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甲方自願將淄博義烏小商品城一期二樓童裝西區達成共識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賃期限:合同及房屋租憑期限均爲自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經簽定立即生效,期滿後自動解除。
2、訂後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賃保證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用於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房屋設施、物業、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賃期滿,如無意外情況發生,甲方將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
4、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該合同商鋪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同時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市場內外的各項管理制度。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應遵循市場統一規劃部署,不得從事違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責任,如發生問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性質及轉租,如有變動或轉租意向,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賠償甲方違約損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將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期將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房,需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交納延期房租。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2、乙方按照甲方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乙方同意後,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
4、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
1、上下班時間按甲方的作息制度執行。
2、遇特殊情況,甲方需要乙方調整工作時間或增減工作任務的,須提前告知乙方。
四、薪酬標準與發放
1、薪酬標準:薪酬按每月
2、發放時間:薪酬一般於每月30日發放。
五、工作紀律
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照執行。
六、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事項:
七、協議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協議:
1、甲方不按時付給薪酬;
2、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中由於個人責任問題出現重大失誤、事故等。
4、在出現上述情形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均需提前一個月。
5、聘用合同到期仍需聘用的,可辦理續聘手續,否則聘用關係自動解除。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協議,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九、其他
1、協議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2、本協議不得塗改。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日期: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餐飲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經營者,本店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爲。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合同糾紛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 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檔口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
二、室內附屬設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檔口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1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檔口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檔口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檔口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檔口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檔口租金達 天;
(4)連續3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檔口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檔口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六:其它說明
1、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2、水錶度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甲方(轉租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丙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店鋪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租店鋪情況
1、甲方將位於第號的店鋪轉租給乙方使用,使用面積爲平方米。
2、丙方爲上述轉租店鋪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店鋪產權證號:。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租上述店鋪承租權的行爲,丙方同意並且丙方保證該轉租店鋪爲其合法所有,享有店鋪的出租權。
3、原甲、丙雙方所籤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甲方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爲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爲元人民幣。店鋪轉租乙方後,乙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
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水電費、物業費等其他各項費用轉由乙方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權利義務
(寫明)
四、店鋪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租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設施及其他貨物在轉租後歸乙方所有。轉租店鋪賃期屆滿後,該店鋪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丙方同意乙方在接收該店鋪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店鋪轉租費的支付
1、店鋪轉租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騰讓店鋪並交付鑰匙。乙方在甲方交付鑰匙之日向甲方支付轉租費。上述轉租費用已包括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該店鋪交付前(即年月日前)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租金、水電費、物業費、甲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承擔。
乙方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時交付店鋪,逾期一天按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租店鋪時,乙方有權單方告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轉租費%的違約金。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店鋪,逾期一天,按每天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天乙方仍不能接受店鋪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對轉租的店鋪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該店鋪爲丙方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丙方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注意:由共有人在本合同上丙方欄簽字或者親眼見證丙方出具同意轉租證明)。因產權不明或者未經合法共有人同意,出現對乙方經營不利的情形,丙方願意承擔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訴訟費、律師費等)。
七、爭議的解決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店鋪交付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爲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元。必須在每月30日之前付清工資。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工作服等必備品。
(三)、甲方免費爲乙方提供每日三餐。
(四)、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和家族病。
(二)、乙方必須嚴格服從甲方正常的工作管理。
(三)、乙方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嚴禁使用黴爛食品。
(四)、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請求,有權要求甲方補發工資並解除勞動合同。三、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月 簽訂日期:年日
甲方:
聯繫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現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爲餐廳服務員,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_____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餐廳從事服務工作。
2、工作地點:
三、甲方對乙方的具體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間,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必須熱情、周到、主動,誠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東西,甲方有權開除乙方,並有權要求一定的賠償(包括本月工資和獎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_____元的工資,到合同期限滿,甲方將全部支付給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權不退回所押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數額根據乙方平時工作的表現來給。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七、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商業祕密保護:
3、競業限制:
4、服務期: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變更、營業執照變更、經營地址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