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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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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於一些不公平,或者自身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訴訟,現如今是個法律社會,國家會爲我們做主,但很多人不瞭解訴訟的方法,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聊聊,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

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1

一、訴訟雙方收到傳票後是先調解還是直接開庭?

民事訴訟案件一般不會先調解,如果是其他的案件,法院可能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未達成,沒有成功的情況下,法院會選擇開庭處理,如果當事人拒絕調解,法院也是會直接開庭的,調解不成功,就會及時判決。

1、民事訴訟法院不是一定會先調解的。如果案件適宜調解,那麼法院會先行調解,如果調解未達成協議,那麼法院會開庭。如果當事人拒絕調解的話,那麼法院也是會直接開庭。

2、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3、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4、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

二、起訴費用標準怎樣規定的?

1、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2、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隨着近年來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我國的民事糾紛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訴訟案件一般情況下,不會先進行調解的。非財產案件,一般每件收取50至100元的費用,如果涉及到勞動爭議一般收取30至50的費用。其他起訴費收取情況,要根據案件性質決定,收費標準有差別。

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2

被起訴了是先調解的嗎

起訴後先調解,調解不成就開庭,判決前再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很重要的程序,並沒有規定在哪一階段才能調解。庭前調解完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則進行的,並且強調要在當事人自願接受調解的前提下,對當事人雙方在案件事實上無爭議,證據充分,是非明確,不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的情況下進行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 第2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爲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在徵得當事人雙方同意後,可以徑行調解。”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的,如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3

一、欠款收到傳票是先調解還是直接開庭

收到傳票以後,先按照傳票時間開庭,開庭後雙方把情況說清楚後就進行調解。

二、開庭的傳票找不到了會開庭嘛

收到傳票後不到庭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1、缺席審判。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後,就視爲收到。

(1)如果你是原告《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即你申請撤訴,但是法院法院不準,並且給你發傳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決。

(2)如果你是被告《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你被起訴到法院,收到了傳票,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決。

被起訴先收到傳票還是先訴前調解 第3張

2、撤訴處理這裏所講的撤訴,是針對原告而言。如果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3、拘傳到庭 拘傳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強制把被告帶到法庭開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因此,拘傳的對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傳喚兩次之後,纔可以依法拘傳。並且是在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情況下,纔可以依法拘傳。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纔可以拘傳。在程序上,拘傳必須出示拘傳證,拘傳證應該由院長批准。

三、被告拒收傳票的後果是什麼

在被告拒收傳票的時候,法院是可以通過留置送達或者公告送達方式送達傳票的。在離婚案件訴訟中,如果有一方拒不到庭的,法院會依法傳喚被告。如果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時,法院一般會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缺席判決的方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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