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2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由於對於醫學研究的有限性,誤診是在臨牀醫學中無法絕對避免的一個問題,即使再好的醫院,經驗再豐富的醫生,也可能會出現誤診。下面分享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1

一、誤診歸醫院哪個部門管

可以在醫院的醫療糾紛辦公室投訴,也可直接投訴到醫院內部的管理部門。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時應辦理以下手續。填寫“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提交有關資料;按規定預付鑑定費。鑑定後,若屬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單位支付;不屬醫療事故的,由病員或家屬支付。

關鍵的一點是要及時蒐集所有病歷(一般包括一日清單/費用詳情單,診斷證明,住院證,出院證、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對病歷、醫療實物、監控等等予以封存,並加蓋醫院印章。

二、誤診醫院的責任

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有過錯的誤診有以下幾種法律責任。

(一)醫療事故責任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不良後果,損害程度必須達到《醫療事故處理條件》規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以及衛生部《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要求,且過失行爲不良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時,即構成醫療事故,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

(二)民事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時,對不構成醫療事故,但經審理能夠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的誤診行爲,符合民事侵權構成要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確定醫療機構承擔責任。

對技術性誤診,無論給患者造成何種程序的損害,都要由醫療機構承擔民事責任。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

(三)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醫療事故怎麼鑑定

(一)受理部門

(1)本市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的'有:市、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鑑定委員會)。

(2)市、縣級市鑑定委員會負責受理轄區內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鑑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級衛生局醫政部門承擔。

(3)市鑑定委員會負責受理對縣級市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而要求重新鑑定的案件,以及市市範圍內醫療機構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鑑定,其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局醫政處承擔。

(二)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程序及時限

(1)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2)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3)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限於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十五天內提出申請。

(4)對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複查。

(5)對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複查。

(6)省醫療事物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爲最終鑑定,如對結論不服,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2

一、醫院誤診找哪個部門投訴

醫院誤診可以向醫院投訴,還可以向醫療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二、醫院誤診如何賠償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誤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 第2張

三、正確對待醫療誤診

由於誤診有失誤的含意,誤診常常導致誤治而延誤了時機,加重了病情,有時甚至會造成醫療糾紛。在社會輿論中,誤診有時被視爲不負責任或技術水平低的問題,所以廣大醫生對誤診常持有敏感的、迴避的態度,認爲被認定誤診就意味着要負責任,就有損於自己的聲譽。

然而,誤診又是臨牀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即使是具有豐富臨牀經驗的醫生也難免發生誤診。所以,對於誤診也應看當時家屬是否給醫生提供了線索,醫生是否有積極的態度和措施迴應;

要對不同的誤診情況作出不同的責任認定標準:誤診不能和錯誤等同、誤診是否有客觀原因、應當正視誤診的存在、應當避免發生誤診。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3

1、和解。

發生醫療糾紛後,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和解協議的效力應予以認定。

2、調解。

已確定爲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3、訴訟。

在訴訟之前,當事人可以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或者醫療過錯鑑定,醫療事故鑑定由醫學會鑑定,醫療過錯鑑定由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進行鑑定並不是醫療糾紛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什麼是誤診 第3張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爲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