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人了可以報警查定位嗎,人聯繫不上報警不能定位。定位,屬於技術偵查,必須立刑事案件後,經嚴格的審批程序方可。一起來跟我看看找不到人了可以報警查定位嗎。
人失蹤了報警能不能定位,可以根據情況
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人口失蹤案立案,是有嚴格規定的。如果失蹤只有幾天,公安機關不能立案,只是進行登記。如果失蹤超過三個月,公安機關才能立案。手機定位,需要立案後經嚴格的審批程序,失蹤案是不能輕易進行手機定位的。
那麼,失蹤報警需要什麼條件?
一、什麼條件可以報失蹤
如果是爲了讓法院宣告此人失蹤,那麼依據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爲失蹤人。如果是爲了找人,24小時後即可報案。
二、失蹤立案後多久偵查
報案隨時都可以,即使失蹤幾小時也可以報案,不過立案只有失蹤超過48小時才立案。
立案是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的,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爲,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爲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爲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不能輕易實施定位,對沒有犯罪的人進行定位違反了法律規定和法治精神。如果是成年人走失,必須跟當事人是親人關係,由家屬自行找尋,找尋未果,到公安局報案,進行備案,如果確定是人員失蹤,會進行立案調查
若需要的話,可向上級申請實施技術偵查,尋找失蹤人員。如果是對對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實施技術偵查,必須通過上級審批,會有嚴格的手續和程序 。目前定位不對民用。
手機定位僅用於重大刑事案件偵查、涉及國家安全,軍事機密等少數情形。智能手機定位查找的可能性有,但是條件非常苛刻,只有在開機並啓動了定位服務後纔可能被找到。如果關機,很難找到具體位置。
警方常接到手機丟失報案,也有羣衆希望能通過警方的專業技術找回,但目前手機定位查找只運用於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不會用於民用的。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四條 技術偵查措施是指由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技術偵查的部門實施的記錄監控、行蹤監控、通信監控、場所監控等措施。技術偵查措施的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與犯罪活動直接關聯的人員。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需要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製作呈請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報告書,報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決定書。
人民檢察院等部門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交公安機關執行的,由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交負責技術偵查的部門執行,並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等部門。
人聯繫不上報警不能定位。原因如下:
1、家人找不到了,警察是不可以使用定位的辦法,幫助當事人找的;
2、定位,屬於技術偵查,必須立刑事案件後,經嚴格的審批程序方可。而家人失蹤,目前還不能認定爲刑事案件。是不能採取技術偵查手段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技術偵查措施實施原則】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後,對於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
追捕被通緝或者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准,可以採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110報警服務檯受理警情的.範圍有哪些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羣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