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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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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很多企業都經常會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很多人由於不瞭解這方面的知識都只有放棄索賠,下面就爲大家分享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1

一、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12333電話。對於拖欠工資的行爲,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

公司拖欠工資到哪裏投訴:

1、勞動局

2、勞動仲裁委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

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工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一拖欠勞動者工資。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爲,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因此,如果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情況屬實,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提供的事實、證據,認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公司發出支付令。公司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公司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

申請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後,勞動者就勞動爭議事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先向勞動人事爭議。因此,如果支付令失效,又沒有公司出具的欠條的,按規定只能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公司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那麼是可以通過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合法方式來進行解決的,但是需要提醒各位千萬不能夠通過暴力非法方式解決,否則將會承擔相關責任。比如說可以通過訴訟調解等相關方式來進行解決的。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2

一、公司拖欠工資投訴電話是多少?

公司拖欠工資投訴電話是12333。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 第2張

二、拖欠工資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者可以打電話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爲,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以後應該進行調查處理,並且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也應該保護好舉報者的相關信息,避免遭受到用人單位的打擊報復。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3

一、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1、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話,如果是屬於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員工是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維權:

(1)申請勞動仲裁的;

(2)向法院提取訴訟。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公司拖欠工資應該打什麼電話 第3張

二、拖欠工資需要什麼證據

1、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

2、 用人單位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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