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5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有預付款,就是定金或訂金,很多商家玩文字遊戲,故意更改字,對於定金與訂金,這兩者之間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樣的,那麼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1

訂金和定金聽上去一樣,可在法律上卻明明細細的規定了兩者之間的區別,若是搞不懂,就很有可能會上當受騙。

定金是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是由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是受法律保護,當對方違約時,當事人是可以索要一定的賠償的。

《擔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條規定: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交付定金需要一定的書面合同,簽訂合同之後,雙方都會受法律保護,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那麼無權要求另外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義務,那麼就會返還雙倍的定金。

定金違約往往是一榮一損,不履行義務的一方,也將全部承擔法律責任。

定金的數量往往是由當事人來規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的百分之二十,在這個範圍內法律是支持的,超出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交付的定金少於約定的數額,那麼收取定金的一方也可以提出異議,簽下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適用定金處罰原則,因第三方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受處罰的一方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定金不是預付款、也不是違約金,在保證金上面也有一些區別。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但定金跟違約金條款可以適用,我國《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即主張約定違約金,又主張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不過定金和違約金都具有懲罰性質,同時使用,往往會有違公平的原則,一般來講在法理是不太支持這種苛刻的處罰機制。

訂金,跟定金看上去一樣,但在現行法律當中,它並不具備定金的性質,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和訂金就有明顯區別。

訂金往往會被當作預付款,是屬於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任何擔保形式,如果商品房買賣當中,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代表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力,同理,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也無須返還雙倍訂金,也就是說任意一方違約,都不需要承擔責任,支付完訂金的,可以要求全額返還,大家依舊是井水不犯河水。

一般來講買賣雙方簽訂的有關的認購書中,都會夾帶一份訂金或者定金合同,合約上面可能寫得非常詳細,但是不懂法的人是不會仔細去看的,都認爲定金和訂金是一個概念,但在法律執行上,又完全不同。

在購買商品房時,最好還是先弄清楚定金、訂金之間的簽訂條款,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行事,在商品房中還有一些細節,買房之前,購買者都要了解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定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從這裏來看,訂金完全不具備定金的性質,即便違約的一方支付違約款,也理當退還。

中國的漢字,確實博大精深,“定金”、“訂金”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可法律執行起來,處理得起來的結果完全不同。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2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擁有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爲保證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如果合同無效,那麼合同條款也是無效的,收受定金的一方應當退還定金。一方當事人致使主合同無效的,就需要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可以收回或抵作一部分商品價款;開發商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退還定金;如果買家不履行合同,是沒有權利要求退還定金的。

訂金只具有預付款的性質,不具備擔保性質,只是一種支付手段。在交易中,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也是可以請求返還訂金的;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並不代表一定要雙倍返還訂金。雖是這樣,但這並不意味着合同違約方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第2張

要注意,簽訂的正式認購書中若有定金條款,在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是不能違約的,一旦違約,發展商有權沒收定金;若發展商違約,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沒有認購書中沒有明確約定定金條款的,只能作爲訂金約定,就不具備定金的法律後果。

由此可見,購房者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做決定,在充分的理解後再簽訂購房合同時。

總的來說,定金具有擔保功能,如果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適用定金罰則。訂金只是預付款,如果支付款項不足,一方可以補足剩餘的價款,供應商違約時,支付訂金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對方退還保證金。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3

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

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1、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定金既是履約的保證,同時還是一種賠償。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如果買方違約,定金不退,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20%。

2、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房屋認購書中的訂金,其業主或賠償僅僅是單方的,是購房者對開發商的保證。如果開發商違約,只要退還訂金即可。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第3張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只有定金在法律上有規定,而訂金往往都是根據雙方約定以及習慣。

1、定金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

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所以這就是所謂的定金罰則,因爲定金屬於擔保的一種,屬於雙務行爲,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債務就需要承擔定金賠償。

2、訂金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因此並不具有定金罰則的效力。一般被認爲是一種單方行爲,而訂金最終往往會作爲預付款融入總價款裏,或者退款給支付方。

3、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訂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交付或接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的,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訂金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爲,不具有擔保性。其他諸如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如果沒約定定金性質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後果。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