混身發抖,鐵了心要離婚,那給小三的房子,真的就白送了嗎?

接下來說重點:

婚內出軌,出軌方給小三買的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這種問題得先看看法律的規定再來分析。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實行財產共同制,除非有書面約定,否則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掙的錢都歸夫妻共同,不分彼此。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爲: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爲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爲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老公買房給小三如何追討 第3張

什麼意思呢?你可以主要考慮兩點:

一是“夫妻相互代理權”。

雖然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支配,但夫妻作爲一家人,需要處理的事情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麼日子是過不下去的。

“夫妻相互代理權”就是說,對於一些事情,法律默認夫妻一方已經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買菜的時候,賣菜的人就無需詢問買菜這件事有沒有經過夫妻另一方同意,因爲法律默認已經取得同意。

二是重要決定要取得一致意見。

就是說這種夫妻之間的代理權也不是無限制的`。對於生活中瑣碎的、影響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適用這種制度。但是對於有些重要,由一方單方決定是不合理的事情,則必須要由夫妻雙方明確同意。

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房產賣掉,這就需要雙方共同決定。從法律的概念上來說,不經另一方同意私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屬於無權處分,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無權處分一律無效。

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說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無權處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經支付合理的價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擁有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善意取得。

回到案例中來,丈夫給小三的房子能要回來嗎?

這必須得首先回答給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給小三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由於這種把房子給小三的行爲不僅沒有經過夫妻雙方同意,而且是免費的,所以是無效的,給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來的。

要如何才能把房子要回來呢?

如果房子確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給小三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時纔可以要回來。比如有證據證明該套房產是由丈夫出資,可以申請法院向房產交易調取該套房屋的資料,其中就包含首期款,從中可以看到刷卡聯是不是由小燕丈夫的銀行卡支付的,也可以申請法院向開發商調取資料,看看定金是不是小燕丈夫交的。

如果證據充分,可以要求撤銷贈與,要回房產。

房產追回之後還是要離婚怎麼辦?

如果一方出軌,給第三者購房,都屬於單方處置財產,侵佔了夫妻另一方,也就是侵犯了另一方的財產份額。比如案例中的小燕,有權向“第三者”追回屬於自己的那半份份額,而屬於其丈夫的那半份財產,則屬於自願性質,小燕不一定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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