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9.72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當事人因無法解決民事糾紛的時候,一般都會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起訴也是有條件、需要走一定流程的,下面爲大家分享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1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調解並不是民事訴訟必要的程序,如果雙方當事人或者一方不同意調解的,法院就要及時對案件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

第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訴前調解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1、是在法院立案前調解的,則法院不收取訴訟費;

2、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書的,會減半收取訴訟費,且在法院立案後調解結案的,法院會減半收取訴訟費。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

訴前調解主要包括情況如下:

1、不具有法院審理性質,由在法院立案庭設立的人民調解工作室來調解;

2、具有法院審理性質,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來調解或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來進行調解。

訴前調解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原告應提交起訴狀正本及副本;

2、提供證據清單及證據的原件、複印件;

訴前調解流程如下:

1、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相關部門安排訴前調解,調解員主持調解不超過20天;

2、調解成功,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

3、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功,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2

訴前調解一般幾天通知去調解

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一般不超過20天。訴前調解的流程如下:

1、起訴,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一般不超過20天。

2、調解成功,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

3、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4、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5、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 第2張

交通訴前調解的時間

任何一種程序,都不能沒有時間的限制,交通訴前調解也是一樣,如果沒有調解期限限制,則勢必會侵害當事人的權利。但調解又是一個雙方從有爭執變爲無爭執,從有矛盾變爲相融合的過程,若時間過短,則一般不容易調解成功,因此,交通訴前調解的時間應限定爲一個月爲宜。

如交通調解成功,人民調解工作室不能收取任何費用,雙方當事人可按前述方法確定如何履行協議;如調解不成,人民調解工作室則應將案件轉至法院立案庭,由法院立案後進入訴訟程序進行審理。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3

一、訴前調解有哪些規定

1、訴前調解的規定有: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七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第九十八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訴前調解由誰來調解 第3張

二、庭前調解的流程

1、調解的開始

對於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但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婚姻關係、身份關係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

2、調解的進行法院的調解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進行。

調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議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中的一個審判員主持;調解可以在法庭上進行,也可以在當事人所在地進行。

3、調解協議通常是在調解方案的基礎上形成的。

調解方案原則上應當由當事人自己提出,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出調解方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

(1)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

3、調解結束調解因當事人拒絕繼續調解或雙方達成協議而結束。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