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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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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爭端,維護雙方利益。下文分享關於離婚是否可以不分配財產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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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不分財產可以嗎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所以可以採取只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

法律並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爲,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是否請求分割財產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雙方都同意不分割財產,那麼法院不會進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張不分割財產而另一方主張要求分割財產,那麼法院一般都會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的可以認爲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不離婚能否分割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是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爲的;二是一方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離婚時,財產的分割由雙方協商決定,並需經過人民法院確認。若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則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若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並有正當理由,由可以依照離婚分割財產的規定予以分割。

要是夫妻結婚時間尚短,本身就沒有什麼共同財產,而在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實際就不會有共有財產可供分割,於是也就出現了離婚不分財產的情況。當然也有夫妻對財產歸屬做出了約定,離婚的時候同時也不存在分割財產的情況。所以,夫妻離婚不分財產也是可能存在的。

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2

可以先協議離婚不分財產嗎

我國的夫妻財產製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願即可,堅持自願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

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 第2張

2、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定的原則。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至於離婚之後分不分割財產,這個可以依據雙方共同進行協商處理的,不是說一定需要進行分割財產,不過一般還是建議進行分割財產這樣子,以免今後發生問題。

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3

一、夫妻離婚不分割財產可以嗎

可以不分割。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我國的法律也不禁止離婚時,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爲。男女雙方約定達成一致後,按照約定的進行,離婚時,可以不分割共同財產。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難以分割共同財產的`情形,因此男女離婚時,不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可以不分配財產嗎 第3張

二、婚後哪些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婚後個人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後各自所有的財產和其它夫妻個人的特有財產。《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而這裏的其他財產一般包括: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餘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除上述法律規定的財產外,雙方約定爲個人所有的財產也是屬於婚內個人財產。

夫妻財產既然是共同共有,那就不存在你多少份額我多少份額的問題,雙方都是共有的,不分份額的。所以,一般情況下也就不好份額。只有等到離婚的時候,才能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照顧女方的原則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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