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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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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於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係到學校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爲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根據教育部、公安部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對學生宿舍的安全負責,必須指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具體的安全措施,明確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事故隱患,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學生宿舍安全。

第三條 防火是學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點。必須保證學生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宿舍工作人員和住宿的學生都有保護、愛護的責任,並會使用滅火器、會使用室內消防栓。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損壞應及時報修,過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更換。發現起火時要立即報警,並立即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將火撲滅在初起階段。學生宿舍要按照學校規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員爲骨幹、學生爲主體的義務消防隊,擔負學生宿舍火災初發時的撲救工作。

第四條 在學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員,均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和安全用火規定。在學生宿舍中佈設電源線路,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有專業電工施工,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違章使用電器。禁止在學生宿舍內生明火、焚燒物品、點蠟燭、使用液化氣等,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經保衛部門批准。

第五條 學生宿舍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嚴格值班紀律。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確需進入的要進行登記。持物出宿舍時應查驗身份證件,並對所持物件進行登記,特別是對計算機出樓要嚴加盤問。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臨時住宿的,必須經學生所在院、系領導批准並出據文字證明,宿舍管理部門才能安排住宿,否則要令其離開,不聽勸阻交保衛部門處理。

第六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進行經商性活動,凡發現工作人員或者學生有經商行爲的,宿舍值班人員要及時制止,制止不聽的,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禁止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推銷產品或買賣物品,一經發現,保衛部門要扣留產品或物品,嚴格查對其證件,對無證或證件不齊的人員沒收其物品,並進行處罰。

第七條 學生宿舍是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樓梯和通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或者停放自行車,嚴防在出現突發事件時造成羣死羣傷的重大事故。學生宿舍建築設計的緊急疏散通道要能隨時打開,禁止將疏散通道隔斷作其他用。

第八條 學生宿舍要設置安全可靠的曬衣架,凡有陽臺的宿舍曬衣服只能在陽臺內進行。沒有陽臺的宿舍在窗戶外或走道內設置曬衣架,必須使用曬衣叉收曬衣服,禁止學生站在窗臺上、站在曬衣架上、站在活動物體上去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第九條 學生的現金、有價證(卡)、貴重物品等,要加強保管,不得亂丟亂扔,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並加密碼。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部門處理。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時,應迅速向周圍同學發出求助信息,將作案人員擒獲,扭送保衛部門處理,或報告保衛部門來人現場處理。

第十條 學生在宿舍內放置的計算機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關於加強計算機及互聯網管理的規定、制度使用計算機,禁止使用計算機收集、製作、傳播危害國家安全、黃色、影響學校穩定等信息。

第十一條 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學生宿舍,學生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要按規定主動上交保衛部門,否則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其他人員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生宿舍時,應及時勸阻並迅速報告保衛部門,保衛部門要立即派人收繳,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禁止在學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鬨等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爲;禁止在學生宿舍區張貼各類宣傳廣告和商業廣告。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議,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爲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牀,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牀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並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說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衛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爲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爲應及時勸阻,並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爲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櫃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衛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櫃頂、牀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牀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牀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牀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牀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牀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週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後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牀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乾淨整齊。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3.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每週進行以室爲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牀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週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臺及櫃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牀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牀、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爲,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牀、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牀、物品櫃、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櫃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於模範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於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於學校的聯繫。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係。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後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衛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瞭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衛生,每隔三週換洗一次牀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打開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牀上躺臥,請勿在樓道、宿舍吸菸。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範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衛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儘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繫。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爲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規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起牀後迅速整理內務工作,由值日生打掃衛生,離開前關好門窗。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準備就寢,舍長查清人數後報宿管人員,值班人員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2、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吵鬧,影響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熄燈就寢;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及時關燈,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經允許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能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門前或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手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三、檢查、評比標準:

(一)宿舍紀律:

1、晚寢熄燈鈴響後不就寢,說話、打鬧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機、遊戲機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網等)夜不歸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換牀位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而無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宿舍紀律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確責任人則分別扣宿舍內班級5分。

7、沒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8、吸菸、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

9、破壞室內外設施,除索賠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衛生、內務整理:

1、衛生(5分):要求打掃乾淨,垃圾清除,無污水,牀底等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暖壺、洗刷用具等相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值日生未打掃者扣班級5分,垃圾未清除、打掃不徹底、垃圾傾倒於門口處、物品擺放雜亂等酌情扣1——3分。

2、牀上:要求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飯渣、雜物等;.不疊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臉盆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否則每次扣所在班級1分/每人次。

4、牆壁: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否則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門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紀律、衛生、內務等管理事務;

2、值日生負責好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物品排放等情況;舍長要做好督促、指導;

3、宿舍紀律、衛生、內務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教幹、班主任、學生會檢查,成績記入班級量化管理積分。

4、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5、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爲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一同抽查記分;

7、根據檢查積分等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學期末根據宿舍紀律、衛生、內務整理等情況評選優秀舍長,並給所在班級加5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4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牀,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後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設備和門、窗、牀、門鎖不得損壞,牆壁不得粘貼。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裏大聲喧譁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菸、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摺好後統一放在牀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乾淨衣服摺好放在枕下或櫃子裏,換洗衣服放人桶子裏,褥子鋪平拉直,牀上儘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躺在牀上看書。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學生宿舍實行財產包乾到人,每人一牀、一櫃,其餘財產屬本房間學生公共使用。爲維護好學校財產。特訂立本制度,請各位同學認真執行。

1、開學初學校給每個同學安排一個牀位、一個櫃子、並進行登記,學期結束進行驗收。請每個同學愛護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公用財產,共同維護,誰損壞誰賠償,請大家互相監督,並及時向管理員或班主任反映情況,若有損壞,又不舉報,則有同房間的人共同賠償。

3、房間裏的牀,櫃子都是統一擺放的。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不得私自互相調換變動使用。一經發現違規,則嚴肅處理。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不用時及時關好龍頭及燈開關。

5、爲使宿舍財產免遭破壞,嚴禁在宿舍內打籃球踢足球。

6、宿舍財產損壞賠償標準

1)牀:損壞牀護欄,賠15元

損壞牀腳及牀沿鋼架一根賠40元

損壞橫檔小角鋼賠10元

損壞小扁鋼賠3元

損壞牀鋪板視寬度賠5——35 元

2)生活櫃:損壞櫃正面板一塊賠30元

損壞層板一塊賠10元。

損壞側面板一塊賠50元。

3)損壞水龍頭一個賠8元。

4)損壞球閥一個賠10元

5)損壞水管視粗細長短賠5——10元

6)損壞燈管一個賠7元

7)損壞燈開關一個賠5元

8)損壞鐵門一扇視面積和部位賠10——100元

9)損壞窗子一扇賠30元

10)打破玻璃一塊賠5元

11)損壞門插銷一個賠2元

7、損壞財產必須在一週內將相應賠款交給管理員,由其交到總務處,學生賠款後應向管理員索要賠款收據。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6

一、指導思想

學生宿舍信息員是在會計系團總支直接領導下,爲系部宿舍管理服務工作提供信息參考的大學生羣體。主要從事宿舍一線管理、服務、信息的收集及反饋工作,爲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協調管理與服務,加強宿舍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二、信息員聘任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善於思考,有較強的觀察、綜合、分析能力和信息處理能力以及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參與宿舍管理服務的積極性,秉公辦事,敢於反映宿舍實際情況。

3、有較強的溝通協作能力,善於聯繫老師和同學,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

三、信息員職責與權限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陣地的維護人:宿舍信息員應積極響應學院、系部有關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帶領本班級宿舍開展各項活動,及時準確反映本班級宿舍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溝通,及時上報,對系部負責,對同學負責,搭建好系部與學生之間的橋樑。

2、宿舍安全責任人:宿舍信息員是本班級宿舍安全責任人,關心所負責宿舍的安全問題,包括財產、人生等安全,及時向老師反映情況,並與系部簽訂宿舍安全責任狀。

3、宿舍衛生環境建設責任人:宿舍信息員是本班級宿舍衛生環境責任人,主動與班主任、班委、舍長、自管會成員溝通,營造良好的宿舍衛生環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監督人:宿舍信息員代表本班級宿舍監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彙總學生對宿舍服務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大學生宿舍論壇等渠道及時反映問題。

四、信息員的管理

1、學生宿舍信息員管理工作由會計系團總支直接負責,由會計系大學生自律管理委員主席團具體負責。

2、學生宿舍信息員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進行一次,由班級推薦、自主報名兩種方式選聘,學生畢業時自動解聘。並填寫《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宿舍信息員情況登記表》,發放聘書,報系部備案,畢業時進入個人檔案。

3、學生宿舍信息員按班級、宿舍產生,每班2人(1女1男)。設年級宿舍信息員組長2名,負責本年級宿舍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及宿舍信息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據工作需要,每月組織召開 1—2 次學生宿舍信息員會議,以大學生宿舍論壇活動爲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總結與交流工作情況,集中反饋學生意見與建議的處理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召開宿舍信息員會議,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工作落到實處。

5、學生宿舍信息員納入學生幹部隊伍考覈,每學期進行總結表彰,根據現實表現,給予適當加分。對違反學院、系部相關規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宿舍信息員,將給予全系通報批評,並解聘。對錶現出色、成績突出的學生信息員授予“優秀學生宿舍信息員”稱號,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優秀學生宿舍信息員”每學期評選一次。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爲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強化宿舍育人功能,培養良好的生活行爲習慣,提高大學生“講學習、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的良好道德素質,激發同學們愛校如家的熱情,充分展示當代大學生的精神風貌,在校園中形成一個奮發向上、銳意進取、文明和諧、舒適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現制定體育教育系宿舍衛生評比辦法並加以實施:

(一)、優秀宿舍

1、地面乾淨,宿舍內無垃圾

2、牀鋪平整,被疊規範,統一對門放置

3、被罩、牀單、枕巾乾淨

4、牀下物品擺放有序

5、小櫃放置合理,櫃面乾淨,櫃上物品擺放整齊

6、毛巾、衣物統一有序掛置

7、牆面清潔,牆角無蜘蛛網

8、門窗及玻璃乾淨,無泥漬,窗臺潔淨,不亂放物品

(二)、行爲規範

1、愛護宿舍內公物

2、不向走廊、窗外(陽臺)外潑水、扔雜物

3、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擇優條件

1、寢室文化氛圍

(1)、寢室佈置幽雅,空氣清新

(2)、張貼物有一定的時代文化氣息

(3)、具有創意及環保意識

2、寢室衛生方面

(1)、地面乾淨無雜物

(2)、宿舍內無積水、無異味

(3)、牀鋪整潔乾淨

(4)、書桌物品擺放有序

(5)、洗臉檯檯面乾淨,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3、寢室團結方面:寢室成員關係和睦,具有團隊協作精神

4、寢室紀律方面:寢室成員無違規、違紀行爲(違犯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等)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職責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景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後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午時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午時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後,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景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准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併爲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異常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爲,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彙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一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景,如有人爲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牀,準時參加早鍛鍊,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忙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忙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本事。

9、不得從事以盈利爲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儉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繫,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爲,並上報學工處。

12、做好爲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9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牀後,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牆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牀兩面相對。桌面和櫃頂要保持乾淨,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於牀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後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並及時清倒垃圾於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週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乾淨。衛生間每週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週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並於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爲“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牀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後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後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淨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於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菸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並記1次違紀;

10.內外牆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各樓層宿管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班生活委員和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範,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抽菸、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三、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櫃。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一層各宿舍(含水房、衛生間,由宿管老師負責)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四、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峯期,各樓層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打開樓梯照明燈並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西樓梯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雙休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開具離校單(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接聽電話、安全保衛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爲善、與鄰爲伴,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不許竄牀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1

爲確保學校學生宿舍安全,保障學校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減輕學生家長的壓力和焦慮,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有學生寄宿的學校來說,宿舍安全問題更是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火災、校內傷害、流行疾病等惡性事故,就會對學校、學生、家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爲此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爲了消除宿舍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確實抓好學校的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要求政教處重視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處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擬定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爲。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成立學生宿舍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政教處主任爲副組長,政教處爲職能部門,宿管組長、生活老師、宿管工作人員爲組員實行三級管理。 各級宿舍安全工作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實際、掌握情況、狠抓制度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常規檢查,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迅速解決。

三、制定制度,提高職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學生,須填寫好《寄宿生登記表》。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交清住宿費後,憑發票由宿管老師統一安排寢室、牀位,辦理住宿登記,寄宿生須按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牀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牀位。住宿證應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補辦。

2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學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學校規章制度,準時進出宿舍,按時就寢。熄燈後不得串門、洗衣服,不得大聲講話,入睡後不得再出寢室。

3 、寢室內不得出現明火,嚴禁使用蠟燭、點燃的蚊香;不得損壞安全、消防和用電設施;嚴禁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拴掛蚊賬。

4 、宿舍內不得打撲克、下棋、搓麻將、賭博。嚴禁吸菸、喝酒。

5 、每個寢室設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室人員的值日安排和紀律監督。室長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困難和同學商量解決,營造一個溫馨、和諧、整潔的“家”。有問題報告老師,幫助同學糾正錯誤。督促檢查本宿舍衛生、紀律。準時參加室長工作例會。

6 、寄宿生住校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須憑班主任的准假條,交宿舍管理人員留底後方可回家。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2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牆面、棚面、無灰塵、無塗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設備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淨,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裝垃圾,並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3

爲了提高內宿管理質量,培養學生自理、自立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使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促進學校良好校風、學風的建設。特制定此制度。

一、內宿紀律

學生宿舍管理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爲習慣,培養學生自愛、自強、自律的品質。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定,服從寢室管理員的安排,接受寢室管理員的教育。

2、宿舍清潔衛生實行輪值管理,每個星期有指定的樓層長和室內值日生。

3、內宿學生必須在學校住宿,不準在外面租房或住同學家。學生按指定的牀位就寢,未經允許不準自行更換牀位。因故需要外宿者,須經班主任、級組長批准,並向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否則以無請假外宿論處。

4、學校飯堂吃飯,無特殊情況不能在外面吃飯,不得帶外賣或方便麪進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內就餐,如果特殊情況,可以向宿管辦申請。

5、保持宿舍內整潔,室內要做到五統一、五乾淨。即被褥擺放(疊成軍被型)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衣(衣櫃內)、鞋、帽擺放統一;口杯、曬衣架擺放統一;清掃工具擺放統一。地面桌面乾淨、衛生間陽臺乾淨、牆壁天花板乾淨、門窗玻璃乾淨、服裝鞋襪乾淨。

6、要保持宿舍、樓道安靜,不喧譁、不打鬧、不使用其他照明或電器設備、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7、搞好個人衛生,儀表端莊,服裝整齊,在校期間必須統一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走出宿舍區,不得踩鞋跟。

8、禁止抽菸、喝酒、賭博、盜竊、打架的不文明行爲。

9、服從生活教師的管理,積極支持宿舍長和樓層長的工作,樓層長和宿舍長對工作要認真負責,要熱心爲同學服務。

10、嚴禁男、女互串宿舍,有事必須通知宿管老師。嚴禁男、女間交往過密,不得單男單女單獨行走在一起。

11、必須在規定時間回宿舍,不得到操場或校園某個隱蔽角落逗留,甚至不能到施工現場玩耍。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按時就寢,熄燈後不準點蠟燭、蚊香,不準講話或做其他事情。

12、申請住宿、退宿必須經家長同意,班主任、級組長覈實,德育處批准後,宿管老師辦理入宿、退宿手續,方可住宿和退宿。

13、學生在寢室內應講文明,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弘揚正氣,有正確的集體輿論,使宿舍成爲優秀的生活集體。發揚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作風,節約用水、用電,愛惜糧食,愛護公物(牀鋪、門窗、燈具、風扇、空調、鎖等),損壞或遺失公物應照價賠償。

14、各宿舍A牀爲舍長,負責維護寢室紀律、安全和安排打掃寢室衛生,全寢室學生必須服從室長安排。

15、在上課和學校放假期間,宿舍長應指派專人負責關窗、鎖門,以保證寢室安全。

16、早、晚自習課及課間操不得逗留在宿舍裏,除生病執校醫室證明,經宿管老師批准才許可。同宿舍同學要互相關心,發現同學有病或出現特殊情況,要立即報告宿管老師,及時處理。

二、內務衛生要求

1、每個宿舍都要擬訂內外衛生公約,排出衛生值日表,做好每週宿舍內外清潔工作。

2、每天搞好寢室內務整理,打掃環境衛生。建立輪流值日製度,定期大掃除和評比制度。要保持寢室乾燥,勤洗髒物,各種陳設要排列整齊。

3、每月初組織一次全面的衛生大掃除和內務整理,由宿管老師、學生會宿管部組織檢查評比。

4、住宿生要自覺養成文明行爲,不得在房間內洗臉、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仍果皮、紙屑、雜物、或者潑水,不得隨地吐痰,室內垃圾裝袋,由值日生及時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門口,溼衣服不準晾宿舍內,不準在宿舍用膳。

5、做好個人衛生,認真搞好內務,確保宿舍整齊清潔。保持廁所清潔,做到便後隨手沖洗。

6、建立宿舍衛生檢查記錄和衛生評比制度,表揚衛生較好的宿舍和個人,對不遵守衛生規則或不認真完成衛生工作的宿舍或個人,視情節給予整改、重掃、扣分等處分,情節嚴重者停宿或退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要求

1、愛護宿舍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隨意塗改、張貼,不得隨便變動牀位,不得任意搬動室內固定物件。

2、節約用水,用水後關緊水龍頭。

3、節約用電,宿舍內無人時要隨手關燈、關空調、關風扇。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吹風筒、電熱杯、手機充電器等電器。

4、嚴禁將違禁物品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內打球、下棋、打撲克、玩遊戲機等。

5、對於違反公物保管使用條例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者作停宿、退宿處理,甚至給予行政處分。

四、安全要求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吸菸、點蠟燭、燒紙物,堅持消除一切火災隱患。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各棟樓的大門由宿管老師負責,學生上課時間及時關鎖好,嚴禁任何人出入,嚴把此關,杜絕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上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峯期,各樓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打開樓梯照明燈並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梯要按規定樓梯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5、值班安全

上課(含晚自習)期間不得回宿舍,特別情況須有專用校醫的證明或班主任簽字的假條證明,並詳細登記後方可進入。學生不得帶外來陌生人員進入宿舍。

6、人際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爲善、與鄰爲伴,杜絕打架鬥毆、翻爬圍牆等惡性的事件的發生。不許串宿,嚴禁男、女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洗澡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拿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7、其它安全條例

(1)上課和自習時間各宿舍要自行鎖門。

(2)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的人員,不得帶外宿生或陌生人進入宿舍,遇特殊情況須徵得宿管老師同意,違者必究。

(3)宿舍如發現失盜事件,要及時報告宿管老師和學校有關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4)受到停宿處理的住宿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宿舍;受到退宿的學生應於一周內將行李搬離宿舍。

每星期五(六)18:00—星期日19:00前,未申請雙(單)休日留宿的同學必須離開宿舍回家。暑寒假期間,除學校特批之外,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

五、日常生活常規管理要求

1、開水器管理規定

爲了學生宿舍開水器統一管理,保證有足量供水時間和水溫100?C以上。促進節能降耗,節約用水,本規定:

(1)嚴格用開水瓶打開水,嚴禁將水桶、臉盆、塑膠瓶等物品裝開水。

(2)按順序排隊打水,嚴禁插隊。

(3)嚴禁在開水器喧譁、追逐、打鬧、擁擠等現象。

(4)供應時間:早晨6:00—晚上22:50。

2、洗衣房和涼衣服使用管理辦法

(1)洗衣房要定期爲全校住宿生免費清洗牀單、枕巾、牀簾、桌簾(每半月一次),被罩、窗簾(每月一次)。

(2)嚴禁將內衣、內褲帶入洗衣房,大件衣服按宿舍爲單位劃分,每間宿舍集體一天只洗一次,不得多洗或亂洗。

(3)洗衣房內洗滌時嚴禁在洗衣房內嘻笑、打鬧,切實注意安全,防觸電、防意外事故,發現不安全因素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4)洗衣房只許當天值日生出入。非正式值日生一律禁止入內。

(5)各宿舍長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換部件。洗衣機等設備屬正常損壞,須及時上報,不得自行維修。人爲原因損壞的,按價賠償,情況嚴重的,按價雙倍賠償,嚴重者,以勒令退宿處理。

(6)洗衣要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做到開機時有人看守,離開時切斷電源,並節約用水,節約能源和物資,嚴禁浪費,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違章操作機器,造成事故,追究責任,另將停洗一個月。

(7)對不按規定時間洗取涼衣服的宿舍將予以通報批評。對拾錯衣物,不及時送回,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按偷盜行爲予以紀律處分。

(8)各值日組長及時、全面的打掃好洗衣房內務,確保洗衣房整潔,凡是檢查不合格,將通告批評,屢教不改,停洗一個星期。

(9)爲了他(她)人健康,凡是患有皮膚病或其他傳染病一律不得將衣服帶入洗衣房。

(10)各宿舍涼衣服一律涼在內陽臺,如將溼衣服將扭幹後和大件衣服涼在內陽臺外杆上,毛巾和內衣、內褲統一涼在內杆,凡是不按要求將按內務處罰處理。

(11)開放時間規定:

週一至週五12:00——14:00;16:45——19:00;22:00——22:40

週六:12:00——14:00

週日:17:50——19:00;22:00——22:40

3、公共浴室管理制度

(1)住宿生洗澡每天洗一次,分別可以在宿舍內和公共浴室,每人每個輪次最長洗澡時間不超過20分鐘,注意節約用水,如果發現超過規定時間或浪費水,按有關條例處理。

(2)各宿舍學生到公共浴室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輪次洗澡,做到不夾塞、不捅擠,文明禮讓,不替他人搶佔水龍頭。

(3)輪到公共浴室洗澡的宿舍要保持肅靜,不洗澡的同學一律在宿舍休息,嚴格遵守休息制度。

(4)到公共浴室洗澡時要講文明、講禮讓,要愛護公共浴室內的一切設施和物品。

(5)不準在公共浴室內吃東西、洗衣服,不得將洗漱用品隨地丟棄,垃圾一律扔入桶內,注意保持澡堂內衛生。

(6)不搶用、強用他人洗漱用品,在洗澡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嚴禁在公共浴室內瘋鬧、喊叫等。

(7)嚴格執行進出公共浴室時間,洗完澡後須及時回宿舍,不得在公共浴室逗留。

(8)要妥善保管好個人的錢物,嚴禁將貴重物品帶入公共浴室。

(9)開放時間規定:

週一至週五12:00——14:00;16:45——19:00;22:00——22:40

週六:12:00——14:00

週日:17:50——19:00;22:00——22:40

4、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與調試:

(1)每次使用時必須在有手動鍵往紅色方向轉,用手試水的溫度,大概在16秒左右方可使用。

(2)節約用水,嚴禁用熱水洗衣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3)供應時間規定:

週一至週五12:30——13:00;16:40——19:00;22:00——22:40

週六:12:30——13:00

週日:17:00——19:00;22:00——22:40

六、來訪登記規定

1、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進入寢室必須由學生本人陪同到值班室登記,登記後方可進入。

2、值班人員必須檢驗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證件,做好登記,告知注意事項,方可准許入內。

3、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離開宿舍時值班人員要註明離開時間,做好檢查,方可准許離去。

4、學生家長或外來人員進入宿舍不登記,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5、值班人員發現學生家長強行進入宿舍,或發現可疑之處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門衛室。

七、請假規定

1、除週六晚——週日下午,以及固定節假日以外,住宿生不得隨意回家,如有特殊情況,使用請假條經過班主任或年級長、德育處審批後,向宿管老師請假,凡是電話請假一律無效,按缺勤處理。

2、週日晚必須在7:00前回宿舍,並按時到教室參加晚自習。

凡是違反以上述各條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宿甚至退宿處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覈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牀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牀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牀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爲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覈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牀挺設置牀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繫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牀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牀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牀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覈,建立衛生檢查考覈記錄臺賬,作爲系部年終績效考覈內容,考覈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爲系部年終績效考覈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牀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牀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牀順序一線擺放牀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皁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裏、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牀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牀、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覈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覈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牀鋪(25分):牀單、被褥、枕巾不整潔,牀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牀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牀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牀、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爲損壞門窗、玻璃、牀、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爲,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爲;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禦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爲,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繫、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爲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繫,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爲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爲,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爲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爲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爲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繫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繫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爲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爲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保持聯繫。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繫。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覈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建立巡查考覈臺賬,將巡查考覈結果記錄詳實,作爲年終績效考覈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

爲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創造一個安靜、美麗、文明、溫馨的住宿環境,特擬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保持寢室整齊、清潔、衛生。

1、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個人衛生。勤換衣服,按時洗漱。

2、寄宿生要自覺按要求搞好宿舍內務,保證做到不亂倒污水、垃圾,不亂拋紙屑果殼雜物,不隨地吐痰,不將食堂膳食帶進宿舍,大小便要進池,保持房間、走廊、盥洗室、水池的清潔衛生。

3、室內一切器物按要求擺放整齊,宿舍衛生要做到“六面光”。

(1)天花板、門窗、牆壁無灰塵、無印跡、字跡。

(2)壁廚、空牀、箱子上整齊清潔。

(3)公用地方、窗臺、盆架乾淨無雜物

(4)字紙簍內無垃圾,掃帚擺放整齊。

(5)地面牀下乾淨,無果殼雜物。

(6)門前走廊無積水。

4、宿舍內務整齊劃一,落實規範要求,室內蚊帳、被子、枕頭、擺放一致,各種用品排列成線,不亂掛衣物。

5、經常開窗,保持空氣新鮮,值日生負責當天的門窗啓閉和打掃衛生。

二、團結互助,講究文明

1、行爲文明,互相關心、照顧、幫助,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教育。保持安靜,嚴禁吵鬧喧譁,起鬨鬥毆,鬧事等現象發生。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損壞公物,除按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2、其它寢室無人時,不得擅自入內,借別人的東西應先徵得物主同意,並按時歸還。

3、禁止在宿舍內搞不健康的活動,禁止抽菸玩撲克。不看內容不健康的書刊,不張貼品味低下的字畫照片。

4、養成文明習慣,不向窗外亂扔雜物或亂倒水。

5、室長要帶領本室同學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全室同學,開展爭創文明宿舍活動,督促本室值日生做好室內外衛生工作,每月由室長召開一次舍務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

1、按時起牀,動作迅速不拖拉。按時出操,參加早鍛鍊,有病憑醫務室證明向宿舍管理人員請假,由生活指導老師做好記載。

2、按時就寢,熄燈後保持安靜,不講話,不開錄音機,不吹奏樂器,不做影響別人睡眠的動作。

3、必須在宿舍規定的關門時間前進出宿舍區,否則作違紀處理。

四、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1、上課期間,寄宿生一律不得回宿舍。如有極特殊情況,須在宿舍管理人員處填寫登記單,由其陪同進宿舍。

2、嚴禁攜帶易燃或危險品進入宿舍。嚴禁私自安裝電燈等電器,嚴禁點蠟燭,嚴禁露宿樓上平臺。

3、要弘揚正氣,對滋擾宿舍、偷竊等壞人壞事,要敢於鬥爭,並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班主任報告。

4、嚴禁私自留非本室人員住宿,如擅自接待外來人員(含來校探望的親友)留住宿舍,按治安管理法規處理。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住宿生不得擅自回家或留宿在外。

5、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一定數量的現金可暫時存放在老師處。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規定,對有違紀行爲的住宿生第一次勸告,第二次實施紀律處分,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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