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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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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離婚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現象,對於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共同財產的分割等等都是大家比較重點關係的問題,以下了解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1

1、離婚後戶口分立或遷轉

(一)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離婚後回遷戶口

離婚後戶口回遷應依以下程序辦理:

首先,如果離婚當事人是農村戶口的,要取得當地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遷入的證明。

其次,離婚當事人要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因此離婚當事人應到現在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最後,離婚當事人應持相關材料到遷入落戶的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因此,離婚當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持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擬落戶的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同意遷入的證明,到擬遷入落戶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

離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方式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兩種離婚方式的優缺點如下所示:

(一)協議離婚優點是時間短、費用低、壓力小;其缺點是: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藏有後患。

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二)訴訟離婚的優點是,除調解情形外,法院是根據法律規定處理雙方的爭議,較爲公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護。當事人一般比較尊重法院的判決,能自覺履行判決內容;其缺點是:

1、訴訟時間可能較長;

2、提出離婚的一方可能達不到離婚的目的;

3、當事人法庭相見,互相指責、互揭隱私,彼此很可能都受到更深的感情傷害;

4、子女可能被牽扯到訴訟中來,受到不利影響等等。

三、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一)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二)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爲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爲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爲,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 第2張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爲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

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最新資訊(《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2

一、離婚後戶口該怎麼處理

離婚以後,一個家庭就成爲兩個家庭,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戶口登記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須遵循“三原則”:一是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二是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爲常住人口,三是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常住戶口。所以離婚以後夫妻的戶口要分開。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夫妻雙方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二、離婚戶口遷移手續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 第3張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三、離婚後的相關證明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四、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3

一、離婚後戶籍該怎麼辦?

1、遷回原戶籍所在地

遷回原戶籍是指遷回爸爸媽媽的'戶籍。可是要歷經一系列的程序流程,最先要徵求村團體的允許,隨後再提交申請,申請辦理獲得准許以後纔可以遷回原戶口。僅僅離婚戶籍如何遷回孃家人呢?

離婚後的戶口遷移,女性通常是遷出的一方,這並不是防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開展。有關,離婚戶籍如何遷回孃家人,在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有關要求。中國公民能夠依據本地戶口的相關要求,原戶口所在地允許遷回的,能夠就回遷回婚前原戶口所在地。

2、另立一個獨立戶籍

戶籍離婚後怎麼辦? 另立一個戶籍是和丈夫或是是妻子分離的前提條件下單獨立戶,儘管還是一個戶籍詳細地址,可是戶籍在法律法規實際意義上是分離了,或許遷回戶籍地得話,也要資詢本地的戶籍管理部門。

離婚後戶口處理新規定 第4張

3、有關小孩的戶籍的難題

一般來說夫婦彼此離婚後,歷經人民法院的判斷,假如孩子撫養權歸誰,小孩的戶籍就跟哪一方走。這一難題實際上是個蠻關鍵的難題。假如是一個大城市裏的人與一個大農場裏的人結了婚,隨後就非常容易產生那樣的難題,又想爲了寶寶的發展前途考慮到可是夫婦兩人又不捨得捨棄自身的孩子撫養權。

這就會變爲一個十分繁雜的難題了。假如小孩判給的是女性,小孩的戶籍還要隨女性的挑選,有將會會歸到外公的戶籍上,有將會會去女性另立一個戶籍,也是將會維持在原先的戶籍。

4、戶籍維持不動

儘管挑選了離婚,可是依然能夠挑選維持戶籍不動,前提條件是彼此都允許,並且不容易對相互的衣食住行導致危害。一般來說,挑選這類方法的人不多,由於終究早已離婚,同用一個戶籍是多少會一些難堪,並且如今離婚的夫婦年紀都較爲小,大部分是會再次剛開始第二段婚姻生活的,因而終究會還是要遷出戶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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