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員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 對於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爲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三、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勞動或者人事部門備案。
四、 對職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爲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應低於本人原工資,由企業根據情況確定。(註解:關於留用察看人員待遇問題,現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留用察看人員經濟待遇問題的通知》執行。)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恢復爲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五、 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爲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六、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七、 對於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爲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 優習網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八、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十、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十一、 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十二、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後,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繫。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戶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准予落戶。
十三、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後,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後,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准恢復爲正式職工以後,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十四、 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十五、 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領導安排。
二、嚴格做好員工碗筷衛生的消毒工作,做到一洗二涮三消毒。
三、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
四、公司每年爲炊事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檢查不合格,不準在食堂工作。
五、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計劃採購,防止浪費。
六、做好各種電器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炊事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七、按時開餐,午餐時間在週一至週五的中午11:30分。不得提前,如有發現按違紀處理。食物品種要多樣,努力提高烹飪技術,改善員工伙食。
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對象爲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設備,並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爲: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項目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爲: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項目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爲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爲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爲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關於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視爲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記爲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4、關於請假
1、所有類型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後方可休假,嚴禁事後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爲突發外出,最晚於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後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後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後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5、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爲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考勤凍結日爲次月2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審批,次月2日後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員工考勤週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範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爲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爲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於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覈定後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覈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爲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爲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後,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後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覈合格後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並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僱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週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於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覈。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爲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於報到後、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後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願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爲、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爲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爲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爲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爲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爲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爲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爲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並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爲前提者)、兵役徵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覈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覈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覈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爲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覈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覈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於考覈表中,詳細評覈其工作績效,並將結果分爲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爲年度考覈、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覈,應分別於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覈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覈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覈。評覈等級,分爲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覈,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覈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覈列優等者,經總經理覈准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覈覈定後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覈年度內曾經覈准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覈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覈由董事長評覈;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覈;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覈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覈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爲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爲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蹟的;
(2)其他有利於本公司或公衆利益的行爲,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於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採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採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於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爲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蹟爲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爲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准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塗寫牆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准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採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爲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譁口角者;
(7)故意塗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爲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菸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爲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爲,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爲;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爲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覈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覈定外,其餘均須呈請總經理覈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爲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爲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爲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爲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准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並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僱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於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於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於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僱,並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後,如另謀工作可以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僱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後服務月份的薪水爲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於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覈准,事後彙報總經理覈准。其爲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覈准。覈准辭職後,應即辦妥移交,並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覈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於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爲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後,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餘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覈准後,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於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藉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於覈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覈准後,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餘均須檢據覈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後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爲言論,並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後,應於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並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覈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爲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爲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啓閱。從業人員對於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後,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籤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採納施行後,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併爲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1、各宿舍必須制定衛生值日表,並張貼於室內醒目位置。宿舍衛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自行負責。
2、宿舍衛生做到“六淨”。即衣櫃、門窗、玻璃、牀鋪等每天整理乾淨,牀鋪及衣櫃上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的皮箱、鞋、臉盆等物一律擺放整齊,無用物品及時清理。
3、宿舍衛生做到“六無”。即牆壁、地面做到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室內無異味。室內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牀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宿舍內因人員未住滿而空出來的牀鋪,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亂堆雜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則必須疊放整齊。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裏。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畜、家禽或寵物,違者限期2天內自行處理。
一、考勤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卡考勤,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卡考勤。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廚師長報到接受工作安排。
3、根據食堂工作需要,做好輪流值班,8小時內完成好崗位工作,經廚師長驗收後可以下班。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食堂玩耍、聊天,不得哼歌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天向廚師長申請,經廚師長同意,主任批准辦理准假手續,並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天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同意,主任批准。未經批准的不得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以增加補休時間。
8、婚假、產假、喪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9、執行公司規定的每月4天休班。
二、着裝制度
1.上班時需要穿戴工作服,服裝要乾淨、整潔,工作時間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裝和怪服。
2.上班時間需要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涼鞋。
3.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區域或相關地點穿戴,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之外的地點。
4.違反上述規者,將給予處罰。
三、衛生標準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不製作、出售腐爛變質食品。
2.做到生熟食品分開,生熟器具和用具分開。
3.上崗時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保持工作衣帽乾淨整潔並按規定穿戴工作衣帽。
4.操作時所用的機器、用具,用後沖洗乾淨清潔。
5.保持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換工作服)[上廁所時必須脫工作服、方便完必須洗手。
6.工作人員需執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時不許吸菸,不隨地吐痰,不準穿工作服離崗外出,回崗後要洗手。
7.如違反上述規定,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一條總則
爲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中心、各部門所有員工、
第三條參考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
第四條考勤條例
1、作息時間:全年劃分春季、冬季兩個作息時間段,上下班時間以行政辦每年的正式通知爲準、
2、執行方法:全體人員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個人所爲,違者,每遲到、早退10分鐘,扣發當日全部工資,超過一小時按曠工一天標準處罰,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假期分類
公司假期分爲法定假日、工傷假、產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條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爲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全體員工20xx年享受的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照付、
(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日工資基數=正常月工資總額/30
2、工傷假
(1)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基本工資100%發放、
3、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請病假在3日內的享受帶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數則按實際超出數扣除年假天數,病假扣除年假後超出的病假期間停發任何工資補貼,超出2個月的按辭職處理、
(2)員工請病假的須於看病返廠當日內向行政辦提供鎮級以上醫院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
4、產假
(1)所在單位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員工,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在勞動時間內適當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安排從當日22時至次日6時之間夜班勞動;
(2)女員工產假爲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後休假75天;
(3)在女員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按月基本工資100%發放;
5、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月工資100%發放、規定如下:
(1)員工不滿1年,年休假5天;
(2)員工累計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年的,年休假15天、
(4)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基數的100%補貼年休假工資報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1)員工請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數按特殊事假計算、
(2)員工特殊事假的工資扣減數額:月工資總額/30×特殊事假天數、
(3)如員工在年休假休滿後,確有個人事宜需請假在0、5工作日內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帶薪事假、
第七條請、休假程序
1、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部門員工請假在各部門主管處領取請假條,並當面詳細填寫《請假申請單》並按批准權限報批;
2、請假條經相關領導批准簽字程序後由本人親自至辦公室將請假條換取出入證,同時必須在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辦公室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
3、員工請假外出必須將出入證上繳至門衛,並進行各項登記,回場後必須至門衛室登記回廠時間,出入證有公司印章則有效、
4、年休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並通過申請,批准後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5、病假、工傷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於請假當天用電話徵得批假人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並在回公司後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未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於上班當日到行政辦公室銷假報到,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八條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事前書面批准;
2、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總經理事前書面批准、
第九條請、休假管理
1、請假天數最短爲0、5天、
2、事後補辦請假者,每1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2次,違者視爲曠工、
3、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際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4、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各部門負責人彙總本部門員工請假情況,並填制《請假彙總表》,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負責覈實統計請假情況、
5、生產區相關人員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後必須在生活區隔離淨化2日後方可進入工作,隔離淨化期也記入休假期、
6、未經事前書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爲曠工、
7、曠工按全額日工資的300%處罰、
第十條消假
1、員工休(請)假回場後親自至辦公室登記消假,辦公室按銷假時間計算請假天數,如超出時間則視爲曠工、並及時消毒、沖涼更衣;
2、員工休(請)假上午在12:00前回場,晚上在10:00前回場、
第十一條除上述休假外,經公司總經理特批的員工可以享受獎勵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發佈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與本制度內有關內容發生衝突的,自動失效;
3、本制度解釋權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
第一條:目的
爲了切實響應國家號召,保證員工的安全防護與身體健康,同時爲合理、靈活、高效的安排工作,對遠程辦公行爲進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要求上班的部門。
第三條:考勤管理
3.1遠程辦公期間採取與公司考勤制度同步的作息時間,上班時間爲9:00—18:30,其中12:00-13:30爲午餐午休時間;
3.2
遠程辦公期間打卡形式改爲釘釘在家打卡,要求照片打卡,照片包含工作區域,本人精神面貌照,正常工作時間未打卡視爲缺勤處理;
3.3
遠程辦公期間員工假期審批可在釘釘、企信系統完成,因員工不幸感染肺炎或其他疾病無法最有效開展工作的情況,公司統一按照病假處理或接受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處理方式;
3.4
管理者及員工未按規定完成本制度中第五條第一項的工作部署/工作日報,第七條第一項的工作成果確認,視爲當日缺勤處理。
第四條:工作紀律
4.1
遠程辦公視爲正常上班出勤,全員保持釘釘、企信/微信在線,一小時內未回覆工作消息及未按時參加遠程會議,公司有權按照當日缺勤處理;累計超過3次按一次曠工處理;
4.2
員工應保持辦公場所所具備的網絡與通話條件,並及時接通辦公電話,回覆郵件,響應上級工作指示;
4.3
遠程辦公應遵守誠信、自律、高效的原則,確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4.4
員工應準時參加公司電話會議,視頻會議,若需要接入視頻則需注意衣着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第五條:任務管理
5.1
遠程辦公期間公司採用分工進行項目管理,部門管理者需明確、清晰、高效的部署當日工作標準與要求,員工需按要求完成當日工作並及時填寫工作日報;
5.2
遠程辦公期間公司的遠程會議提前1小時由釘釘、企信羣及釘釘、企信遠程會議系統通知。
5.3
參與線上辦公人員,
每日早上9:10
需要全體視頻會議(10分鐘)快速講下當天的工作安排,
下午下班6:20
全體視頻會議(10分鐘),彙報當天工作完成情況並提出問題。
第六條:審批管理
6.1
遠程辦公期間員工請假、工作資源需求均通過釘釘、企信線上系統實現,暫停一切外出及出差申請;
第七條:成果確認
7.1
員工遠程辦公,應根據規定進行考勤打卡及當日工作日報填寫,由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後既完成遠程辦公成果的確認;
7.2各部門指定一名考勤員,當日彙總遠程辦公考勤與成果確認情況並與人力資源部門對接考勤與工作成果!
第八條:工作安全
8.1
遠程辦公期間特此注意環境保護與自身安全,避免接觸人流密集場所,應取消聚會活動,無特殊事宜不出門;
8.2
遠程辦公期間若有生病,疑似疫情或疫情感染症狀,可憑醫院開具的治療證明申請休假;(證明可後補)
8.3員工未在安全工作環境中工作或處理非工作事宜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與責任;
第九條:解除期限
本制度僅限於疫情期間的特殊辦公管理辦法,恢復辦公時間後即廢除!
爲使員工有清潔衛生的飲食環境,特制定以下制度,望每位食堂工作人員及員工共同遵守。
一、食堂工作人員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及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2、食堂應時刻保持清潔衛生,每餐後必須對食堂的桌椅、地板進行清洗,炊事械具等應清洗乾淨後,統一消毒。
3、食堂購置食物時應注意食物質量,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病從口入;未烹調的食物要生、熟分類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蟲的入侵。
4、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譜,清點隔天就餐人數,平等待人,飯菜定量,食品足稱。
5、堅持實物驗收登記制度,搞好成本覈算,每月盤點一次,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
6、食堂工作人員準時上下班,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和儲物室。值班人員下班後應關好食堂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及爐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員工就餐制度:
1、就餐時應排好隊伍盛飯菜。
2、工程人員需用膳時,應提前登記用餐,無登記者若無特殊情況不予用膳。
3、剩餘飯菜不可隨意扔棄,應按指定地點清倒,提倡節約,反對浪費。
4、用餐後,餐具由用餐人員自行洗淨後統一放入洗碗槽,由食堂工作人員處理後進行消毒。
5、用熱水洗澡時,應避免澆熄鍋爐中的煤碳,違者罰款1000元。
6、餐費每月結算一次,食堂總務在月底將用餐登記表交於財務室。
三、違反以上制度者,視情節輕重,將以經濟處罰或停工辭退等相關懲誡辦法。
1、協助綜合辦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後勤事務,包括:文件處理、接聽並記錄電話、接待來訪顧客或潛在顧客、維護保養電腦、打印、複印等辦公設備;
2、協助上級主管做好人力資源規劃、需求預測,人事檔案、文檔管理;
3、管理公司內部相關的文件;
4、分析管理體系實際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或改進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體系處於高效運行中;
5、傳達、貫徹、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
6、會務安排或做好會議紀錄;
7、改進管理手段、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彙報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確保後勤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從而爲公司各項工作的順暢開展提供全面的後勤保障基礎,特制定本後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在本公司工作期間,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的各項條款,互相監督,提合理化意見,使公司將更好完善後勤管理
第二章宿舍管理
第一條爲保證員工擁有良好、清潔、整齊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第三條具體規定如下:
1、每天9:30-16:30、24:00-7:00爲門禁時間,住宿人員在宿舍內休息,嚴禁出入(因作需要及經理級以上人員除外),24:00後必須熄燈休息,夜班人員24:00後禁止回宿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23:00後員工禁止互相串門。
2、宿舍牀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如安排牀位三日內未入住視爲放棄。
3、員工須按行政部安排的房間住宿,一人一位,不得多佔牀位,牀位一經確定不得私自調換。
4、宿舍內禁止亂塗亂畫、亂張貼,不得躺在牀上吸菸等有損5S及有關安全之行爲。
5、女性宿舍管理
1)女性宿舍探訪時間爲:12:00-13:00;17:30-22:30(休息亦同)。
2)探訪人員僅限本公司員工。
3)非探訪時間謝絕探訪,22:30後探訪人必須離開。
4)探訪人員必須在保安處履行登記手續方可探訪。
5)女員工除工作原因外應於23:30前回宿舍。
6、12:30-13:30及22:00以後宿舍內不得高聲喧譁、唱歌、放音響、電視機音量儘量調低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非本公司員工嚴禁進入宿舍區(持親屬證、經理級以上帶領及行政部負責人批准的不在此限)。
8、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亂倒髒水。
9、宿舍內不得播入淫穢電視、錄像,傳播黃色報刊雜誌。
10、宿舍內禁止飼養家禽以及其它動物(如犬)。
11、嚴禁私自改裝(亂拉亂接)電線、安裝電器(插座)、擅動消防器材以及其它宿舍設施。
13、嚴禁在集體宿舍做飯(包括存放做飯用的設施)、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如:電飯煲、電熱壺、熱水棒、高壓鍋等)。
14、集體宿舍嚴禁男女混居。
15、宿舍內除飯堂以及單人宿舍以外,禁止飲酒。
16、宿舍區嚴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違禁物品。
17、嚴禁打架鬥毆。
18、禁止高空拋物。
19、宿舍物品外出須持有宿舍管理員籤準的《宿舍物品放行條》,離職人員須將行李搬離宿舍後方可結算工資;
20、損壞宿舍公物(包括標牌)、照價賠償,人爲損壞加罰記小過一次,無責任人住宿人員全體受罰。
21、外宿人員應填寫《外宿申請單》,外宿人員不得佔用宿舍宋位。
22、宿舍車輛載物外出保安應查驗確認審批手續齊全後方可放行。
23、宿舍是公共休息區域,禁止從事黃、賭、毒,酗酒等傷風敗俗活動,禁止偷盜行爲,發現一律開除處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24、嚴禁到宿舍頂樓乘涼、睡覺、觀光等危險行爲存在,發現記警告處分。
25、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辭退、自離、開除)必須接到行政部通知當日搬離宿舍,離職人員不得藉故拖延,每延誤一天,要繳納住宿費50元/天/人,同時公司將採取強制處理措施。(所有離職人員需要拿物品外出,必須是在員工下班時間,且要經行政部批准及保安檢查無疑後放行)
26、員工必須負責所住房間的衛生,輪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內廁所、洗手盆、陽臺。下水道因衛生問題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的員工平均分攤。
27、宿舍實行每月檢查評比一次,檢查標準一律依照《宿舍管理制度》實施,評比標準:
1)地板保持乾淨,無紙屑、菸頭、水漬等;(0—10分)
2)牆壁、天花不得有灰塵、蜘蛛網、污垢;(0—10分)
3)起牀後將蚊帳向兩邊掛起置放整齊;(0—10分)
4)起牀後被子疊放整齊;(0—10分)
5)牀上物品擺放整齊;(0—10分)
6)牀下鞋子擺放整齊;(0—10分)
7)牀頭及牀欄杆上不可掛衣、襪等;(0—10分)
8)空牀上物品擺放整齊或清除掉;(0—10分)
9)門窗、玻璃擦乾淨,門口乾淨無雜物;(0—10分)
10)洗漱間潔淨整齊。(0—10分)
28、衛生評比辦法
1)每月定次不定時由行政部組織管理人員或部分員工對宿舍進行衛生評比,參與宿舍評比人員必須認真,並對所評比結果負責。
2)評比採用現場打分的方法(打分參照衛生評比標準),必要時可採用現場拍攝方法將優劣宿舍狀況記錄並公佈。
3)評比結果每週公佈一次,男、女各評出一個優秀宿舍和最差宿舍。
4)評委“優秀宿舍”的,給全體宿舍成員均記嘉獎一次。評爲“最差宿舍”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全體宿舍成員均記警告一次。
1.0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並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准。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覈確認,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後,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誌、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佈招聘信息。
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彙總、並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繫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並聯系、通知應聘者。
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並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複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准後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複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複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複試,複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繫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係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xxx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xxxx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第一項:新員工入職規定:
1.應聘員工需向管理人員提交以下資料: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其它必要的證件。
2.試用期:
員工入職試用期爲三個月,試用期內入公司認爲員工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者,予以辭退。
第二項: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公司在冊員工。
3.考勤方法:公司實行部門考勤辦法(考勤人員記工表考勤)
4.員工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員工每月休假時間爲4天,因爲曠工或請假超出假期者,不予發放當月獎金。
5.遲到早退管理: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爲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爲早退,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按曠工半天算。
6.曠工管理: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曠工者,取消當月獎金;
7.曠工的扣罰標準:曠工天數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25%40% 60% 80% 100%
連續曠工三天者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者予以除名處理,不發薪資及獎金。
8請假手續:
員工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單)。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請假同意後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9.加班及獎金:加班在工作未完成不經領導同意擅離職守者,取消加班獎金,員工每月休假未超過規定假期者,發放200元全勤獎。
第三項:員工安全管理制度
1.勞保用品穿戴:
公司規定員工上崗前必須佩帶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大頭鞋)。機牀工作人員需要額外佩帶眼鏡。違法者每項罰款20元。
2.防火:
員工禁止在易燃物品附近吸菸,點火,或者向依然物品仍菸頭,火源。如違反規定者,根據危險係數,罰款100元-500元不等。
3.工傷:
員工未按公司操作規範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工傷,公司不予承擔相應費用。正常工傷的員工向管理人員申請病假,如員工故意隱瞞已經恢復的事實繼續休假的,按曠工處理,工傷休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工資的50%補助員。
4.員工安全基本原則,禁止在工作時打鬧,玩手機,睡覺,這些都有可能造成危險,發現者每項罰款20元。
一、目的
爲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序內容
1、病假
員工休病假,超過1天要出具醫院開具的假條。
員工休病假的時限,應以假條上的時間爲準,遇節假日不順延。
從員工轉正開始,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
員工帶薪病假休滿之後,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醫療期,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准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癒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進入醫療期的,其待遇按公司醫療期制度執行。不批准進入醫療期的,員工又確實不能上班,按無薪病假待遇,員工連續休經公司批准的無薪病假超過十五天以後,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月發給全市最低工資60%的基本生活費、按其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並按規定報銷醫藥費,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滿,不再續定勞動合同。
員工無論休何種病假,必須按時遞交有效的醫生診斷證明,請部門經理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
2、年假
公司規定員工的年假爲:12天/年
上班滿6個月可開始休假(滿一個月則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節假日順延
員工休年假必須考慮有關客戶的要求及所在部門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員工利用年假的機會使身心得到調整。人力資源部將在每個自然年度開始時,通知每位員工應享受的年假。該年假的有效期爲一年時終止,不再累計。
員工如願意放棄年休假,年假期間的工資按日工的基本工資的2倍計算。
3、工傷假
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直接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並立即作出處理,並進行報告至CEO和人力資源部。
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工傷假。
員工休工傷假享受全薪。
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
4、婚假
女職工年滿23歲前結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時)
女職工年滿23歲後結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時)
男職工年滿25歲前結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時)
男職工年滿25歲後結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時)
男、女職工婚前體檢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5、產假
產假所涉及的假期,均應包含節假日,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檢。
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產假。
年齡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長一個月帶薪產假。
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有薪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員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後享有一天陪產假。
女員工生育後的第一次流產,公司將依據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予15天帶薪假,以後的流產全部按無薪病假計算。
6、喪假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時)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時)
7、倒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後,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產生的倒休假。
員工休倒休假時,須考慮部門工作的安排,並應提前二週申請,經主管同意。
員工休倒休假時,應在請假單後附有部門經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請單(參見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當年有效。
8、公共假日
員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節:三天
新年:一天
春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可在婦女節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順延)
如國家政策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
9、事假
事假系無薪假,公司根據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批准員工休無薪假
事假最長不超過二週。
10、請假批准權限:
請假日期 批准人
1-3天(包括3天) 直屬上級
3-12天(包括12天) 部門經理
12天以上 總經理
直接主管在一個月內對同一員工批准假期時限爲5天,5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准。
11、請假程序:
員工填寫請假單,報主管、經理批准後,送至人力資源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建立公司科學、規範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幹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爲公司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幹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幹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爲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爲: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覈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瞭解和核實,並作出審覈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覈;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覈意見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臺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乾淨,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菸,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爲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閱,複製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1、對總機人員的要求
(1)工作人員必須會標準的普通話和多種地方話等;
(2)電話總機工作人員要求聲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語音語調,使人感到婉轉動聽;
(3)接聽電話與客人會話時,要注意態度誠懇,使對方感到你樂意爲他效勞;
(4)熟練掌握電話總機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內線電話號碼;
(6)熟悉酒店總經理、部門經理的電話號碼;
(7)熟悉各機關。公司、交通部門(如鐵路、輪船、民航、客運等)、海關、局(如消防隊等)、醫院、供電局、各酒店總機等單位的電話號碼:
(8)熟悉世界各地的國際時間與北京時間的、時差;
(9)熟悉各地長途電話的收費標準。
2、電話服務的項目
(1)接轉內部電話
內部電話指由外部掛進酒店的電話,接轉時必須注意。
①掛給客人的電話必須問清掛電話人的姓名及掛電話的事項,然後覈實住客是否室電話人要找的,若是,則徵求客人意見是否可轉給他,客人表示可以時才轉給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時,可向掛電話人婉拒。
②若掛電話者查詢住客時,也要徵詢客人意見,經同意後才告訴掛電話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聽電話或不在房間時,可將掛電話人的姓名及電話內容記下來轉告客人。
④職工工作時間外面掛來給職工的電話,一般不轉,若有急事可轉有關部門辦公室或其頂頭上司代職工接聽。
(2)掛長途電話
①必須詳問清客人的姓名、房號、接電話單位的名稱或接話人的姓名、電話號碼等;
②電話接通後,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間告訴客人,請客人講話,客人講完話後,要告知客人通話時間;
③客人通話後,總機人員要及時將電話收費單轉交給總服務檯收款處,爲客人記賬;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時有許多人要掛長途電話,對此都要一登記好,在線路比較忙的情況下妥善安排。
(3)電話諮詢服務
①若客人電話詢問要在酒店開房時,要及時與客房預訂處或總服務檯聯繫,並及時答覆客人;
②若客人詢問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務設施及項目時,要向客人熱情介紹。詳細解答;
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區的遊覽勝地、商業中心、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情況時,要儘可能向客人介紹。
(4)電話叫醒服務
①客人申請叫醒服務,均要將客人的房號、叫醒時間登記好,記錄在“住客叫醒登記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員要交接好班,根據“住客叫醒登記表”上的時間準時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時要有禮貌地用英語和普通話重複講“早晨好,現在的時間是早上×點鐘”。要連續地叫,若五分鐘或十分鐘無人聽電話,要請樓層值班人員去敲門,直到叫醒客人爲止;對晚醒的客人要告訴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時間,您已晚起了××分鐘。”
③將客人晚起的時間記入檔案,日後客人投訴時,可以此作爲解釋。
3、收銀員管理制度
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躊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於違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於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收款過程中做到快、準、不錯收、不漏收,對於各種鈔票必須驗明真僞。
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時間不得攜帶私人款項上崗,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
4、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將公款挪作私用。
5、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結賬時,應認真依照銀行有關規定受理。
6、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每班營業結束時,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並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本部門營業收入情況資料及數據。
7、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填寫交款清單,錢款與清單一致,投款必須填寫投款報告,投款需有人見證。
8、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計算器、驗鈔機等),並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9、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開市前、收市後的收款崗內外衛生,保持桌面的整齊、乾淨。
10、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以員工手冊爲準,自覺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
1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參加培訓。
1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穿着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方。
1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完成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