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健康養生 > 有關餐飲合同範文6篇

有關餐飲合同範文6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6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餐飲合同範文6篇

餐飲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路,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錶底數爲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承租方不再負責繳納。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合同 篇2

甲方:焦作瑞豐紙業有限公司

乙方:

爲搞好食堂工作、方便職工就餐,注重飲食衛生,提高飯菜及服務質量,根據員工食堂管理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勞務承包合同如下: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爲乙方無償提供職工食堂的場地、設施、設備、炊具與餐具(以交接清單爲準);

2、

3、 免費爲乙方提供水、電、燃煤,並保證正常供應; 甲方食堂管理員及甲方伙食委員會有權對乙方的飯菜質量、品種、環境衛生、服務態度實行監督考覈和指導;

4、 食堂所有設備、用具、餐具的添置及維修,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購置或維修;

5、 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由甲乙雙方共同採購,由甲方指定專人對購進物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由甲方保管且負責辦理入庫手續,發現不合格物品甲乙雙方責任人各賠償50%;

6、 免費爲乙方提供住宿,所配物品如有損壞和丟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制度;

7、

8、 負責辦理食堂的“衛生許可證”工作; 在餐廳設立職工意見箱,對職工所提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乙方應於考慮和採納,甲方將整改情況在餐廳予以公示;

9、 在內部審計監督配合下,對職工食堂每月進行一次盤點,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次給予責任人1000元以上罰款;

10、 食堂所配電動三輪車,只限於食堂送餐及購買物品;

11、 有權對乙方安排的小炒廚師及服務員提出調整;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予以調換,每延後一天罰款50元,從乙方當月勞務報酬中扣除。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在承包職工食堂期間,要遵守甲方勞動紀律和員工行爲規範,以服務職工爲宗旨,按照甲方食堂管理員及伙食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增加花色品種,提高飯菜質量,降低飯菜成本,乙方每月盈虧幅度不得超過2%,超過此規定則扣當月總報酬的2%-4%,全年累計盈虧不得超過最後一個月營業額的5%-8%,超出部分按實際額數從所提報酬中扣回,並將扣款額有計劃地用於改善就餐職工的伙食,不得挪作它用,並且不得連續虧損和連續盈餘;

2、 乙方必須保證全廠職工每日早、中、晚和運行工夜餐正點供應,並保證每日中、晚餐按時送到現場,保證飯菜新鮮,衛生合口,熱飯熱菜讓職工吃好吃飽,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誤的,則扣其當月勞務費的2%-10%;

3、乙方必須搞好環境(包括設備、設施、地面、餐具、炊具等)和食堂衛生,每餐後必須對所有餐具嚴格消毒,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因管理不善每發生一次中毒事件,扣罰乙方5000—10000元勞務費,並負責醫療費用及其他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焦作市武陟縣衛生防疫站頒發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方可上崗,費用由乙方自理;

5、 乙方人員在食堂就餐,每人每月伙食費計30元,從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6、 乙方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凡親屬、朋友、來賓在職工食堂就餐的,應提前告知甲方,並按規定向甲方交納伙食費,否則以就餐標準2—10倍罰款;

7、 乙方要愛護、保養好食堂的設施和設備,人爲損壞和丟失,要照價賠償;

8、乙方人員的工傷、醫療費以及所發生的社會刑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9、無論何種情況乙方不得收取現金,否則除沒收本金外,再按收取現金額的10倍予以罰款,從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10、乙方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衛生五四制”, 乙方人員工作期間必須佩帶乾淨整潔的勞保用品,由乙方負責提供,否則每人次罰款10元;自覺接受上級衛生部門和甲方工會、伙食委員會的檢查和考覈,凡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200元,不計入成本;

11、乙方向甲方交納貳萬元保證金,正常終止合同時如數退還,如乙方單方終止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

三、勞務報酬的計算和提取

1、乙方勞務費按月營業額的35%提取,未經加工的食品、水、酒不得計入營業額;

2、乙方勞務報酬按以下公式計算:營業額×35%—應扣除部分;

3、甲方當月招待費<1萬元時,按3500元/月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當月招待費≥1萬元時,按實際營業額×35%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4、乙方勞務報酬的提取,由食堂覈算填表,經甲、乙雙方食堂管理員簽字認可,報部門領導審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每月25日前一次性付給乙方;

5、勞務費支付方式爲轉帳支票或現金支票。

四、合同的續簽與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協商合同事宜,如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合同終止,甲乙雙方要認真清點食堂設備、用具和物品,乙方應在合同終止30天前將設備、物品清點造冊移交甲方,凡乙方損壞丟失的物品照價賠償甲方;

3、本合同一經簽字生效後,雙方無特殊情況不得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否則違約方向對方交納一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雙方的義務及其它

1、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員工食堂管理辦法規定,努力辦好職工食堂,爲生產一線服務,讓領導放心,讓職工滿意;

2、每月由甲方組織伙食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參加的食堂工作座談會,乙方派員參加,認真聽取職工意見,制定改進措施,限期改進工作;

3、乙方有義務無條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臨時做飯任務(如搶險搶修等),收入計入當月營業額;

4、乙方每天必須公佈飯菜品種和銷售價格,否則罰款50元/次;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焦作瑞豐紙業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餐飲合同 篇3

立合同書人(以下簡稱甲方)

接收人(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

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 路 號的 店鋪,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店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1、店鋪全部器具,存貨作價人民幣 萬元。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並分別標明價格。

2、上列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付現金。

3、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 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唯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的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

於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 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

雙方訂定 年 月 日爲點交日期,並定於餐飲店現場爲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1、本店清點移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的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清點移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2、店鋪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雷同。甲方應協同乙方辦理店鋪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3、店鋪現承租坐落 市 路 號的租憑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 年,與乙方另行換立足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

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是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是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爲違約處罰。若有其他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合同書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方式:

地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二、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的建築面積約_____平方米。

三、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爲餐飲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範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除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

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爲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爲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自第五年開始的年承包金是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月_____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六、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爲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七、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變動。

3、承包經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八、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在交付給乙方時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於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經營期滿後,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設備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_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範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支付_____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_____元(人民幣)的定金。本合同簽訂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_____元(人民幣),用於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_____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 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_____元(人民幣)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保證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之後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合同 篇5

訂立合同書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爲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爲: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務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六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

乙方。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爲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餐飲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