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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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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很多人在攢夠錢後就會馬上準備買房,買房是一件大事,我們在買房前最好先實現諮詢好先關的事項,這樣才能買到最合心意的房子,下面來看看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

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1

1、你得知道你買的房子是不是合法的商品房,所以先問的是有沒有五證兩書。

2、要了解是什麼開發商開發的,慎重起見,一些大的開發商,有實力的開發商開發的樓盤會更有保證一些。

3、問還剩什麼樣的房子,是籤合同還是認購協議。

4、問戶型,都有什麼樣的戶型,什麼樣的結構,多大的面積,從中選擇你要的房子。

5、選好戶型以後要選樓層和位置,你得問都有幾層的房子,在小區的什麼位置。

6、問朝向,前面的都確定了,就該知道這個房子的朝向怎麼樣了。

7、房子裏面的具體的東西比如:開間、進深、、配套以及配套費等。

8、問了這麼多,你可以問房價了,然後知道首付是多少,你打算怎麼付款,現在購買有什麼優惠之類的。

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

買房的時候要問什麼問題

1、要問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

2、問銷售方式:應當要求銷售員明確答覆是按照建築面積銷售還是套內建築面積銷售(二者主要差別在於:建築面積包含公攤面積,而套內建築面積不包含)。

3、問具體價格:在樓盤上往往看到樓盤均價這個詞,顧名思義均價當然是這個項目的平均價格,但會發現往往想買的房子與打出的均價會有很大差距。

4、問入住時間:在看房時要問清楚是否能按時入住,入住時是否能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5、問入住條件:入住時水、電、電話、閉路監控系統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證煤氣、有線電視、寬頻網絡入戶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區內清潔、保潔、綠化、排污、照明、信報箱等私用或公用設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

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2

買房政策諮詢都要問什麼?

1、在售樓處,購房者去詢問房價的話,通常會分均價、單價、總價。均價是指整個樓盤的所有房源的平均價格。單價一般是指某一個戶型、樓層的房屋單價。總價是指總房款。

2、由於戶型、樓層、位置、面積等不同,開發商也不一樣,所以房屋的總價有時候可能相差很大。如果已經有了心儀的房源,則要問清楚這套房子的單價是多少,總房款在什麼價位,這樣才能夠真正做到心中有數。

3、周邊配套主要包括交通配套、教育配套、商業配套、醫療配套、金融配套、文化休閒配套等。在這裏小編建議大家問問小區周圍地面交通、軌道交通等交通建設,對自己以後的行車路線有個大概瞭解。

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 第2張

4、商業配套主要包括超市、商場等,如果這些設施在建,需要問問具體的開業時間,確保入住後不會影響正常的生活需求。醫療配套及金融配套,可以問問醫院的等級、附近有哪些銀行等。

5、通常開發商在樓盤開建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預售了,在售樓部一般也只能看到樣板房,所以在買期房的時候要問清楚入住的時間和入住的條件。例如:入住時水、電、電話、閉路監控系統是否能夠正常使用;

6、購房者應問清楚小區總車位數;車位爲地上還是地下;是否能保證每戶一個車位;車位收費的標準;車位是否可售等問題。

7、很多人都知道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業的使用年限是40年,工業和綜合用地是50年,但很少人知道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計算的,所以瞭解開發商的拿地時間也是很有必要的。

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3

如何簽訂網上二手房買賣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許多購房者往往只考慮房產價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於如何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知更少。事實上,二手房買賣合同在簽訂前和簽訂時更需要特別注意。

簽訂前

一、購房者一定要對售房者有較爲全面的瞭解。

1、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

2、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二、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瞭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多大?

3、該房產用途是什麼?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

4、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5、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在這裏,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麼抵押方即爲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麼轉讓行爲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註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6、該房產是否已設定租賃?

如果該房產已經出租,則需要售房者提供該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根據《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地產,租賃雙方當事人已經依法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該租賃合同由房地產受讓人繼續履行。這個規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地產,因該房產而簽訂的租賃合同是登記備案的,則租賃合同由購房者繼續履行。也就是說:如果購房者購買該房產是爲了投資,這種帶租約的房產是比較適合的;如果購房者購買該房產是爲了自己居住,這種帶有已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的房產會對購房者造成較大影響的。

買樓房需要諮詢什麼 第3張

簽訂時

一、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準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複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託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託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爲有效:

1)香港地區: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2)澳門地區: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3)臺灣地區:經臺灣地方法院公證後由海基會將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證員協會,當事人憑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證員協會覈對蓋章;4)外國: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約定內容。

儘管二手房交易當中使用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規範文書,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寫,所以要仔細些,尤其注意以下幾點的填寫(如果正文寫得不夠全面,可在補充條款中加以說明):

1、房款的金額是否寫清楚?

2、付款方式該如何?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幾次?每次付款是什麼時間?這與購房者自己的資金流轉是否有衝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購房者如需按揭貸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經註明?(這裏需要提醒購房者,要先了解貸款銀行的操作程序及規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貸款額度超過貸款銀行的規定額度,造成貸款審覈不能通過,目前上海大多數銀行可以貸款七成);

4、何時交房?交房時還有哪些物品(傢俱、電器等設備隨房產一併轉交購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細清單);

5、交房前與交房後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誰來承擔?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擔,交房後由購房者承擔;

6、房地產的風險責任何時轉移給購房者?

《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規定是:房地產的風險責任,自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由轉讓人轉移給受讓人(即購房者);但轉讓當事人約定自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的,從其約定。大多數的購房者會選擇使用在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風險責任;

7、違約責任是否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是否約定清楚?

8、房地產買賣合同何時生效?(這對購房者是否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關重要的)

1)如果交易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交易雙方簽字後合同即爲生效。

2)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條件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3)交易雙方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時生效。

4)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或雙方是境外人士,交易雙方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經過公證,此時合同方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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