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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新鮮人如何避開職場陷阱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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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新鮮人如何避開職場陷阱,職場也是有一些潛規則的,在職場上不能將這些問題一概而論,提升自己的能力纔是頭等大事,學會放下自己的職場壓力也是很重要的,在職場上,職場新鮮人如何避開職場陷阱是很重要的。

職場新鮮人如何避開職場陷阱

職場新鮮人如何避開職場陷阱1

一、激情之餘,細節重要

前面已談到,激情過度就會理智差些,是指一個人的判斷力在高度激情燃燒下會比正常

情況下低十倍,正如飲酒深度醉的情況下,會失卻記憶一樣。其實,宋小非若對林雲交給她的資料仔細閱讀並作好筆記,同時,金夢將審定的資料交給她時,兩下對比一下,也許這個職埸陷井就化解了。

二、勇於質疑,小心屣冰

工作過程中,只要你不粗會大葉,有如屣薄冰之感,你的言行都一定會受到約束,自然對周圍的事情會認真分析,即使在工作時間沒能分析出來,在回到家裏向家人諮詢,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如果有疑問,一定要向你相信的人問問,這時你會得到好的且及時的提醒,也就不會犯“大意失荊州”的錯誤了。

宋小非如果發現兩資料有不同點時,這時就要勇於進行詢問,最起碼在事後責任劃分方面,不會有如此的結果。

三、職埸命令,正確應對

既然行走在職埸上,你就不由自主地充當了棋子的作用,你的上司在下棋,他在團隊的

組織架構圖中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因此,會按照職埸行棋規則走動手中的棋子,既然作爲棋子,你的上司自然職埸走棋的技巧比你這個新鮮人要高明的多,只有你承認了這一點,你纔會考慮且研究他的走棋路數,你對來自他的命令才能作出正確理解。

作爲職埸新鮮人,宋小非對待上級的命令亦是非常謹小慎微,認真執行,但卻少了一些思考,確實,我也承認,對職埸新鮮人來說,深度思考確很難,但要在職埸上摔打,不這樣會跌不少跟頭的。

四、眼觀手動,留意周圍

我們知道,行走在馬路上,爲了不致掉入路邊的陷井,行進時會不時地留意一下週圍的

環境,如有無障礙物等;在職埸上行走時,也是如此,但最難的是職埸陷井是要體會的,不是用肉眼就能觀察到的,而要用你的“智慧之眼”去掃描,像雷達一樣掃出異常情況。宋小非恰恰缺少了這種職埸必備的掃描器。

五、認知人性,全面學習

在人性的叢林裏,什麼人都有。有一句老話說的好:“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是的,我有一個體會,那就是“沒有任何基礎的熱情一定不牢固。”職埸新人入職後,有人會對你表現出極度的熱情,你問什麼他都會告訴你,但正當你爲深感遇到恩人時,他卻與你保持了距離,你問什麼他都不告訴你,你頓感不知所措。如果你知道了“沒有基礎的熱情不牢固”的道理後,你就會在遇到這種人之初從心理上與其“保持距離,”你就不會失落了,也要記住,這種熱情一定是包含着某種目的的。如因你與某位領導同姓,人家誤認爲你是領導的親戚,你一定會體驗到很多這種熱情的。

林雲飛因工作需要,身上被貼上了“與林副省長有親戚”的標籤,因而TTC集團董事長金夢對其非常感興趣,因爲其有利用價值,於是在林的身上進行金錢和感情投資。

六、心事放心,絕不外露

心理學家說,有心事一定要說出來,不然悶在心裏,會對身體造成傷害。不錯,基本上

可以這麼認爲。但我卻覺得,心事不能“隨便”說出來,這兒有兩層含義,一是要區分你的心事等級,二是要認清你說心事的對象。對於高等級的“心事”絕對不可“隨便說,”因爲會導致很多不可預測的職埸危機,如有人會造你的謠生你的非,均是因你的“隨便說”而造成的。但也要提醒你,若你將所有心事憋在心裏,你也受不了,其他人會認爲你很有城府,很有心機,這樣也划不來,因此建議你不妨透露些“級別低的心事”給周圍的人,以降低他們對你的揣測和戒心。

職場新鮮人如何避開職場陷阱2

常見職場陷阱切莫踏入

一、永無止境的“試用期”

試用期原本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爲相互瞭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期,如今卻成了很多用人單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價勞動力的.一個堂而皇之的藉口。

一年前,徐女士通過網絡求職,應聘到我市某貿易公司行政助理的崗位。面試通過後,徐女士被告知試用期爲3個月,試用期薪資爲1100元,轉正後爲2300元。但就在試用期快要結束時,該公司卻告訴徐女士,她的工作能力沒有達到要求,公司決定再試用三個月,或者徐女士自行離職。徐女士決定繼續試用。然而,半年後,公司依然沒有給徐女士轉正。離開公司後,徐女士無意間發現該公司仍然在招聘行政助理。

專家指出,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享有報酬權,公司有爲員工繳納“四金”的義務。即使老闆不願意與試用工簽訂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係也同樣受法律保護。

二、招聘是虛攬財是實

近年來,少數用人單位爲了謀取錢財,採用招聘的途徑,通過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培訓費、押金或服裝費等,斂取不義之財。

吳先生上大學時,學的是計算機信息專業,畢業後他收到一家網絡技術公司發出的面試通知,崗位是網絡技術工程師。參加面試時,該公司自稱是某大公司的下屬子公司,凡是新進來的人都需要參加爲期14天的培訓,培訓費用是800元。當培訓結束後,吳先生卻被告知他的條件與公司所招人員條件不符,未被錄用。吳先生致電該公司的母公司時,才知這家網絡技術公司與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專家提醒,勞動保障部2000年頒佈的《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禁止用人單位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以招用人員爲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等行爲。用人單位要求就業者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繳納抵押金、風險金等以防止就業者違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若求職者已繳納了此筆費用,有權在進入用人單位後隨時要求予以返還。也可以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筆試變成“免費勞動”

近來,在一些專業技術和創意領域,出現了一種新的“智力陷阱”。極少數單位以招聘爲名,在收集求職者資料和組織面試的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成果展示,並以此竊取求職者勞動成果。

薛女士是軟件專業畢業,在參加一家軟件公司的考試時,薛女士遭遇了“智力陷阱”。初試合格後,薛女士進入筆試階段。筆試要求薛女士上機編寫一段程序,時間不限。筆試結束後,薛女士與其他幾個求職者都沒有得到任何迴音,在交流中幾個年輕人無意中發現,他們筆試的內容並不相同,而且這些程序恰巧能整合成一個項目……

專家提示,招聘方以招聘爲由而竊取智力成果的情況時有發生。“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爲名無償佔有應聘者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創意,甚至知識產權。專家提醒求職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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