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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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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會被不同的人、事和物影響,就比如在婚姻中會出現夫妻二人不想過的現象,就想要分居。以下分享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一起來看看。

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1

法律分析:分居協議是夫妻雙方協商簽訂的協議,不需要到相關行政機關進行辦理,但是可以去公證機關進行公證。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2

一、怎麼籤分居協議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x方居住x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爲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爲24個月,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 第2張

二、分居協議需要注意的事項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1、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協議中要說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3、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爲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爲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4、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爲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爲感情無法複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5、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製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6、實踐中,幾乎所有公證處都沒有將分居協議明確列入民事協議公證的範圍,當事人如果在當地公證處拒絕受理的情況下,可選擇找當地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或兩個鄰居,同事見證的方式,或者只要雙方同時簽字認可即可,而不必公證及見證。

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3

一、分居證明哪裏可以開

其實分局證明不需要去哪裏開,只要有人證明即可。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協議”,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 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爲證人往往和爲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 獨的證人證言難爲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分居協議需要去哪裏籤 第3張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分居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一)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二)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爲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三)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四)“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綜上可知,其實分居的原因有很多,但作爲證明有限制,分居證明並不是很好開具,它包含了很多主觀因素,這種時候可以尋求鄰居或是居委會等個人或組織來出具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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