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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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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10篇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1

1、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商場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巡邏,不得隨意更改巡邏線路。巡邏時不得吸菸,聊天或做與巡邏無關的事情。

3、夜值巡邏人員,每班次做好巡邏記錄。交接班時認真向下一班交接本班巡查情況。

4、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繫。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商場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當班領班。

5、巡邏人員下班時應對所用器械進行交接,需下一班處置況應作完善交接,並有領班監督實施。

6、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時間和次數,不得產生睡崗現象。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2

1.目的:

爲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加強本公司的保安勤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範圍:

本公司及揚名酒店、揚名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員。

3.保安部管理制度

3.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2.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廉潔奉公,敢於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

3.3.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3.4.儀容整潔,講究文明禮貌。

3.5.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打電話、看書報;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執勤職責無關的事。

3.6.不準包庇壞人,不準準貪污受賄,不準徇私舞弊。

3.7.不準擅自帶人進入單位宿舍,不準留宿客人。

3.8.愛護各種警械器具裝備,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4.保安部員工上班管理制度

4.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2.着裝整齊、儀表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不準便裝、制服混裝上崗。

4.3.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或早退。

4.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4.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崗必須請示當值領班。

4.6.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無故刁難顧客、業主和賓客。

4.7.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動用公司財物。

4.8.嚴禁睡覺、喝酒、監守自盜。

4.9.加強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對因工作失誤者,追究其保安責任。

5.保安部日常管理制度

5.1.保安部依據公司的《員工守則》對保安員進行管理,同時根據'嚴格培訓、嚴格管理'的要求,在實施具體管理時更應強調保安工作的重要性。

5.2.保安員應'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員違反公司紀律,一律從嚴處理。

5.3.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培訓工作由保安部經理負責,並向分管保安副總經理負責。

5.4.保安部例會每週一次,傳達上級指導,小結工作及進行思想教育。

6.值班查勤規定

6.1.領班對保安崗哨及人員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爲。

6.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領班自行安排,但白天不得少於二次,晚上不少於一次。

6.3.查勤形式可作全面檢查也可抽查。

6.4.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爲者,應及時記錄並作爲考覈的內容。

6.5.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月報告上,次月交公司領導審查。

6.6.查勤內容:

6.6.1.保安儀容、儀表。

6.6.2.當班保安日記。

6.6.3.防盜報警監控等系統是否正常。

6.6.4.物件簽收事宜。

6.6.5.人、車、物出入等稽覈。

6.6.6.異常事件的處理。

6.6.7.保安員的巡邏事項。

7.值班交接規定

7.1.按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班值班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7.2.查看保安值班日記,檢查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7.3.檢查公司重要地點的出入人員。

7.4.查看了解上級規定指示的事項。

7.5.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轉交的時間、地點、人數要詳細寫清楚,並落實好。

7.6.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7.7.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與無關人員玩耍。

7.8.接班時,移交物品如有人爲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7.9.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日記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8.突發事件處理

8.1.遇火災、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颱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着,加強對重點位置的保護。

8.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小區、酒店、富麗達花園等區安全的行爲,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領班及其他保安聯絡,並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記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處理。

8.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不軌行爲,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發展,本公司員工與外來人員發生爭吵、鬥歐等行爲,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領班或當值領導。

8.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應立即通知當值領導以便公司安排車輛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3

一、計劃管理

保安部協助物業總經理制定本物業的安全計劃。物業安全計劃應是一個完整的計劃,包括明確的政策及精心設計的程序、過程和活動,以確保客戶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員工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以及物業財產的安全。制定物業安全計劃,首先應對構成在物業內的犯罪活動、事故及引起對客戶、員工、物業傷害及損害的各種因素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然後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各個部門、各個場所以及各項服務工作的安全標準,提出實際解決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辦法,並對實際解決辦法作系統的闡述,從而形成切實可行的計劃。物業安全計劃是指導開展物業保安工作及管理的總體性的基本計劃。

保安部應根據實施中所發現的問題以及各種變化的因素,向物業總經理提出修改或完善有關保安工作的政策、程序、標準等方面的建議。在得到總經理認可後,負責對物業安全計劃的修訂。

根據物業經營管理的總體目標,保安部要制定部門的年度、月度工作計劃,除有計劃地安排好基本的各項保安工作外,應根據經營環境的變化及物業階段性的經營目標,有計劃地安排階段性的工作重點。

保安部還應根據物業安排的對全局有影響的、臨時性的專門工作或公安機關佈置的專項工作制定專題計劃,報請總經理後,在物業內按計劃實施。

二、組織管理

根據物業的規模、等級以及管理體制,調整和完善保安部內的機構和崗位設置及其職責和任職要求,建立和健全物業治安委員會、消防委員會等專項性的協調組織,加強與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關的聯繫,形成一個完整的物業保安工作網絡。此外,還必須制定或不斷完善有關保安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人員管理

選拔和聘用合適的人員上崗工作,加強員工對保安工作的責任心,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本崗位工作應有的職業態度、知識、技能。

四、物資設備管理

管理好物業中的各種安全設備及機具,使它們始終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通過定期或經常的檢查,及時提出修理、更換或添置的要求和計劃。

五、協調管理

物業保安工作涉及到物業各部門、各部位及物業外各有關機構和部門。保安部在日常運行和管理中應加強與他們的溝通與聯絡,取得他們對物業保安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4

1.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1)保安部主管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賬。

(2)對講機只供當值的保安員和幹部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

(3)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幹部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4)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乾布擦拭機身,並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5)幹部或保安員在交接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2.警棍的使用

(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人玩耍。

(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攜帶警棍外出。

(4)交接班時,對警棍進行檢查並記錄於《保安部交接班登記表》上。

3.催淚器、手銬的使用

(1)安員要愛護使用催淚器、手銬,非值班、執勤的保安員嚴禁佩戴和使用催淚器、手銬。

(2)禁用催淚器、手銬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嚴禁將催淚器、手銬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嚴禁攜帶催淚器、手銬外出。

(3)配催淚器、手銬只供保安員在執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脅或對已抓捕的現行犯有逃脫可能的情況下使用。

(4)接班時,交接班保安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手電、雨衣的使用

(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點爲已用。

(2)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乾布擦試乾淨並摺疊整齊後交當值班長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乾布擦試乾淨並將電池卸出。

(3)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並記錄於《保安部交接班登記表》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5

一、凡入住本公司宿舍員工,須服從人事部和宿舍保安員的安排,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牀位,請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申請;經人事部批准後方爲有效。

二、各房間務必有《衛生值日表》,長期保持室內清潔,物品擺放整齊,門窗、風扇保持乾淨。

三、嚴禁在窗口及走廊亂扔垃圾、倒水、刷牙,垃圾可用膠袋裝好放在樓層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隨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居住環境,以免傳染病的發生。

四、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私自接駁電線,不得使用電爐、電飯鍋及大功率電器,如有發現,公司有權沒收其私裝電器,並追究其責任。

五、嚴禁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詐騙、酗酒、打架爭吵或搞色情活動等行爲。

六、室內不許隨意張貼書報,亂掛物品及亂拉繩子,不得在宿舍走廊樓道晾曬衣服或掛任何有影響外觀的物件。

七、禁止亂扔菸頭及躺在牀上吸菸,禁止使用紙皮等易燃物品封牀,以免發生火災。

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一切高空拋物行爲。

九、禁止一切盜竊違法行爲;損壞公司財產必須照價賠償,並視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

十、不得擅自帶外人留宿,如有需要,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申請,經人事部批准後,並在保安處登記留宿者詳細資料,方可留宿,時間不超過一天,申請人必須擔保其在宿舍的行爲責任。

十一、私人貴重物品請自行放好,公司概不負責保管。

十二、晚上十一點鐘後,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或播放音響、廣播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十三、節約用電,人走燈熄,禁止用熱水洗衣服或將熱水提供外單位人使用。

十四、不可在宿舍內煮食或將飯菜帶回宿舍進食(除因病不能起牀)。

十五、老員工不得排擠新員工,寢室門上的編號不得撕毀、更改。

十六、嚴禁站、坐於宿舍的陽臺水泥欄杆上或翻牆穿門。如有違反,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以上規定由行政部和保安共同監督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6

保安部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物業的安全保衛工作,其管理範圍,根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的範圍、基層保衛組織的職責和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物業保衛、物業內部治安秩序管理、物業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物業事故的預防和查處、物業消防管理、物業安全監控室的管理六個方面。

一.物業保衛

物業保衛,是指保安部組建並使用專門力量,對內部的重要目標、場所、出入口進行守護或巡邏,以維護公共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的專門工作。

物業保衛的範圍,主要在物業內部及物業周圍通道部分。保衛的主要目標通常有物業的出入口、社區道路、庫房、停車場、商業、娛樂場所等。

物業保衛的主要特點是公開性、預防性和服務性。物業保衛人員應統一着裝,佩帶標誌,以公開的身份進行保衛工作。其工作主要是掌握人員、車輛進出的情況,控制違章物品,發現事故苗子,制止違法犯罪現象。物業保衛的最大特點,是既要保衛物業安全,又要兼顧服務,如有禮貌回答客人的詢問,爲客人指路,介紹情況,處理某些簡單事務,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繫等。

物業的保衛工作分爲定點保衛和巡邏兩大類。定點保衛指崗位固定的保衛工作,如門衛、停車場及車道管理等。巡邏指保安人員在指定區域內巡察,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違法犯罪行爲。巡邏的路線應與固定保衛崗位配合,根據物業的設備設施及白天、夜間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在保衛工作中發現問題,應弄清情況,防止事態發展,並及時報告保安部或其他有關部門。

二.物業內部治安秩序管理

物業的內部治安管理,是指保安部在總經理的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對物業內部的公共秩序進行管理,以保護客戶、員工和物業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物業內部治安秩序管理還包括物業內危險物品、易燃和易爆化學品的管理、物業內車輛交通及停放的秩序管理和物業內治安動態信息的收集和處置。

三.物業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

保安部負責對物業內部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安機關審批。作爲公安機關的基層組織,保安部還應完成公安和安全機關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保安部在查處物業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職責權限爲:

(一)負責刑事治安案件和調查取證工作,填寫“治安案件處理報告表”,並提出處理意見,連同案件全部材料,報請公安機關審批;

(二)組織犯罪嫌疑線索的調查;

(三)查處物業內部的破壞事故和治安災害事故;

(四)查處物業內部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四.物業事故的預防和查處

事故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物業事故,主要是指在物業內部意外發生的/造成物質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變故和災禍.

事故具有兩個顯著特徵:①造成了一定的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相比較而言後果較爲嚴重,未造成後果的不算事故。②事故的發生超出人們的正常設想,一般都是意外發生的。

保安部在預防和追查事故中的職責:

(一)同總經理行政部和工程部等部門,建立安全操作制度。開展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教育,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協同有關部門調查治安災害事故,屬責任事故的由有關部門處理,屬破壞或破壞嫌疑事故的,由保安部負責追查處理。

(三)負責追查破壞或破壞嫌疑事故,處理製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

(四)在物業總經理的領導下,積極參加自然災害事故的搶險救災,維護秩序,及時打擊和處理乘機作亂的違法犯罪分子。

五.物業消防管理

保安部在消防管理機關的指導、監督下,認真貫徹“預防爲主”的工作原則,具體做好物業火情、火警、火災的預防及日常一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保安部門應系統計劃物業的整體防火安全管理,根據消防部門的有關“軟、硬”件設施要求,認真加以逐項落實,對重要的給水系統(如:豎管、消火栓、消防泵等)、自動報警系統(如:煙感、溫感等)、自動滅火系統(如:噴淋等),要堅持定時定期檢查,確保這些系統始終處於臨戰實用完好有效的狀態。

(二)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要求,認真制定、不斷完善、健全物業內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設備、器材的落實情況,定期檢查物業及各部門執行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改進,對有關部門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漏洞應發給安全防範整改通知書,責成進行改進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直至落實爲止。

(三)健全物業消防組織機構,明確專門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對物業內部員工消防業務知識的教育。及時記錄消防活動的內容、防火安全檢查、火情、火警、火災發生的情況並設有物業要害部門、消防設施、器材等位置的物業平面圖,對物業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都應逐個登記、存檔。

(四)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動火施工的申請,要嚴格三級審批制度,按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審覈,逐級報批並在動火作業期間加強現場的檢查管理,同時對外來施工人員加強防火、動火方面的安全宣傳,以保證安全。

六.物業安全監控室的管理

目前高檔物業的監控室一般由消防控制系統、電視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通信聯絡和廣播系統、時鐘和其他控制系統等5個系統並聯組成。物業安全監控室集合了現代化的安全設施,可以有效地預防、發現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和災害事件的發生,對突發事件可以作出快速反應。

保安部在加強安全監控室的管理方面,主要任務是:

(一)提出安全監控設施的配置方案;

(二)組建安全監控設施的配置方案;

(三)制定、健全安全監控室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監控的崗位責任制度。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7

第一條 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

第三條 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園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園區得紀律和規定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繫。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爲。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物件簽收事宜;

5.3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爲。

10. 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覈。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覈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爲,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 保安人員必須爲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上崗前按規定着裝,儀容儀表要端莊、整潔,自我檢查是否作好上崗準備,遵守甲方單位有關規定在嚴禁在非抽菸區抽菸,嚴禁飲酒上班及睡崗。

2. 維持園區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 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 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對夜間送貨到園區的客戶或司機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企業人員驗收貨物。

5. 根據各單位情況,要求立崗的,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

6.工作時間:白班時間爲上午 7︰00-下午19:00 晚班時間爲下午19:00-上午7:00每月正常休息4天,節假日無補貼,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私自離崗。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請假,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離開。

7.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站崗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臺。

8. 維持門崗的交通秩序,指揮好進出的車輛,文明值勤,禮貌詢問,對 出入區域的車輛、人員及其攜帶的物品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並作好登記。

9.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10.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11. 加強防火活動,及近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園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12. 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13.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

14. 保安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5. 保安人員必須按照保安隊長制定的計劃訓練時間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8

根據公司對保安部員工宿舍管理要求,有關宿舍三統籌及管理細則將作如下公佈,希望各級員工細閱其中內容並切實遵守以下規定:

一、員工入住及搬離宿舍必須到保安部辦理有關手續,填寫入住宿舍保證書,部門經理及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整體管理起監督責任。

二、已被分派入住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則,服從保安部及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屢經勸戒後仍不遵守宿舍規定或不服從安排和管理者,經審覈後將作相應紀律處分或者勒令搬離宿舍。

三、宿舍只爲真正需要之職員而設,凡每週住宿時間少於5天者會被取消住宿資格。

四、辭職(或辭退)者於辭職(或辭退)後,最遲24小時內搬離宿舍,搬離宿舍時,宿舍舍長必須在場監督。

五、已批准入住宿舍員工的指定牀位不得擅自調換,如有確實需要,可用書面報部門領導批准。

六、入住宿舍的員工有義務在非上班時間協助處理商業城之突發事件。

七、非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如特殊情況須寫申請,如有違反當事人罰款100元。

八、由各室室長安排住宿員工,通過輪值形式負責宿舍清潔工作。當值員工必須認真完成清潔衛生輪值工作。

九、全體住宿人員須經常保持宿舍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範圍內亂丟垃圾。

十、宿舍內嚴禁任何形式之賭博、吸毒、收藏違禁品或進行非法聚會等違法行爲,定必革職及搬離宿舍。

十一、愛護和保管公物,遺失或損壞公物者須負責賠償。

十二、不許在室內及當眼地方晾曬衣服。

十三、要保持宿舍內的環境整齊、乾淨、美化。嚴禁隨處大小便及亂堆雜物,不準大聲喧譁及做一切有損他人利益和影響別人休息的事情,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按公司及保安部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理。

十四、作爲入住宿舍人員應節約用電用水。

十五、嚴禁高空向下拋物,以保障地下過往行人或地下活動場所人員的安全,不準向窗外排水、倒水、吐痰或亂拋雜物、垃圾應自覺拿到地下指定的垃圾桶內。

十六、嚴禁帶非本宿舍員工籍故在宿舍逗留,特別是女孩。

十七、宿舍內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酗酒等不文明行爲。

十八、入住宿舍員工需整理好個個衛生、被褥、牀單、蚊帳、衣服、鞋一律疊放整齊,按《宿舍內務管理規定》執行,保持室內清潔。

十九、宿舍每天凌晨二點前熄燈,早班二十四時前睡覺,隊員外出兩小時以上必須請假,在外住宿必須書面申請,註明原因、歸隊時間、所到地點,報領班視情況逐級批准。

二十、爲保證此項制度的貫徹執行,如違反上述所規定條款而沒有人承擔責任的,則視實際情況和發生問題的輕重程度實行集體承擔,希各隊員認真執行此項制度。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9

1.目的

規範保安部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富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部各崗位每天工作交接。

3.職責

3.1保安主任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當值治安中隊長負責交接指導工作。

3.3當值治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班工作。

4.工作程序

4.1交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行《員工手冊》及《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3所有接班人員應於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4.1.4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4.1.5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6整理着裝,當值治安中隊長按《員工手冊》及《管理手冊》的規定檢查員工着裝。

4.1.7當值保安隊長集合隊伍,清點人數,安排崗位並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8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間應示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隊長彙報,並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並負責跟進。

4.2.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治安員的帶領下,細緻地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並通知隊長前來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後應在崗位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接班人員開始接崗值勤。

4.3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示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細緻地檢查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後,方可離崗,並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後集合

4.4.1當值治安中隊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後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集隊帶到指定的區域後解散隊伍。

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精細化管理要求,爲進一步規範會議內容和程度,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要求:

一、 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着眼於有效溝通、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關係、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 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嘲笑地類會議力求精幹、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 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佈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 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爲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合於公司及穩中有降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銷售例會、公司專項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四條、 公司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 公司領導工作例會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爲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爲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公司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告本部門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 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週公司整體工作並宣佈議定事項。

(四)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起草,經辦公室主任審覈後,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其他公司領導簽發。

二、 總經理辦公會

(一)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二)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事項,主要內容:

1. 審議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項目、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項目;

2. 審議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 審議公司業績考覈、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4. 研究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

5.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 審議通過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7. 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8. 討論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彙報;

9. 總經理認爲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參加範圍爲:公司領導成員;根據會議議題,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爲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爲各部門負責人。

(四)總經理辦公會議定事項形成《總經理辦公會紀要》,由辦公室根據會議記錄起草,報總經理簽發。

(五)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有關文件原則上會前要求送與地人員閱研。

(六)總經理辦公會的材料、記錄、紀要均爲公司涉密文檔,由辦公室妥善保存,並於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歸檔。查閱會議材料、記錄、紀要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

三、 公司專項會議

公司專項會議是公司領導依據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總經理委託,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項會議由總經理或其他公司領導成員召集和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項會議紀要》,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起劃,經辦公室審覈,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

四、 公司銷售例會

(一)公司銷售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間召開,具體日期由銷售總監決定。

(二)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總監主持,銷售部經理、銷售主管和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參加,總經理根據需要出席。銷售總監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辦公室負責人列度會議。

(三)公司銷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公司總體市場情況;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宣佈下月銷售工作安排;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並提出工作要求。 公司銷售例會期間,銷售總監與管區域銷售專員個別談話,進行指導,銷售部、銷售主管參加;同期,由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和考覈。

(四)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部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銷售例會紀要》,由銷售部起劃,經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審覈後,報銷售總監或其他會議主持人簽發,副本送辦公室備案。

五、 部門例會

(一)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但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衝突。

(二)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該部門全體員工參加。

(三)部門例會的主要內容:部門負責人傳達公司會議精神,通報公司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麪臨的問題;每名員工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下週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六、 公司及部門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外安排確定。

第五條、 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 每月28日前,辦公室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公司級會議,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後,會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部門例會,編制《公司月度會議計劃》,於月底發放給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

二、 凡辦公室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的臨時會議時,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議和報批手續,並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三、 會議安排的原則爲: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爲: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公司銷售例會、部門會議。

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 會議準備

一、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會議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 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 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 其它主辦人認爲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爲與會人和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爲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二、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並佈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辦公室負責。

3、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 會議組織

一、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覈,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 會議記錄。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 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並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決議”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方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並報會議主持人覈准;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覈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五、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並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2、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同時將一份副本送辦公室統一歸檔備查;

3、會議記錄爲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會議跟進

一、 會方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後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躍進落實,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

二、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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