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資訊 > 開心樂園 >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8.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我國法律對女性職工的勞動保護有哪些,是如何規定的,爲了解答您的疑惑,幫助您瞭解相關法律知識,以下分享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快來看看吧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1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立法背景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爲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

立法意義

女職工勞動保護關係到全國1.02億女職工的身心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對於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亮點解讀

預產期

預產期不上班工資應照發

法律爲女職工孕產期勞動權益提供了最重要的兩種保護:一是保護“三期”女職工的經濟利益,即“三期”的基本工資待遇不得降低;二是保護“三期”女職工的休假權益,即休假時間不得壓縮。

產檢

產檢算工時不能扣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需要注意的是,進行產前檢查時還應該按照企業的考勤管理規定,履行必要的請假手續,並注意留存相關診療記錄,避免因爲程序和證據問題,影響自己孕期合法勞動權益的維護。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產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

流產也有假,長短不一樣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官提醒廣大女職工,要準確理解和運用法律規定,依法維權的同時也不要過度維權。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2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預產期不上班工資應照發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提示:法律爲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的權益做了明確的規定,一是保護休假的權益,即休假時間不得被剝奪;二是基本工資待遇不得降低,不能影響女職工的經濟利益。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2張

產檢算工時不能扣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進行產前檢查時還應注意留存相關診療記錄,如果用工單位對考勤有管理規定,應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請假手續,避免影響自己孕期合法勞動權益的維護。

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也應支付生育津貼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提示:進行報銷時,需要提供產檢的票據及住院單據。

流產也有假,長短不一樣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提示:此處的假期,根據具體情況有明確天數規定。但這15天、45天的假期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常發放。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3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一條

爲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3張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一條

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4張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時尚熱點
影視資訊
娛樂小料
明星動態
電影電視
音樂圈
開心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