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覈辦法和考覈細則,績效考覈體系是由一組既獨立又相互關聯,並能較完整地表達評價要求的考覈指標所組成的評價系統,以下分享績效考覈辦法和考覈細則。
爲合理合法地遵守國家法紀,推進企業正常的經營工作,表彰員工工作中取得的成績、發現存在的問題,揚長避短,持續改進工作業績,將員工工作績效與企業戰略目標相結合,確保員工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
爲建立公司對員工考覈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公平、公正、公開、客觀地評價,並通過此評價合理的進行價值分配,使公司員工考覈的實施與運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1爲了合理合法地迴避主要矛盾:
一是《勞動合同》與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相符的矛盾;
二是公司員工星期六上班與《勞動法》、《公司法》不相符合的`矛盾;
三是業餘時間公司組織學習不計報酬與《勞動法》、《公司法》不相符合的矛盾;
四是“五險一金”的繳納額度與《勞動法》、《公司法》不相符合的矛盾;
五是上班前10分鐘開晨會與《勞動法》、《公司法》不相符合的矛盾;
六是業餘時間公司組織學習與員工考評不掛鉤,與國家法規不相符合的矛盾。
1.2工作時間及項目性質劃分
1.2.1員工按工作時間劃分爲定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原則。其中,業務部門人員按不定時工作時間原則執行、其他人員按定時工作時間原則考覈兌現。
1.2.2按照工作內容及項目性質,將員工獎勵制分爲計件(計時)薪酬制度、銷售提成薪酬制度、後勤人員按績效考覈薪酬制度辦理。
一是計件(計時)薪酬制度,專指項目部門(即各個河段採砂廠監管人員、砂場生產製造人員)的全部員工,以合同工資(即基本工資)+計件(噸,產品終端客戶驗收後的產品爲準的單件計薪)計酬+年終獎勵+其他福利和獎勵的管理制度;
二是銷售提成薪酬制度,專指業務部門(即公司業務部門的銷售人員)的全部員工,以合同工資(即基本工資)+銷售數量(噸,產品終端客戶驗收後的產品爲準的銷售提成)計酬+年終獎勵+其他福利和獎勵的管理制度;
三是後勤人員按績效考覈薪酬制度,專指公司後勤部門(即公司後勤部門人員:總經辦、綜合部、財務部的人員)的全部員工,以固定工資(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即職務或技術職稱計薪)+績效考覈(以公司當月完成的損益爲準,考覈兌現所得)計酬+年終獎勵+其他福利和獎勵的管理制度。
一、績效考覈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爲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通過考覈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覈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覈,對考覈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覈工作在績效考覈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公司對員工的考覈採用每4個月考覈的方法。
(2)績效考覈作爲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覈採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覈分爲定量考覈和定性考覈。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覈的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各爲50%。
定量考覈: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覈: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覈,
三、考覈內容及適用對象
1、考覈內容指業績(定量)考覈,業績考覈週期爲月度考覈。
2、考覈適用於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覈,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覈。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爲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爲準。
四、業績考覈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爲部門員工承擔的考覈指標實際達成率x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覈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覈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覈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於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覈結果,如對考覈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於25日前將部門意見彙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公司例會討論後下發最終獎罰結果並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爲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爲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x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
動工資部分
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爲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爲1500元,則扣款(1500×10%)×10%x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績效考覈五個等級:
1、績效考覈分數大於等於90分爲“優秀”
2、低於90分達到80分爲“良好”
3、低於80分達到70分爲“合格”
4、低於70分達到60分爲“待改進”
5、低於60分爲“不合格”
績效等級劃分:
劃分績效考覈等級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1)根據分數直接確定等級,這是很多企業開始嘗試績效管理時所普遍採用的方式。比如,規定“績效考覈分數大於等於90分爲‘優秀’,低於90分達到80分爲‘良好’,低於80分達到70分爲‘合格’,低於70分達到60分爲‘待改進’,低於60分爲‘不合格’”。
這種劃分方式對績效考覈的要求較高,只有大家都公平、公正、嚴格地對待績效考覈工作,評價標準合理、有效,績效考覈分數分值分佈基本合理,才能將績效考覈區分等級,否則很難區分績效考覈等級,往往大家都是“優秀”,最終使得績效考覈流於形式。
(2)採用強制排序法,就是將一定範圍內的`員工根據績效考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比例強制劃分爲各個等級。強制排序法的使用需要具備一定條件,否則會帶來嚴重的不公平。
尤其是對“待改進”和“不合格”等級做強制規定比例,會對績效考覈的實施帶來嚴重影響,這需要部門負責人具備比較強的執行力。在實際應用中,強制排序的思想可以在績效考覈等級劃分過程中靈活應用,例如:
某房屋建設工程企業對各部門績效考覈結果的制度安排是:“公司對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各項目部的季度績效考覈結果實行強制排序:
將績效考覈結果從高到底排序,排在前20%者績效考覈結果爲‘優秀’,前20~40%者績效考覈結果爲‘良好’,考覈分數達到60分低於70分者爲‘基本合格’,考覈分數小於60分者爲績效考覈‘不合格’,其他爲‘合格’。”
(3)綜合法,就是綜合以上兩種方法的優點,一方面通過分數範圍對考覈等級作出強制規定,另一方面通過強制排序來確定各等級人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