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不賠錢怎麼辦,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遇上各種糾紛,這時我們一般都會先嚐試私下解決。如果嘗試未果,則會直接走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下面來看看民事案件不賠錢怎麼辦。
一、民事案件不賠償怎麼辦?
1、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待法院判決生效後,一方仍然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二、解決民事糾紛有幾條途徑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爲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是非常多的,比如說有一些民事類型的案件涉及到賠償問題,但是對方一直不履行賠償的義務,則是完全是可以通過法院的方式來解決的,比如說再獲得生效判決之後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被告拒不賠償怎麼處理
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告拒不賠償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如果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對方不按判決規定支付賠償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依法進行執行,以確保生效法律文書得以履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哪些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
刑事賠償分爲兩類,一是侵犯人身權的刑事賠償,二是侵犯財產權的刑事賠償。
侵犯人身權的賠償包括:
1、無罪羈押賠償,又稱冤獄賠償或錯案賠償,有錯拘、錯捕、錯判三種情況。
2、以下情況下發生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爲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侵犯財產權的賠償範圍是:
1、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2、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簽收傳票或者被告無法尋找的,法院可以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到期後視爲被告已簽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爲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一、被執行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1、被執行人如果是暫時無力執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分期清償債務。
2、如果是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可以終結執行。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爲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爲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