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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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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家就是一個神聖的地方,不管我們在何處遇到了委屈,只要回到了家,回到了父母或者伴侶那裏,委屈和煩惱就像風一樣飄走,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1

1、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家庭是溫暖的港灣,一個缺乏關愛,充滿暴力的家庭,未成年青少年每天面對的就是冷漠的冰河,或者驚濤駭浪。”

——蘇州少年司法相關會議上法官發言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首日,江蘇盱眙縣人民法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親發出了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樹立家庭是第一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意識,切實承擔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1月17日 ,省法院、省婦聯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省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負責人談到,《意見》的出臺,是爲了主動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細化措施,強化協作,共建對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護體系。

《意見》明確,辦案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被監護未成年人實施嚴重不良行爲或者實施犯罪行爲,不積極協助、配合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考察幫教等情形的,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試點先行 關愛力量滲透家庭教育

爲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江蘇省於2019年4月審議通過了《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該條例於2019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條例》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從那時起,江蘇省的家庭教育開始有了法律的保護和督促,人民法院也承擔起責令家庭教育的職責。

2019年9月,張家港法院、市婦聯等部門在全省率先出臺《關於責令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實施辦法》,明確家庭教育指導的啓動條件、適用情形、具體流程等事項,要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受到家暴、行政處罰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同時也提供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通知書的參考樣式。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張家港市法院會籤《張家港市關於責令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實施辦法》

2019年,張家港法院還創立“法愛護航”家長學校,並與張家港家庭教育服務中心簽訂了《涉訴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操作辦法》,通過該機構對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專業化家庭教育指導。

2020年10月,張家港法院受理了一起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被害人系幼女的強姦案件,張家港法院委託服務中心兩名專業心理老師被被告人及被害人家長分別進行教育指導。2020年12月底,張家港法院又受理了數起未成年人涉尋釁滋事案件,案件審理中,法官們就家庭教育缺失這一問題,對上述案件中的11名未成年被告人家長舉辦了一場家庭教育集中指導。

“法官指導我們說,面對逆反的青春期孩子,父母關愛的語言,慈愛的動作,甚至一個關懷的眼神,都會讓這匹烈馬停止奔下懸崖。太后悔以前孩子犯錯只知道打,這隻能把他越打越遠!”未成年被告人小孟的父親和記者談到集中指導帶來的內心衝擊,他深深自責於以前簡單粗暴的棍棒教育。

家長學校的影響力也帶動社會各部門對未成年人教育及犯罪預防進行齊抓共管。張家港婦工委協同相關部門對家庭困境兒童建立個案預防機制,推動旅館業建立未登記異常入住人員預警機制,對於賓館接納未成年人住宿而未履行報告義務的,一律嚴肅處罰。

“指導令”多點開花 督促力量滲透監護看管

翻開涉少刑事案件,常常發現無論是未成年被告人還是未成年被害人,他們大多成年於經歷苦難的家庭,脫離監護,四處飄零。有的不知道生父是誰,有的出生就沒有見過母親。幾乎每一個殘損的'家庭背後都站着一個可憐的孩子。生活中,缺失的家庭教育更體現在家長、家庭日常的監護、看管之中。

圖爲泰州法院親職教育課堂

針對原生家庭對孩子關愛和教育的缺失多是未成年犯罪的根源性問題。2021年5月,泰州中院、泰州市婦聯、泰州市教育局等三部門公佈了《關於開展“失職父母強制親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全市範圍推出“強制親職教育”,其中未成年人的父母在離婚訴訟中未能妥善處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事宜,或者怠於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監護職責的,法院均應當責令親職教育。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第2張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促進法是我國首部家庭教育領域專門立法,從“家事”上升到“國事”,新制定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按照實施、支持、干預逐層遞進的邏輯,明確相關部門在必要時進行干預。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理所當然承擔起最後一道防線,也是最嚴格的一道防線。

江蘇省各地法院在該法的支持下,聚焦家庭教育缺失導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其引發的社會問題,紛紛開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指導令”不僅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訴訟,也包括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事糾紛以及侵權糾紛等民事訴訟,還有涉未成年人的公益訴訟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各個領域,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

今年1月1日,盱眙縣法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親發出了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盱眙法院介紹,該未成年被告人軍軍(化名)8歲時父母離婚,跟隨父親生活,但實際由爺爺奶奶照顧。軍軍因爲缺少良好的引導,在社會上認識了一些閒散人員,慢慢成爲一名問題少年。軍軍父親忙於工作,與孩子鮮有溝通,放任其融入不當的交友圈。初中畢業後,15歲的軍軍便輟學在家。2020年11月份的一天,16歲的軍軍在社會閒散人員的帶領和蠱惑下,參與實施了犯罪,盱眙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法院在辦理該起案件時發現軍軍父親作爲孩子的監護人,沒有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疏於家庭教育,因此向軍軍父親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1月10日,南通如東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時,向原、被告雙方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避免雙方離婚後怠於行使對子女進行家庭教育的職責。

如東法院,監護人在《家庭教育責任承諾書》上簽字

1月10日,無錫新吳法院審理一起變更撫養權糾紛時,裁定被告前往無錫市婦女聯合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希望被告能夠“成爲一個堅強而溫暖的媽媽”。

無錫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1月10日,連雲港中院在審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時,發現當事人父母爲未成年女兒與他人訂立婚約,並放任與他人同居生活,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遂發出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淮安法院判決全國首例酒吧吸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新聞報道

省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負責人介紹,今年一月份以來,淮安中院在全國首例“酒吧違法吸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中和檢察院共同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鹽城中院、常州溧陽法院、徐州雲龍法院、南通海安法院、南京玄武法院等多家法院均發出了當地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南京玄武法院還成立了全省首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多點開花、齊頭並進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爲全國的家庭教育開啓了全新的局面,爲江蘇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導提供了明確的方向,也體現了江蘇貫徹對未成年人全面、特殊、優先保護的原則,促進家長依法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第3張

步步努力 制度力量護航未成年人

從張家港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導試點,到緊跟全國家庭教育大方向,相繼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再到出臺《關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意見(試行)》,江蘇法院將一個個問題家庭作爲精準服務的對象,對失職父母強制“補課”,糾正他們各種監護不力的行爲,督促和引導父母依法、全面和正確履行監護職責,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省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介紹,《意見》由省法院在去年9月提議並起草,由省婦聯牽頭聯合公檢法民政共同會籤。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全面落實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意見》凝聚各家資源和力量,相互協作,發揮最大效益;視野覆蓋案件案前案中案後全過程;把家庭教育指導的適用範圍從涉少刑事案件拓展到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事等各類民事、公益訴訟。

據瞭解,省法院是全國最早開展少年審判工作的單位之一,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指導創設少年法庭“天寧模式”,到2012年後指導創立蘇州未成年綜合審判模式,南京少年家事案件綜合審判模式,爲全國少年法庭提供了江蘇樣本。

省法院自去年5月完成全省法院少年法庭機構設置全覆蓋後,統一全省少年法庭受案範圍,並聚焦源頭治理、綜合治理,以近年來全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爲樣本,深入分析犯罪發生的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全省法院堅持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針對涉少案件發現的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20多件,推動堵漏建制,合力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心理疏導、回訪幫教等延伸工作,努力讓失足少年重歸正途,截至目前43人考上大學。

2021年省法院下發《落實困境兒童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把救助範圍擴大到未成年人當事人之外的其他涉案困境兒童(例如因父母犯罪或被害而陷入困境的兒童),努力不遺漏司法視野中每一個需要保護和救助的未成年人。文件下發至今,聯合民政部門對重大刑事案件中發現的42名困境兒童開展救助,解除困境兒童、家庭的後顧之憂。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2

“家庭是溫暖的港灣,一個缺乏關愛,充滿暴力的家庭,未成年青少年每天面對的就是冷漠的冰河,或者驚濤駭浪。”

——蘇州少年司法相關會議上法官發言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首日,江蘇盱眙縣人民法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親發出了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樹立家庭是第一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意識,切實承擔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1月17日 ,省法院、省婦聯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省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負責人談到,《意見》的出臺,是爲了主動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細化措施,強化協作,共建對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護體系。

《意見》明確,辦案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被監護未成年人實施嚴重不良行爲或者實施犯罪行爲,不積極協助、配合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考察幫教等情形的,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試點先行 關愛力量滲透家庭教育

爲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江蘇省於2019年4月審議通過了《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該條例於2019年6月1日正式實施。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第4張

《條例》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從那時起,江蘇省的家庭教育開始有了法律的保護和督促,人民法院也承擔起責令家庭教育的職責。

2019年9月,張家港法院、市婦聯等部門在全省率先出臺《關於責令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實施辦法》,明確家庭教育指導的啓動條件、適用情形、具體流程等事項,要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受到家暴、行政處罰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同時也提供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通知書的參考樣式。

▲ 張家港市法院會籤《張家港市關於責令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實施辦法》

2019年,張家港法院還創立“法愛護航”家長學校,並與張家港家庭教育服務中心簽訂了《涉訴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操作辦法》,通過該機構對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專業化家庭教育指導。

2020年10月,張家港法院受理了一起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被害人系幼女的強姦案件,張家港法院委託服務中心兩名專業心理老師被被告人及被害人家長分別進行教育指導。2020年12月底,張家港法院又受理了數起未成年人涉尋釁滋事案件,案件審理中,法官們就家庭教育缺失這一問題,對上述案件中的11名未成年被告人家長舉辦了一場家庭教育集中指導。

“法官指導我們說,面對逆反的青春期孩子,父母關愛的語言,慈愛的動作,甚至一個關懷的眼神,都會讓這匹烈馬停止奔下懸崖。太后悔以前孩子犯錯只知道打,這隻能把他越打越遠!”未成年被告人小孟的父親和記者談到集中指導帶來的內心衝擊,他深深自責於以前簡單粗暴的棍棒教育。

家長學校的影響力也帶動社會各部門對未成年人教育及犯罪預防進行齊抓共管。張家港婦工委協同相關部門對家庭困境兒童建立個案預防機制,推動旅館業建立未登記異常入住人員預警機制,對於賓館接納未成年人住宿而未履行報告義務的,一律嚴肅處罰。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第5張

“指導令”多點開花 督促力量滲透監護看管

翻開涉少刑事案件,常常發現無論是未成年被告人還是未成年被害人,他們大多成年於經歷苦難的家庭,脫離監護,四處飄零。有的不知道生父是誰,有的'出生就沒有見過母親。幾乎每一個殘損的家庭背後都站着一個可憐的孩子。生活中,缺失的家庭教育更體現在家長、家庭日常的監護、看管之中。

▲ 圖爲泰州法院親職教育課堂

針對原生家庭對孩子關愛和教育的缺失多是未成年犯罪的根源性問題。2021年5月,泰州中院、泰州市婦聯、泰州市教育局等三部門公佈了《關於開展“失職父母強制親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全市範圍推出“強制親職教育”,其中未成年人的父母在離婚訴訟中未能妥善處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事宜,或者怠於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監護職責的,法院均應當責令親職教育。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促進法是我國首部家庭教育領域專門立法,從“家事”上升到“國事”,新制定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按照實施、支持、干預逐層遞進的邏輯,明確相關部門在必要時進行干預。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理所當然承擔起最後一道防線,也是最嚴格的一道防線。

江蘇省各地法院在該法的支持下,聚焦家庭教育缺失導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其引發的社會問題,紛紛開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指導令”不僅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訴訟,也包括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事糾紛以及侵權糾紛等民事訴訟,還有涉未成年人的公益訴訟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各個領域,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

今年1月1日,盱眙縣法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親發出了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盱眙法院介紹,該未成年被告人軍軍(化名)8歲時父母離婚,跟隨父親生活,但實際由爺爺奶奶照顧。軍軍因爲缺少良好的引導,在社會上認識了一些閒散人員,慢慢成爲一名問題少年。軍軍父親忙於工作,與孩子鮮有溝通,放任其融入不當的交友圈。初中畢業後,15歲的軍軍便輟學在家。2020年11月份的一天,16歲的軍軍在社會閒散人員的帶領和蠱惑下,參與實施了犯罪,盱眙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法院在辦理該起案件時發現軍軍父親作爲孩子的監護人,沒有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疏於家庭教育,因此向軍軍父親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第6張

1月10日,南通如東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時,向原、被告雙方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避免雙方離婚後怠於行使對子女進行家庭教育的職責。

▲ 如東法院,監護人在《家庭教育責任承諾書》上簽字

1月10日,無錫新吳法院審理一起變更撫養權糾紛時,裁定被告前往無錫市婦女聯合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希望被告能夠“成爲一個堅強而溫暖的媽媽”。

▲ 無錫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1月10日,連雲港中院在審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時,發現當事人父母爲未成年女兒與他人訂立婚約,並放任與他人同居生活,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遂發出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 “淮安法院判決全國首例酒吧吸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新聞報道

省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負責人介紹,今年一月份以來,淮安中院在全國首例“酒吧違法吸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中和檢察院共同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鹽城中院、常州溧陽法院、徐州雲龍法院、南通海安法院、南京玄武法院等多家法院均發出了當地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南京玄武法院還成立了全省首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多點開花、齊頭並進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爲全國的家庭教育開啓了全新的局面,爲江蘇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導提供了明確的方向,也體現了江蘇貫徹對未成年人全面、特殊、優先保護的原則,促進家長依法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步步努力 制度力量護航未成年人

從張家港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導試點,到緊跟全國家庭教育大方向,相繼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再到出臺《關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意見(試行)》,江蘇法院將一個個問題家庭作爲精準服務的對象,對失職父母強制“補課”,糾正他們各種監護不力的行爲,督促和引導父母依法、全面和正確履行監護職責,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省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介紹,《意見》由省法院在去年9月提議並起草,由省婦聯牽頭聯合公檢法民政共同會籤。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全面落實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意見》凝聚各家資源和力量,相互協作,發揮最大效益;視野覆蓋案件案前案中案後全過程;把家庭教育指導的適用範圍從涉少刑事案件拓展到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事等各類民事、公益訴訟。

爲什麼我們拍家庭紀實 第7張

據瞭解,省法院是全國最早開展少年審判工作的單位之一,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指導創設少年法庭“天寧模式”,到2012年後指導創立蘇州未成年綜合審判模式,南京少年家事案件綜合審判模式,爲全國少年法庭提供了江蘇樣本。

省法院自去年5月完成全省法院少年法庭機構設置全覆蓋後,統一全省少年法庭受案範圍,並聚焦源頭治理、綜合治理,以近年來全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爲樣本,深入分析犯罪發生的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全省法院堅持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針對涉少案件發現的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20多件,推動堵漏建制,合力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心理疏導、回訪幫教等延伸工作,努力讓失足少年重歸正途,截至目前43人考上大學。

2021年省法院下發《落實困境兒童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把救助範圍擴大到未成年人當事人之外的其他涉案困境兒童(例如因父母犯罪或被害而陷入困境的兒童),努力不遺漏司法視野中每一個需要保護和救助的未成年人。文件下發至今,聯合民政部門對重大刑事案件中發現的42名困境兒童開展救助,解除困境兒童、家庭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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