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9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現在離婚的概率是很高的,如果夫妻兩人感情破裂,到了離婚的時候,那也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事,特別是關於財產分割的問題,那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1

一、婚後買的房子在離婚時怎麼分,看看你是哪一種情況

1、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據規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爲對自己子女一方個人的贈與,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共同還貸的部分,覈算後給對方一半的補償。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麼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房子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名下

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名下的,視爲父母對雙方的贈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

3、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出資方子女一方名下

根據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應當按照當時雙方父母出資所佔的出資比例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婚後購房,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出資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還貸,認定爲共同共有。如果父母出全資的,一般認定爲按份共有。如果雙方父母與子女婚後財產共同出資構成首付款,父母出資視爲對對方的贈與,一般認定房子爲夫妻共同共有。

4、婚後購房,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子女雙方名下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房產共同所有,分割時應該平分。婚後購房,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子女雙方名下的,一般即便出資額不等,也是平分。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

5、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出資購買房屋

婚後購房,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處理後再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個人財產處理。如果房子在雙方或對方名下,那個人財產出資行爲視爲對對方的贈與,整個房子按共同財產處理。

6、婚後購房,雙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購房款

婚後雙方共同借款部分購房款,屬於共同債務,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有房產。婚後購房,雙方借了全部或者部分購房款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債務屬於共同債務。

7、婚後一方借了全部購房款或全部首付款

婚後購房,一方借了全部購房款的`或者全部首付款的,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對方認可並共同還款的,那麼房屋就是共同房產,當然債務也是共同債務。如果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還借款的,如果沒有其他因素,那就是個人財產了。

二、協商無法達成協議怎麼辦

婚後買的房子在離婚時的分配可以協商處理,協商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四)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五)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六)由於我國住房制度多樣化,住房權屬狀態也是多樣化的,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2

一、婚後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後共同使用的房屋,在離婚時的處理方法:

一般情況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只有一處住宅,所以離婚時在分割房產上往往爭議比較大,尤其處於目前樓市的漲幅較大,夫妻同爭房產所有權的情況比較多。

房產爲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姻存續不足八年,產權很明確的房產,在離婚時的分割方法很明確,按照一方的個人財產處理。但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擴建的,增值部分應視爲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應對共同部分中非產權人所有部分有所體現,屬於另一方應得的分額,由產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

房產確屬共同所有,但離婚時雙方均爭產權,而該共有房產又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的住房情況和照顧扶養子女的一方或無過錯方等的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應給予對方相當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照顧女方。

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方以無房居住爲由,要求暫住的,其要求應屬合理,另一方應予協助,但共住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對於離婚時,由一方承租的公房,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處理。

婚後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則處理。產權的歸屬一般以產權證上記載的產權人爲準,沒有產權證書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約人爲準,對於其中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房款或還貸的部分,另一方應予以補償,尚未還清的按揭貸款,由產權人負擔。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 第2張

二、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如何處理

一方有隱匿和轉移財產行爲時的處理方法:

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過程中很有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一方並不知道某項共同財產的存在,或者明知某項共同財產存在但不確知具體數額,又或者明知某項共同財產的存在對方卻矢口否認。

例如,家裏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離婚時男方只承認一半存款的存在;再如,女方離家出走已經一年了,一年後回來提出離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賺了大錢,無法確定她在這一年內的具體工資收入。

在離婚之訴中,請求法院對某項財產進行離婚分割時,請求方對該財產的存在和該財產確屬夫妻共同財產負有舉證責任。如果遇到上述種種情況,您必須對對方隱匿或否認的財產進行舉證。您可以自己進行一些簡單取證,例如,如果對方隱匿了自己的工資收入,可以到對方的單位去調查。

但是如果共同財產涉及到知識產權、公司股利等方面,則取證的難度就較大了;而且即便是簡單的調查取證,如果受到當事人的阻撓也是困難重重的。如果確有取證的必要和可能,而且又能夠提供必要的線索,則在此建議您聘請律師幫助您取證。

《民法典》對離婚時隱匿財產的行爲,給以了懲罰性的規定。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隱匿轉移財產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3

八種離婚分割房產的情況:

1、婚後共同買房: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爲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 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還貸型: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爲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爲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爲夫妻共有財產。比較複雜的情況。

4、繼續苦哈哈還貸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着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爲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種情況相同。

婚後財產離婚怎麼分房子 第3張

5、閃婚閃離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有爹媽摻合型: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爲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爲債權人不能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2 1型: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

(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

(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準夫妻買房型: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爲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爲,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