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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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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在醫療診治的過程中,因爲醫務人員的不負責任造成的醫療事故,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往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下面爲大家介紹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1

一、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會坐牢嗎?

不一定。如果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或者嚴重人身損害的,並且是由於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的,就會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二、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有哪些賠償?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爲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另外,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

所以如果被確實證實爲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最終會坐牢,還是要看當事人他的主觀心理方面狀態是怎樣的,如果醫務工作人員在自己的正常工作中違法違規操作,並且也是對病人的生命處於漠不關心的狀態,這種情況下導致了他人死亡,那麼肯定是有責任,並且是有刑事責任的,但具體是否要坐牢,不一定。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2

一、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嗎?

醫務人員醫療過失致死根據具體的情況承擔不同的責任,在患者死亡的情況下,如果醫療過失性質嚴重,應承擔刑事責任。

具體是否需要坐牢判罰要視情況而定,嚴重的是要坐牢的。在很多人的`觀念裏面,只要發生了醫療事故的,那麼就都會構成刑事犯罪,即醫療事故罪。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對於醫療事故行爲,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標準之後,才能認定該行爲構成醫療事故罪,之後才能根據《刑法》中的規定,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第2張

二、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額標準怎麼規定?

如果患者死亡的原因不是因爲醫療事故的話,那麼醫院就不需要向患者賠償,如果對醫療事故鑑定結果顯示爲醫療事故,那麼患者家屬就可以依法向醫院索取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賠償標準:患者如若是因爲醫院的醫療事故造成的死亡,那麼醫院需要就本次醫療所發生的所有費用進行計算,按照票據進行支付,醫療案件結束後,患者死亡後仍然需要支付的醫療費用,醫院也需要承擔。

2、誤工費賠償標準:患者在醫療過程中如若有穩定工作,即其收入如果是穩定的話,那麼醫院需要向其家屬支付因醫療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這裏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醫療事故發生年的平均工資是上一年平均工資的三倍以上,那麼賠償是以上一年平均工資的三倍進行。如若患者的工資不固定,則以一年的平均工資爲計算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這種費用的賠償標準一般是以當地政府機關出差伙食補貼爲計算標準。

4、陪護費賠償標準:患者在醫療的過程中如果需要專人陪護,那麼陪護費則以當地上一年人均工資的平均值爲計算標準。

5、喪葬費賠償標準:這種費用的賠償標準是以當地的喪葬補助爲計算標準。

6、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如果患者還有子女或者其他相關人員需要撫養(這類人員必須在患者死前就已經喪失基本生存能力),那麼醫院也需要向患者家屬支付一定的被撫養人生活費。

支付標準爲未滿十六週歲有勞動生存能力的,支付費用至十六週歲,未滿十六週歲沒有勞動生存能力的,支付撫養費二十年,年滿六十週歲,賠償不超過十五年,年滿七十週歲的,賠償不超過五年。

7、交通住宿費賠償標準:交通費以實際票據爲依據,住宿費以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貼爲標準。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3

一、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醫療糾紛發生後醫院的告知義務

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下列事項:

1、解決醫療糾紛的合法途徑;

2、有關病歷資料、現場實物封存和啓封的規定;

3、有關病歷資料查閱、複製的規定。

患者死亡的,還應當告知其近親屬有關屍檢的規定。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第3張

三、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自願協商;

2、申請人民調解;

3、申請行政調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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