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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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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在雙方感情出現問題的時候,就很容易衝動之下走向離婚,但其實在離婚之前要做很多的準備,不管是心理上還是物件上,都需要,那麼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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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瞭解婚姻法律常識

在以往的諮詢中,當事人經常會提出一些自認爲正確的“理論”,如“分居兩年自動離婚” “結婚滿一定年限,婚前財產自動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口頭財產約定也有效”,說實話,以上這些說法都是錯誤的。

因道聽途說,當事人常會陷入一些錯誤的認知中,比如有些全職媽媽認爲自己沒工作、沒收入,就爭取不到孩子的撫養權,這種想法是不對的。

離婚前瞭解必要的法律知識,能夠幫我們梳理離婚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防止走彎路,也可以避免對方設陷阱損害我們的權益。所以有些朋友離婚前會翻看大量文章、視頻惡補婚姻法律知識,當然也可以看看我們往期的文章,希望你能找到問題的答案。

二、選擇合適的離婚方式

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選擇合適的離婚方式。

如果你和對方還算比較理性,能夠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一致,可以起草一份離婚協議書,攜帶相關證件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雖然今年協議離婚有“離婚冷靜期”的限制,其辦理程序不算複雜。

如果你和對方針對上述問題無法協商一致,或者對方說什麼也不同意離婚,這說明你們無法就離婚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你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優勢在於能夠較全面、公平地解決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但缺點在於程序有些繁瑣,當事人可以自行斟酌選擇。

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

三、保存好相關證件

必要的證件如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都要保存好,以免辦理相關手續時來回折騰。此外,最近常有當事人諮詢我,結婚證丟了或者只有一本結婚證該怎麼離婚?①如果只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雙方可用仍在的那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②如果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了,民政局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③若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了,也可以“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但是如果對方不配合補辦結婚證,我們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然後向法院起訴離婚。

四、掌握家庭的財產、債務狀況

注意儘可能保存好財產憑證,掌握家庭的資產狀況,大多數離婚案件,弱勢一方對此總是毫無戒備,最後吃虧的一定是自己。因爲一旦你提出離婚,對方很可能立即着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最後你能分得的財產極爲有限。

因此,離婚前最好掌握家庭的財產、債務狀況,如購房協議、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基金賬戶、貴重金銀首飾等等。若發現對方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注意蒐集證據,必要時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提起離婚訴訟。

五、注意蒐集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

離婚案件最難處理的地方就是【取證】,當事人在舉證過程中,因爲證據不好收集,不知從而下手,往往感到力不從心。而一場離婚官司打下來能夠爲我們爭取到多大利益,關鍵之處即在於證據的收集及運用。

我們要收集哪些證據呢?《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①重婚;②與他人同居;③實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⑤有其他重大過錯。

蒐集這些證據有哪些用處?①對於財產分割來說,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會按照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②上述法條提到,我們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③對於爭取子女撫養權來說,一方有過錯的屬於減分項,我們作爲無過錯方在爭取子女撫養權時也有優勢。

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2

一、選擇離婚途徑:協議還是訴訟

解除婚姻關係只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協議辦理,或到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辦理,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分居N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任何人都不願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協議離婚,無疑是解除婚姻關係的最佳選擇。特別是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佈後,離婚不再需要當事人單位開具介紹信,個人隱私受到了保護,協議離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對於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當事人來說,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應該更爲方便。

如果方法得當,所需費用僅爲五十元,可能比回戶口所在地的單程車票還便宜,所需時間如果安排得當也不用一個月。另外,對於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因此,選擇何種方式離婚,主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二、如何避免或減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離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靈,我們認爲,在夫妻決定離婚後,在儘量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前提下,引導其慢慢接受這個事實。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時候,儘量不要讓其知道,以防止對其學業打擊,儘量放在寒、暑長假告知。

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夠長的假期淡化對其的傷害。告知孩子的時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採取假的問話,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媽媽分手啦,你願意跟着誰呢”之類。孩子是無辜的,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是父母的義務。

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 第2張

三、離婚前的準備

當雙方的共同生活無法維繫,離婚就成爲唯一選擇。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準備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對於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於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

比如,張男對其施暴後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

如果劉女在張男每次毆打後,不報警、不驗傷、忍氣吞聲,抱着“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不能舉出相關證據,她的訴訟請求就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

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

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摺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複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我們也發現上海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對於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於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3

第一個,我們會對你們的婚姻做一次覆盤

一般來說我會問我的學員這樣幾個問題,從什麼時候你們開始彼此厭倦的?往往在這個夫妻之間都會有個時間節點,比方說孩子出生之後,比方說這個男人事業上升期之後,或者女人收入越來越高之後。

還有就是你們之間現在最大的分歧是爲那些瑣碎的小事經常吵,還是老是看不慣對方的一些爲人處事的方式,還說你們之間的這個溝通已經越來越冷淡了,你感覺不到對方的關係,你覺得這個婚姻就是一個空殼,自己就像行屍走肉一樣。

最後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你們反思一下曾經你們之間那種很和諧,很幸福的狀態是怎麼做到的?想一想當初你是什麼樣的他是什麼樣的?

第二步就是,我們會促成夫妻之間達成一些協議

這個協議是用來幹嘛的?就說從現在到你們正式拿到離婚證之前,這段時間你們該如何相處?大家各自在生活中的分工應該怎麼去協調?而且你要知道現在你們還處於一種互相協作的關係中。

一旦離了婚你們就要各自對自己的生活負責了,如果有孩子的話,孩子的事情大家怎麼分配?你都可以在這段時間裏面去進行一個演練。比方說過去都是女方在接送孩子,那麼現在男方你就要開始去調整自己的作息了,調整自己這個工作和生活的時間分配了,開始學會把這一塊的責任擔起來。

離婚前要做些什麼準備 第3張

最後一步叫做,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

在這一步的時候,我會問很多夫妻這樣一些問題:第一個你們準備什麼時候,跟周邊的親朋好友去宣佈這件事?現在很多夫妻處理離婚這件事,都是關起門來默默地去處理,生怕父母知道了,生怕這個朋友知道了會過來勸。

如果是這種行爲的話,說明你自己根本就沒有面對離婚這個事實,你心裏面還有強烈的羞恥感,但這個事是你遲早要宣佈的,夫妻之間應該去形成一致的口徑,準備什麼時候宣佈那是你們的事,但是這個事情一定要拿出來談。

第二個問題是什麼?離婚之後需要搬出去的那一方,你現在的住所有沒有確定好?有些夫妻爲什麼離婚不離家呀?那都是因爲這些細緻末節的事都沒做好準備,急急匆匆地把這個離婚證給裁了,但是落實到細節上的事,就還得通過不分家的這種形式來解決,這些都是需要你們提前去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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