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5.5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傷害我們可以採取專門的驗傷進行鑑定,以下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1

一級輕傷和輕傷二級兩個相比較,一級輕傷會更重一些。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我國《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中將輕傷分爲了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

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量刑標準方面: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一級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致一人輕傷二級的,可以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傷殘程度可在確定量刑起點時考慮,或者作爲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刑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在規定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時,也沒有將輕傷區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也並沒有規定不同的量刑標準。

綜合上面所說的 ,輕傷是分一級輕傷和二級輕傷、還有輕微傷,但這幾種輕傷一級是屬於最嚴重的,而且只要被認定就會讓當事人承擔刑事的責任,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權益不受到損失。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2

一級傷殘和十級傷殘哪個嚴重

一級傷殘更嚴重。一級傷殘主要包括: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二、意識消失;

三、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第2張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3

以案釋法:輕傷共分幾個等級,哪一級最嚴重?

我國的人體損傷程度分爲三種:輕微傷、輕傷與重傷。人非銅牆鐵壁,受傷在所難免,比如擦破了皮、摔斷了手,這二者很容易區分出輕傷與重傷,擦破皮屬於輕傷,摔斷手是重傷。日常生活中,大家習慣將細微的損傷歸爲輕傷,諸如密蜂蟄咬、棍棒敲擊,但法律認定輕傷卻與生活中的有所不同,很多大家口中的“輕傷”可能只是輕微傷。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第3張

輕傷分爲兩級: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一級比輕傷二級更爲嚴重。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2014)》內容規定,輕傷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具體來說,常見的輕傷一級類型有: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脊髓挫裂傷、肋骨骨折6處以上、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雙耳外耳道閉鎖等等。

常見的輕傷二級類型有:顱骨骨折、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眼瞼缺損、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等等。

從顱腦、骨髓、面部、耳廓到聽器聽力、視器視力,我國對輕傷一級或二級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具體到人體各組織器官損壞了幾釐米、缺失了百分之幾。如此具體詳細地鑑定損失程度,有多方面的益處,比如利於醫院系統、分類管理,利於病患與家屬直觀知曉損害程度等等,其中還有一個值得一提的益處:法律需要。

健康權是一項最基本的人權,是公民享有一切權利的基礎之一。一個人如果沒有健康保障,那麼民事活動、社會活動就會難以參與,其他的公民權利無法實現或很難實現。造成身體傷害,屬於侵犯了法律賦予公民的寶貴健康權,該受到應有的懲戒。

當醫院出具的證明鑑定患者爲輕傷及以上,即可以故意傷害罪立案。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一級或輕傷二級,需要承擔刑期爲三年以下的刑事責任。

現實生活中,輕傷、重傷較好分辨,但輕微傷與輕傷放置一起,可能有的人難以區分,這主要由日常的生活經驗所導致。比如說眼部挫傷、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這兩種情況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

這兩種損傷都視爲輕微傷,尚未達到輕傷二級。輕微傷是指各種因素所導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造成他人輕微傷,不構成犯罪,卻也難逃行政處罰,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第4張

根據前文所訴,我們得知輕傷與輕微傷存在較大區別,輕傷需要負刑事責任,而輕微傷會受到行政處罰。除此之外,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權,還需承擔起侵權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進行民事賠償時,費用並不是隨意確定的,需要出具相關治療收款憑證、交通票據等等,若存在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需的康復費、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一時無法確定花費大小,可以待這些費用實際發生後,再起訴賠償。

輕傷二級嚴重還是一級嚴重 第5張

案例分享:

2013年9月14日15時,天津市寶安區新開口鎮某村,許某在一戶村民家湖喝海吃,張某前來勸酒,欲拉許某離開。許某不願,還撒起酒瘋,罵起人。張某被對方的酒言酒語惹怒,與其發生口角,並進行了毆打行爲,使許某面部損傷。根據醫院堅定,許某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已構成輕傷二級。

鑑定爲輕傷及以上,即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張某的量刑範圍大致爲三年以下。此外,許某康復期間所產生的醫療費、交通費、伙食費、營養費等合理費用,張某都應承擔起民事賠償責任。

最後,由於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了和解,而且受害者許某出具了諒解書,所以2013年11月26日,法院酌情從輕量刑,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附帶民事賠償9000元。

健康是公民從事民事活動的基礎,是個人身體機能正常運轉的前提,如非必要,毋寧造成他人或自己遭受輕傷乃至重傷。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