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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早期思維發展的特點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7.7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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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對一切事物的特點、起源和目的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常常會問“雨是從哪兒來的?”“爲什麼有白天和晚上?”這時,家長不必給孩子詳細解釋科學道理,只需要告訴他這些現象就可以了。比如,“下雨,小樹和草就能長大了。”“白天亮,小朋友可以玩;晚上黑,大家好睡覺。”可見,孩子對事物的理解還是有限的,因爲他們往往只能注意到事物的一些方面,還不能進行有邏輯地思維。

兒童早期思維發展的特點

根據皮亞傑的理論,2~7歲兒童的思維屬於“前運算階段”。這一階段兒童主要是表象性思維,其特點是相對具體性、不可逆性、自我中心性和刻板性。

(1)自我中心(egocentrism)

根據皮亞傑的觀點,前運算思維的基本特徵是自我中心,也就是從自我的角度去解釋世界,很難想像別人的觀點。舉個例子,如果你讓一個孩子和一個玩具熊各坐在桌子的一邊,桌上放一座房子的模型,當你拿出一些不同角度房子的照片,問孩子小熊看到什麼時,大多數6歲的孩子一下會挑出和他自己所看到的畫面一樣的照片。顯然,孩子只能從自己的角度作出判斷,不能理解小熊的角度和自己是不一樣的。不過,有些研究者發現,對於熟悉的場景,並且問題更容易讓孩子理解時,幼兒是能夠考慮到別人的觀點的。比如,在桌子上放着有房子、樹、池塘、草地的模型,讓一個小入圍着模型走,不時停下看風景,這時如果問孩子“小人看到了什麼?”3歲的孩子也能做出正確的回答。

(2)守恆(conservation)

皮亞傑還認爲前運算階段的兒童還不能理解的物質的“守恆”,也就是物質從一種形式轉化爲另一種形式後,物質的含量或性質保持不變。例如,孩子知道兩隻一樣大的玻璃杯裏裝着一樣多的水,當把其中一個杯子的水倒進一隻新的高一些、細一些的杯子裏,水面升高了,這時,大多數3~4歲的孩子會說新杯子裏的水多。他們只注意到杯子的高度。5~6歲的孩子雖同時注意到了杯子的高矮和粗細,但還不能確定這兩者的關係。到8歲左右,孩子纔能有把握地作出正確判斷。對於數量和長度的理解也是如此,如果把堆在一起的鈕釦分散擺放,孩子會認爲鈕釦變多了。把兩支一樣長的筆錯開平行放置,孩子會認爲其中一支更長一些。這說明幼兒的思維只集中於問題的一個維度,還不能意識到一個維度的變化總是伴隨着另一個維度的變化,也不會用同一性、補償性和可逆性來理解事物的邏輯關係。

(3)分類

多數4歲以下的孩子不能按事物的功能和本質對事物進行分類。例如,他們會把貓和椅子歸爲一類,理由是貓喜歡坐在椅子上。在按顏色、形狀分類時,會不斷改變標準,一會兒按顏色排列,一會兒按形狀歸類。到6~7歲,孩子的抽象概括能力才逐漸發展起來。這個階段的孩子也不能夠按照物體的某個特徵將它們按順序排列,除非這個特徵非常明顯。比如,孩子不能按照長短順序將鉛筆排列整齊,但他可以挑出最長的和最短的鉛筆。

(4)想像

幼兒還不能區分想像中的和現實中的事物,認爲太陽會走路,覺得卡通人物和真的人一樣有生命。所以,這個階段的孩子對象徵性遊戲越發感興趣,拿掃帚當馬騎,拿筷子當槍使,和布娃娃辦家家。孩子還常常會做噩夢,變得容易害怕,覺得故事裏的大灰狼和怪物會跑出來。孩子還會害怕閃電、黑暗、水等自然現象,或是害怕身體受傷害。對危險適當的害怕有利於阻止孩子無畏的冒險,保護他們的安全。但過於強烈的害怕會挫傷孩子探索世界的信心和能力,影響性格的發展。因此,家長要注意不要嚇唬孩子,或對孩子的安全表現出過分的擔憂,越小的孩子越容易受到家長情緒的暗示。對於已經出現的害怕,簡單的鼓勵有時並不奏效。家長可以針對原因作解釋,讓孩子相信不用害怕;或者改變環境,讓孩子覺得安全,比如睡覺時開着燈,放輕柔的音樂。如果家長教會孩子對一些情況的應對方法,讓孩子知道自己可以控制局面,他的擔憂和恐懼就會減輕。比如,孩子怕黑,家長可以教孩子開燈來改變環境,或者唱歌來調節情緒。孩子怕水不願學游泳,可以先讓他在臉盆裏捏着鼻子悶水。不要強求孩子一下子克服害怕心理,或因此訓斥孩子。這樣往往適得其反。

處在這個幻想年紀的孩子,經常把自己希望發生的或根本沒有發生的事當作現實,講給別人聽,其實他們並不是刻意地吹牛或撒謊。“我們家有動物園。”“我爸爸帶我去過北京。”有時孩子會編造故事。例如,孩子玩金魚時弄死了一條,他告訴家長有一個壞人進來用刀殺了金魚。這時候,父母不要因孩子“撒謊”而惱火,並急於實施懲罰,最好向孩子解釋金魚是怎麼死的,沒有什麼壞人的存在。“金魚是因爲你拿到水外面活不了了,根本不是別人進來弄的。”不要追究孩子的錯,告訴他該怎麼做。這樣,能夠幫助孩子分清現實和想像、對和錯,而不至造成孩子不必要的羞愧心理。

(5)概念

幼兒初期對概念掌握的廣度和深度都是很差的,他們只能掌握比較具體的實物的概念,而不易掌握一些比較抽象的性質概念、關係概念、道德概念。直到幼兒晚期,兒童纔有可能掌握一些比較抽象的概念。也就是說,孩子更容易理解能親眼看到、接觸到的或親身經歷的東西。比如,孩子能明白兩個蘋果吃掉一個還剩一個,但搞不懂2-1=1。所以這時教他們單純的數學爲時尚早。幼兒對事物的概括能力有限,概括的內容貧乏,一個詞只代表一個具體的東西或特點,而不是某一類事物的共同特徵。到幼兒晚期,概括的內容才漸漸豐富。另外,幼兒概括的特徵大多是事物外部的、非本質的特點。而且概括往往不精確,有時過寬,有時過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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