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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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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離婚證對於我們而言還是比較重要的,或許在某個時刻就要用上了,而辦理離婚時也需要走一些流程步驟,下面爲大家分享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1

一、補辦離婚證要哪些手續

1、申請:雙方當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受理審查:民政部門接到材料後,當場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和其他證明材料,並覈對無誤;

3、登記:雙方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簽名、按指印。工作人員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後,登記編號、打印離婚證;

4、發證:辦理以上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補發給雙方離婚證書。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了結婚證後提交給公證機關。

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二、補辦離婚證所需材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或戶藉證明和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戶口本上沒有註明離婚的,還要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補辦離婚證需要的手續包括雙方當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民政部門接到材料後,當場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和其他證明材料,並覈對無誤等,具體的規定如上。

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2

一、 離婚證丟了怎麼辦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了結婚證後提交給公證機關。

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第2張

二、 離婚證補辦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證丟失,如果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註明離婚也可以。 如果戶口本上沒有註明離婚,根據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關於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對結婚證離婚證丟失或毀壞的,不能補發。你只能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 ( 居 ) 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原婚姻登記機關經覈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你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你申請覈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准後,依法爲你出具《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結婚證》或《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離婚證補辦一般要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請補辦。事先要到檔案局查閱婚姻檔案並出具婚姻檔案證明。

1、 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

三、 相關法律常識

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覈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在離婚證丟失或者毀損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補辦離婚證,補辦了之後自然也就可以處理其他的事情了。但是離婚證的補辦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在手續、材料上面都有要求。不過,我們要注意補辦離婚證並不是領取離婚證,此時其實不要求當事人雙方都親自前往補辦。

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3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1、 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補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第3張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覈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註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7、最後是由登記員向雙方宣佈解除夫妻關係並給予離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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