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醫鑑定輕傷的標準,在法律上,將人打傷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輕微傷屬於民事侵權的一種,在當事人協商、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以下分享最新法醫鑑定輕傷的標準。
最新法醫鑑定輕傷的標準1
法醫鑑定輕微傷標準
輕微傷的鑑定標準爲輕微損傷的下限,未達到標準的爲不構成輕微傷。
(一)、頭頸部損傷
1、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2、頭皮創。
3、頭部外傷後,確有神經症狀。
4、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
5、面部損傷後留有瘢痕,外傷後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6、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傷。
8、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9、眼部外傷造成實力下降
10、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後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11、耳廓創在lcm以上;耳廓缺損。
12、外傷後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4、涎腺其導管損傷。
15、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16、外傷致使牙齒鬆動2枚以上或三度鬆動1枚以上。
17、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18、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lcm以上。
19、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二)、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1、軀幹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幹皮下血腫。
2、軀幹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3、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4、女性乳房淺表損傷。
5、外傷後血尿。
6、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7、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口。
8、陰囊、(陰)莖挫傷。
9、脊柱韌帶損傷。
10、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三)、四肢損傷
1、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2、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l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3、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牀體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牀暴露,甲牀出血。
(四)、其他損傷
1、燒燙傷
(1)、軀幹、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2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2以上;深二度燒傷。
(2)、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3)、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2。
(4)、燙傷達真皮層。
2、牙齒咬合致使皮膚破損。
3、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4、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最新法醫鑑定輕傷的標準2
一、輕傷鑑定標準有幾個等級
(一)輕傷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於發佈<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公告》,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可視具體情況鑑定,輕傷等級劃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三)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四)如鑑定爲輕傷或重傷,行爲人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輕傷害案件
輕傷害案件並不是刑法規定的一種單獨的案件類型,它實際上是故意傷害案件中的一部分。故意傷害行爲可能造成的傷害結果有四種:輕微傷、輕傷、重傷、死亡。
造成輕微傷一般僅僅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爲而不作爲犯罪論處,因此故意傷害罪以造成輕傷爲起點。我們這裏討論的“輕傷害案件”是指行爲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傷情達到《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中輕傷標準的故意傷害案件。
結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一款應是針對造成輕傷後果的故意傷害行爲的處罰,也就是說輕傷害案件一般判處較輕的`刑罰。
另外根據刑訴法及解釋,輕傷害案件的被害人因其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所以,在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輕傷害案件的審理不僅要對案件刑事部分進行判處,還要對附帶民事部分進行調處。
三、輕傷重傷怎麼界定
根據我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可知我國將傷害分爲了三級:重傷、輕傷、輕微傷。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鑑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爲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鑑定。
對於以原發性損傷及其併發症作爲鑑定依據的,鑑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爲主,損傷的後果爲輔,綜合鑑定。
對於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爲鑑定依據的,鑑定時應以損傷的後果爲主,損傷當時傷情爲輔,綜合鑑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鑑定時機以原發性損傷爲主要鑑定依據的,傷後即可進行鑑定;以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爲主要鑑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鑑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爲主要鑑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鑑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併發症出具鑑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並予以補充鑑定。
疑難、複雜的損傷,在臨牀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後進行鑑定。
我國對於故意傷害案件中的傷情鑑定要求相當嚴格,一般的傷情鑑定由公安機關內部的法醫部門進行鑑定,如果案件需要,也可以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鑑定,但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鑑定聘請書》,送達被聘請人。
輕傷鑑定標準等級: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可視具體情況鑑定,輕傷等級劃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最新法醫鑑定輕傷的標準3
輕傷判刑多久
刑法入罪的故意傷害罪的起點是輕傷,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縱觀以上案情,大媽的主觀故意不明顯,即使對方再有錢,法制社會的今天,也不敢隨意褻瀆、挑戰法律的權威。應該是可以進行調解的。傷害的程度要經過司法鑑定,出具司法鑑定書,是法院對故意傷害罪量刑的依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爲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故意傷害行爲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
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後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後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因此,根據傷害後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爲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爲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爲應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爲是犯罪。
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鑑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
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後果達到什麼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