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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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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通常是不會由被執行人之外的人承擔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那麼一起來看看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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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後是否會被執行,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如果是爲了逃避責任,以明顯不合理低價將財產轉移,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後法院可以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有財產可供執行,如符合強制執行要求,法院會立即安排執行。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

被執行人應當在報告財產令載明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書面報告下列財產情況:

1、收入、銀行存款、現金、理財產品、有價證券;

2、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3、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4、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份額、信託受益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5、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五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第七十六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2

強制執行是要對方有錢或者財產纔可以執行的,對方都沒有財產,你的錢怎麼能要回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扣留提取收入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 第2張

第二百四十四條 法院合法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條 對不動產執行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蔘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行爲執行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爲,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三條 遲延履行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條 繼續執行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3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強制執行時,法院一般會要求被執行人進行財產的申報,而被執行人收到申報財產的命令後,要依據報告的內容如實申報財產。

被執行人收到財產申報報告令的,法會寄出財產申報表,被執行人依據申報表的內容申報個人的現金、股票、不動產、動產等的財產。有義務申報而拒不申報,本質上是用不作爲的方式來妨害法院執行工作的進行,對這種行爲可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財產申報後還會被執行嗎 第3張

被執行人是單位的,可對其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負責人採取罰款、拘留。性質嚴重構成犯罪的,可根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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