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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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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6月2日,杜新枝發佈長篇聲明對照許敏及本人病例詳細列舉部分證據否認偷換,首次公佈姚策治療過程及兩家因賠償款分配產生矛盾的細節。其稱此前北京律協已對律師李聖借偷換炒作一事已立案調查。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1

6月2日,網友“豫聞中原”發佈文章,“錯換人生28年”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偷換人生質疑。

文章稱,針對許敏的代理律師李聖在網上發佈未經覈實的“偷換人生”等虛假信息,並以此爲噱頭網上公開直播炒作,對姚策的生母及其家人造成嚴重傷害。本人已實名投訴,北京市律協已作出書面迴應,對李聖相關問題立案調查。針對許敏及個別網友網暴我方的行爲,我作爲受害者已向司法機關進行控告。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

杜新枝聲明

大家好,我是錯換人生28年的姚策生母,在過去一年的時間內,從當初知道這件事情的意外、到認親時的驚喜,從陪同姚策住院時的陪伴、直至姚策離世後的痛苦,人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在一年的時間我都在默默承受。很感謝網友們對這次事件的關注,在最近一年裏,我們一直在努力尋找真相,下面我將對這次事件詳細說明,請廣大網友明辨:

一、產子

1、去淮河醫院

我於1985年順產一女孩大腦發育遲滯。1991年又意外懷孕,因計劃生育嚴管,回郭爸老家開封蘭考養胎。河大淮河醫院(原開封醫專二附院)是開封當時最好的醫院,加上檢查發現孩子有臍帶繞頸,故去往淮河醫院待產,當時爲躲避計劃生育二胎處罰,病歷將一胎女兒登記爲產後死亡。對於他人質疑醫院工作人員郭希志與郭爸系親屬關係,警方已作出調查結論確認非親屬。

許敏當時在九江生活工作,許敏孃家在開封,許敏本人曾自稱,其嫂子的媽媽時任護理部主任,嫂子的妹妹等多名親戚在該醫院工作,許敏生產時,其親屬全程陪護。

2、住院及手術時間

因孕檢發現孩子臍繞頸,我5月9日提前住院待產,15日簽字確認次日(16日)剖腹產。產子約3天后,醫生抱孩子來,讓我餵奶未果,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孩子。

病歷及許敏自述:許敏15日產子,許敏17日看到孩子並餵奶,19日上午出院。按病歷日期,許敏帶着孩子出院時,我本人尚未見到孩子。綜上,許敏比我提前見到孩子,也比我提前出院,所以我不具備偷換孩子的客觀條件。

3、我入院時未隱瞞乙肝病史

入院檢查單上有顯示抽血化驗了乙肝兩對半,但因醫院管理混亂造成化驗單丟失,法院終審宣判時已認定上述情況。

4、兩個孩子出生時的健康指數

新生兒健康指數最高值爲十分,病歷顯示,新生兒體檢姚策健康指數9分,郭威健康指數6分且有二度窒息。19日許敏在知悉上述情況下,不知何因錯抱健康指數較高的姚策出院。故按常理推測,我本人不可能用健康指數高的孩子去換健康指數低的孩子。

5、雙方病歷顯示,我的病歷完整如實填寫家庭地址,夫妻雙方姓名。

許敏的病歷填寫的'地址是開封的地址,且未寫明夫妻關係及孩子父親的姓名,年齡也不符。按常理推測,如果是我想偷換孩子不會把自己的詳細身份信息及地址說明。

6、出院後的戶口和姓名

根據姚策及許敏描述,許敏出院後孩子一直在開封隨許敏的媽媽生活,4歲纔去九江。我出院後仍帶着郭威在蘭考農村,郭威3歲時,我們回到駐馬店,乙肝疫苗打了好幾年,直到孩子體內有抗體爲止。因當初在蘭考農村辦的準生證只能辦農村戶口,所以我向在駐馬店的單位申請了準生證,準生證1995年辦結。給郭威上戶口時,本應按我的上戶口時間1995年6月16日(農曆五月十六)上戶,但考慮到系提前剖腹產,遂上戶日期往後推遲兩天,加上日子(農曆五月十八)比較吉利,就填成了5月18日,但給郭威過生日一直都是按實際生產時間。我們從未讓郭威留級、輟學,他1992年生,2013年大學畢業。

7、房子爲什麼不在郭威名下

2012年郭威讀大學時我們給他買了商品房,但房貸需提供銀行流水,郭威讀書期間無經濟收入,銀行流水不達標,所以只能用郭爸名字購房,但確實是給郭威準備的婚房。另該套住房因開發商產權問題至今未拿到房產證。

二、發現錯換認親和救治經過

1、姚策住院

2020年2月15日,姚策在景德鎮第三人民醫院確診肝癌晚期,22日專家明確告知許敏及姚策已不能肝移植。3月16日姚策在上海驗血發現和許敏夫婦血型不同,後許敏夫婦通過“江西神州司法鑑定中心”做了一份許敏和姚策的親子檢驗報告,顯示姚策與許敏無血緣關係,後一直隱瞞姚策實情,直到2020年4月24日新京報報道之後姚策才知情。

2、神祕電話

2020年3月底我剛做完肝病手術,4月上旬郭爸接到來自河南開封尾號8088電話稱有事,郭爸質問對方如何獲得其電話,對方自稱系郭爸老家的村支書提供。隨後郭爸向村支書確認,被告知系對方假借鄉政府領導之名索要的電話。

因對方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電話,又不明身份,對方又一直不說事由,卻一味要求見面,擔心電話詐騙,因不會拉黑電話,拔掉了手機的其中一張電話卡,另一手機號正常使用。而後對方開始給我致電,與我確認在淮河醫院生過孩子,說我可能涉及一起錯抱嬰兒的醫療事故,稱如果我配合好了能給我幾十萬元錢,我回復說不可能,我家孩子沒抱錯,不要錢。隨後告知郭威相關情況,郭威勸說對方可能是詐騙電話,不要理他。隨後對方通過警方找到郭威,後許敏與郭威進行親子鑑定。

3、雙方認親

2020年4月24日,新京報第一次報道出該事件,我當時就給姚策轉了一萬元。4月30日兩家在九江認親,我們準備各種禮物,親屬湊八萬元交給姚策。

4、上海看病

2020年6月至8月,我們全程陪同姚策看病,因淮河醫院贈給姚策的藥物由許敏夫婦保管,姚策按期注射時,許敏夫婦會攜帶藥物前去醫院看望,且路費及酒店住宿均由姚策負責。自此姚策治療費許敏夫婦未再支付。

5、起訴醫院

經多次與淮河醫院協商未果,兩家決定一起起訴醫院獲受理立案,我們的訴求是追查事實真相、依法賠償。案件開庭前兩家對醫院賠償款除醫療費後的分配問題進行協商,提出許敏分得六我分得四,但許敏不同意六 四開,堅持她八我二,因未協商一致,許敏單方撤訴後更換律師。

6、姚策病重遭討賬

2021年春節前姚策病重在浙江杭州治療,姚策自覺時日不多,想跟大家一起過個團圓年,姚策岳父多次給許敏夫婦打電話,對方均不接聽。姚策無意中發現許敏與他人聊天信息顯示,許敏以“吃着我的糧,住着我的房…”等言論透露出索要姚策房產。姚策看後因此負氣吐血,病情加重,住院期間許敏又找姚策簽署房屋過戶手續。

7、許敏4次募捐未用於姚策治療

據許敏及其單位捐款信息證明,許敏及其丈夫姚師兵的工作單位共發起四次捐款。其中九江中醫院一次,九江衛健委一次,九江三院兩次。捐款去向不明,未用於姚策治療。

8、北京看病

姚策前往北京安樂治療意見系在家庭羣協商確認,許敏夫婦在羣裏均知情。而在姚策病危時想見許敏夫婦,委託人給許敏打電話,但許敏提出必須先把房子過戶到她名下,纔去北京看望姚策。

9、最後一程

3月23日姚策在北京病逝,當天下午許敏給網友聊天顯示在找律師給姚策妻子打官司,25日上午在景德鎮下葬,許敏上午十點左右到達靈堂,十分鐘後離開,下葬時不在場,而是回九江起訴姚策的妻子和孩子索要房產。

10、錯換變偷換

自2月23日起,許敏夫婦及其代理律師李聖開始在網上公開將“錯換事件”改稱爲“偷換事件”,致我和家人長期遭受網絡暴力。後郭威告訴我,律師認爲按錯換人生起訴賠償較低,所以要借“偷換”吸引更多關注,增加賠償額度。

許敏夫婦以我“偷換”孩子爲由向開封警方報警,隨後警方針對我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調查覈實,認爲不符合刑事立案條件,不予立案。5月8日,許敏、姚師兵、郭威起訴淮河醫院侵權糾紛案第二次開庭,因許敏臨時追加我爲被告人而休庭。

三、申請司法維權

1、針對許敏的代理律師李聖在網上發佈未經覈實的“偷換人生”等虛假信息,並以此爲噱頭網上公開直播炒作,對姚策的生母及其家人造成嚴重傷害。本人已實名投訴,北京市律協已作出書面迴應,對李聖相關問題立案調查。

2、針對許敏及個別網友網暴我方的行爲,我作爲受害者已向司法機關進行控告。

綜上,在這起錯換人生28年事件中,我們一直在要求追查事件真相,卻被不懷好意之人渲染爲偷換孩子,請廣大網友針對以上聲明,辨別到底有無偷換孩子一說,如果是我偷換,不可能將當時健康指數爲9分的姚策換成健康指數僅6分的郭威,況且我並未比許敏提前出院,還留下了比許敏家庭更爲完整的家庭信息及住址。

事已至此,我本人遭到網暴和謾罵攻擊,不得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爲錯換人生28年的最大受害者,不僅錯失與兒子親情陪伴的28年,最終我還失去了親生兒子,長期沉浸在悲痛中無法自拔。接了下來我和郭爸希望停止網暴,迴歸平靜生活。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 第2張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2

6月2日,“錯換人生28年”姚策生母杜新枝公開回應被指“偷換人生”,對照許敏及本人病例詳細列舉部分證據否認偷換,首次公佈姚策治療過程及兩家因賠償款分配產生矛盾的細節。同時,杜新枝針對許敏涉嫌偷換及其律師網絡散佈“偷換人生”等不實信息向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控告,其稱此前北京律協已對律師李聖借偷換炒作一事已立案調查。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5月8日,“錯換人生28年”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開庭,庭審現場因許敏臨時追加杜新枝爲被告人並變更訴訟請求,法院宣傳休庭,擇期開庭。6月1日,杜新枝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已於5月中旬收到了許敏的起訴書,對方以其故意隱瞞乙肝病史致許敏養子姚策最終死亡爲由,要求杜新枝與醫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起訴隱瞞乙肝病史

負有連帶責任

6月1日,記者在河南鄭州見到了杜新枝。自姚策去世以來,杜新枝一直在江西照顧孫子,暫避輿論風波3個月,於前幾日趕到鄭州,她坦言如今已無法逃避迴應,因爲被迫站在被告席擊潰了她的最後一道防線。

3月23日,姚策在北京離世,隨後下葬在江西景德鎮。杜新枝稱,姚策的遺囑內容中最關鍵的一點,是希望他的兒子能成爲一個真正的男子漢。“姚策說他缺失了父愛,不能讓他的孩子再缺失爺爺奶奶的愛,所以希望他們能好好照顧他的孩子。”因此,對於網絡的輿論風波,儘管杜新枝不時也會看到,可是一邊承受喪子之痛的精神壓力,一邊又希望儘快迴歸平靜生活以便好好照顧孫子,她一直選擇不作迴應。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 第3張

姚策

直到5月中旬,杜新枝收到許敏的起訴書。紅星新聞記者從杜新枝獲取的追加被告人申請書顯示,許敏等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杜新枝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並與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起訴理由,許敏方在申請書上表示,在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中,由於杜新枝隱瞞乙肝病史,導致許敏方撫養28年的養子姚策錯失了注射至關重要的乙肝疫苗,致其養子最終死亡,侵害了許敏方的權益,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許敏方認爲,杜新枝和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共同侵權行爲導致了姚策死亡,杜新枝對於姚策的死亡應與醫院承擔連帶責任。

“我入院時未隱瞞乙肝病史,入院檢查單上有顯示抽血化驗了乙肝兩對半(乙肝五項檢查),但因醫院管理混亂造成化驗單丟失,法院終審宣判時已認定上述情況。”在杜新枝看來,這個起訴理由十分牽強。

記者從杜新枝當年的臨時治療單上看到,她於6月9日在入院後做了“HBsAg”(乙肝表面抗原)檢查,這是乙肝五項檢查中的一種,是感染乙肝病毒感染的標誌物之一。杜新枝表示,她如果隱瞞了乙肝,醫院也會查出來,所以自己沒必要也不存在隱瞞乙肝病史的情況。

  投訴許敏代理律師

  律協已立案調查

在杜新枝看來,相比隱瞞乙肝病史的控告,此前3個月編造“偷換人生”的謠言,對她造成的人身傷害更大。

2月23日晚,許敏代理律師李聖在直播間首次將“錯換”改稱爲“偷換”,開播前還曾聲稱直播間達到一定人數將放猛料,隨後掀起軒然大波。

“我當時就問他們有什麼理由這樣說,後郭威告訴我,律師認爲按錯換人生起訴賠償較低,所以要借“偷換”吸引更多關注,增加賠償額度。而且作爲一名律師,他拿虛假的信息進行炒作博取關注,對我造成了嚴重傷害。”杜新枝表示。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 第4張

此後,杜新枝電話不斷,騷擾和辱罵她的信息紛至沓來。她沒有公開回應這一項指控,而是去北京律協實名投訴李聖。

3月31日,杜新枝收到了北京市律師協會的受理投訴告知書,京律協立(2021)第51-2號文件顯示,已對其投訴內容進行立案調查,有關查處結果將及時告知。

此後許敏夫婦以杜新枝“偷換”孩子爲由向開封警方報警,隨後警方針對杜新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調查覈實,認爲不符合刑事立案條件,不予立案。

  杜新枝發聲明迴應被指偷換

控告許敏、李聖傳播虛假消息被起訴原因

6月2日,杜新枝發佈長篇聲明對照許敏及本人病例詳細列舉部分證據否認偷換,首次公佈姚策治療過程及兩家因賠償款分配產生矛盾的細節。

在對產子過程的講述中,杜新枝稱自己當年比許敏晚出院,不具備偷換孩子的客觀條件。此外,新生兒健康指數最高值爲十分,新生兒體檢姚策健康指數9分,郭威健康指數6分且有二度窒息。杜新枝稱她本人不可能用健康指數高的孩子去換健康指數低的孩子。

姚策生母杜新枝迴應質疑,控告網暴者 第5張

許女士與幼年時的姚策

記者從當年杜新枝新生兒記錄單看到,嬰兒評分爲9分,許敏的嬰兒娩出評分在1分鐘時爲6分,5分鐘時爲8分。

此外,許敏的病歷填寫的地址是開封的地址,而且沒有留下夫妻關係的相關信息,而杜新枝留下了家庭信息及地址。杜新枝稱,如果是想偷換孩子,她不會把自己的詳細身份信息及地址說明。

爲此,6月2日,杜新枝針對許敏等人網絡散佈“偷換人生”等不實信息向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控告,請求依法對許敏涉嫌偷換孩子、傳播虛假信息的犯罪行爲進行刑事立案偵查,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請求貴單位依法對李聖傳播虛假信息罪進行刑事立案偵查,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控告資料顯示,控告人有理由懷疑許敏故意將健康指數較低的孩子郭威偷換成了健康指數高的孩子姚策,爲了防止事情暴露提前杜新枝5天出院。

此外,據杜新枝聲明稱,“錯換人生28年”曝光後,此前經多次與淮河醫院協商未果,兩家起初決定一起起訴醫院獲受理立案,“案件開庭前兩家對醫院賠償款除醫療費後的分配問題進行協商,提出許敏分得六我分得四,但許敏不同意六 四開,堅持她八我二,因未協商一致,許敏單方撤訴後更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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