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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餐飲業合同彙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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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業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餐飲業合同彙編八篇

餐飲業合同 篇1

甲方: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1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間”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特許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項目投資有風險,選擇項目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特許項目。

2.2乙方應爲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便利,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餐廳經營的場所(具有自有場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賃場地)。

2.5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項目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 特許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開辦特許經營店壹家。

3.2經營項目:麻辣空間火鍋。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特許經營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條 款項

4.1乙方在簽訂加盟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 元特許加盟費用。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權益金 元/年。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應交保證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火鍋底料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鍋清油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發送到 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

經理以下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爲人民幣。

第5條 組織類型

5.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爲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爲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 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特許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特許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爲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爲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特許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特許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火鍋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停業經營特許項目(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爲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特許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項目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持,直至終止合同和收回特許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爲。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品牌、保護品牌。

7.2.2負責本特許項目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特許項目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麻辣空間專用火鍋底料、麻辣空間專用火鍋清油、袋裝清油火鍋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餐用具、服裝、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覈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裝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特許期內、特許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特許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最新餐飲加盟合同範本合同範本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持,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食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 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臥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前期籌備經理 元/天/人、前期籌備總廚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外派經理 元/月、前廳主管 元/月、前廳領班 元/月、服務員 元/月、調味師傅 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菜師傅) 元/月、墩子師傅 元/月、小吃師傅 元/月、涼菜師傅 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特許期外、特許範圍外使用特許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稅收、衛生、行政性收費、稅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菜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許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文件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 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爲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2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9.3合同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濫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爲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麻辣空間火鍋”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 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爲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爲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爲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持,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條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特許權或視爲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項目應爲“麻辣空間火鍋”唯一,在特許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項目,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項目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特許合同、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爲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爲,並視爲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爲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11條 糾紛的解決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重慶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乙方現居住地址:

電話:

乙方住宅電話:

乙方辦公電話:

乙方手機:

餐飲業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工資爲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按有關政策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爲: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 %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爲:①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爲:①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3

訂立合同人:甲方:楊清爲

聘用員工 :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臨時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爲餐飲服務員。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職責:負責協助甲方餐飲的調配、銷售、及餐飲店的衛生。

上班時間爲:上午11:30--晚上12:00

每週上班6天,休息1天,一個月按31天計算,上滿26天領全月工資人民幣1500元,一個月30天休息4天,31天休息5天。如每天營業金額超過200元按10﹪提成作員工獎金。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上滿26天領1500元基礎工資。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工資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乙方每天按時簽到,作好銷售記錄,下班時關好水偉德,關好門。)

2、乙方如水偉德、門未關好造成損失,甲方要從工資中扣出損失費。

第六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第一次上班時間次月第2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當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20xx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從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 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爲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餐飲業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二)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元/月。

(三)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____元,計件單價爲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

(四)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三)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並有乙方簽字爲證。

(二)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四)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五)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 (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九、其他約定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業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簽訂的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3、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2、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

3、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六、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2、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餐飲業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 ,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 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7

1.特許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_________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 甲方帳戶所在地爲:_________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_個),並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標誌。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業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性質: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以便於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保證乙方基本的休息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元。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爲元。

(三)實行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爲元,雙方約定的提成比例爲.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夜班補貼元。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並有權提出批評或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爲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三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經協商,雙方就其他事項作如下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或本行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鑑證機關:(公章)

鑑證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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