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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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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摩托車是很容易使人摔傷的,而且摩托車和汽車,都是屬於機動車的,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是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以下看看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

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1

需要負責任,摩托車帶人摔成重傷是需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主要的賠償項目如下: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交通費。

6、殘疾賠償金。

7、被撫養人生活費。

8、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

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

法律分析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2

摩托車人受傷千萬不要認全責,小車無責也要賠償摩托車

摩托車與汽車發生事故,有人員受傷的,小車不要着急認全責。小車無責不代表不用負賠償責任,也是要賠償摩托車的。要按照交強險的限額內給予賠償,依據如下:

1、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即使車主沒有購買交強險,其本人也應按交強險應賠付部分進行賠償。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是法律規定車輛必須要購買的)。

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 第2張

所以即使小車無責,也要讓交強險最大限度承擔賠償費用。在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無責任不等同於不用承擔賠償責任。在交通活動中,機動車危險性大,而行人和非機動車相比而言處於“弱者”地位。在同等條件下,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和民事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時,無責車輛承保公司需在交強險無責範圍內賠償。要注意的是即使小車未購買交強險或交強險到期未及時續保的,那麼也要按照交強險的賠償範圍自己承擔賠償,這是由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的宗旨所決定的。

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3

坐摩托車摔傷了誰負責

事故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來劃分的,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對發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程度來確定。交警的責任劃分結論將會是下列五種責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不同的責任,承擔的賠償責任的比例也會不一樣,因爲賠償責任是以承擔的事故責任爲主要依據的。

別人騎您的摩托摔了屬於有違章行爲人的責任。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摩托車人摔傷有沒有責任賠 第3張

賓利被摩托車撞上責任怎麼認定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爲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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