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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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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是人與人之間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婚姻是兩個人的經營,不是一個人的坐享其成,每對夫妻婚姻都需要兩人去維護,這樣才能得到幸福。那麼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1

一、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任意一方的收入,無論是存在那個地方怎麼存都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一方所得的財產,除非夫妻間另外有約定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獲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法院會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二、徵地補償款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將徵地補償款界定爲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

(一)土地補償款的取得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資格的人,不應享有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認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其個人財產的前提條件——該財產須具有人身專屬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只有具備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補償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補償款是對夫妻一方因土地徵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種補償,具有專屬於特定人身的性質。

(二)從保護失地農民角度來說,土地補償款應作爲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物民法典》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償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從立法目的解釋來看,土地補償款的實質是對失地農民今後的一種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屬於《民法典》解釋(二)對共同財產作出的規定種類。

土地對於農民來說,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從一定程度上講,它是農民最大和最後的保障,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補償款實質是對失地農民這一特定身份人羣的一種生活保障,是失地農民今後生活的'主要依靠。

三、房產證登記一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2)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爲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三)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爲債權處理。

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2

一、怎麼存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兩方之間的存錢是在登記之前存入銀行的,這些個人存的錢都不算在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內,所以想要存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成爲自己的個人財產,如果你們還未結婚即將結婚,那麼這時候存入的錢都是屬於個人的。

2.夫妻的共同的財產,是指兩個人在夫妻關係成立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也代表了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的這段時間內,兩個人出約定以外得到的所得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兩個人的財產,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共同財產。

對這些錢財夫妻兩個人都有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3.當然還有方式就是兩個人約定這筆錢屬於個人的,或者是去公證處公證這是屬於她的個人財產,那麼這時候,即便這筆錢是婚姻存續期間存的,那麼也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第2張

二、存摺能寫夫妻兩個人名字嗎

可以。

1.聯名賬戶

存摺有一種是可以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的,這種賬戶一般被叫做聯名賬戶,聯名賬戶可以允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五個以下的個人客戶共同開戶。在賬戶中支取時須按約定方式辦理的本外幣個人活期結算賬戶或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賬戶。聯名賬戶,可以辦理本幣業務也可以辦理外幣業務。

2.個人賬號

當然存摺寫兩個人的名字主要是爲了兩個人都擁有這筆錢,而且能夠防止對方不小心轉走或者是用掉,但是不得不說即便的個人賬戶,只要兩個人是夫妻的關係,那麼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這也是屬於兩個人共同的財產。

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3

一、財產離婚協議怎麼寫纔有效

離婚財產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共同財產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

4、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爲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

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爲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

(四)公平原則

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

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錢咋存纔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第3張

三、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什麼

1、確定分割的原則和標準;

2、婚姻存續期間,承擔義務較多的,可以要求補償,多分些財產;

3、對方如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過錯,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4、離婚後一方生活有困難,可以從幫助的角度多分些財產;

5、跟子女的一方、婦女一方,在分房、財產可適當照顧;

6、財產分割最好找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人或律師做中證人,主持分割。

7、要把孩子的探望方式,寒假暑假的時間分配寫清楚。大額醫療費,大額擇校費贊助費等特殊教育開支單獨約定清楚。

8、房產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可能涉及到的過戶期限,騰房時限及違約金,支付補償款的期限及違約金,

9、尤其是在寫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之前,一定要明確知道對方到底有多少,有時不確定,那就聲明:離婚時各自名下歸各自所有的財產,是指雙方確認真實總額不超過多少萬元的,如日後發現超過部分則視爲隱匿,歸另一方所有。

10、違約金不必約定過高,最多不能超過年24%這個合法的上限。

11、涉及戶口遷移的,要明確下不配合遷戶口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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