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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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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日常生活中,夫妻雙方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或調和矛盾的問題,因此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爭端,維護雙方利益。下文分享關於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

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1

離婚後同房不一定犯法。如果同房是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就是正常的行爲。但是如果性行爲的發生違背了婦女意志,因爲當事人已經離婚,所以雙方互不負有發生性關係的義務,男方違背婦女意志,與其同房的,婦女可以以強-奸爲由追究男方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2

離婚後同居違法嗎

離婚後同居一般是不違法的。因爲未婚人士同居屬於個人自由行爲,不受法律限制。但是有配偶者而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 第2張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外情同居一般不屬於違法行爲,會在道德上受譴責。但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等下列情形之一,應爲違法行爲,且因此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3

一、起訴離婚後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離婚判決生效前,夫妻依舊處於婚姻存續期間,仍需要履行《婚姻法》規定的忠誠義務。如果訴訟離婚階段一方有同居者的,是對婚姻的不忠,對方可以以此爲由,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真正的婚姻結束是法院判決雙方正式離婚,並且離婚判決書上訴期屆滿,當事人的婚姻狀態纔是"離異",這時才能與他人同居。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如果起訴離婚後與軍人的配偶同居的,可能會構成破壞軍婚罪。

夫妻在獲得生效的離婚判決或者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前,仍屬婚姻存續期間,此時與他人同居極有可能涉嫌重婚罪,甚至面臨牢獄之災。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有權以涉嫌重婚罪、破壞軍婚罪提起刑事訴訟,另一方當事人極有可能既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面臨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後和前任同房犯法嗎 第3張

二、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麼區別

以時間爲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算事實婚姻;這個時間點以後的算非法同居。

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可見,凡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即已達到結婚年齡,且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屬於事實婚姻。反之,屬於非法同居。

三、非法同居會被判刑嗎

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沒有結婚,對外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出現,別人也不認爲他們是夫妻,男女雙方未構成事實婚姻關係。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別人也認爲他們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雙方是已婚,那麼非法同居的雙方就構成了事實上的重婚。

2、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兩次婚姻均經過婚姻登記)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經過合法登記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過法律手續的事實婚姻),都構成重婚罪,應受到法律制裁。

3、對於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因雙方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登記結婚均不構成重婚。

4、根據上述規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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