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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15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4.5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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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管理制度15篇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手續。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摩托車、小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爲偷竊行爲。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門衛室、政教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一、車輛的管理

1、所有服務車輛統一由分管副經理負責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向分管副經理說明用車事由、路線、時間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車。

3、辦公室要建立車輛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或歸來,必須認真登記,並由坐車人員簽字確認。

4、車輛須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用錢加油要限量,並經分管副經理同意,帶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對車輛油耗進行控制,實行百公里耗油定額考覈。

根據不同的車輛狀況確定合理的定額,(每年6-8月份帶空調車上浮5%)每月超出5%以內的視爲正常,對超出定額5%以外的,按50%由責任司機承擔。

對節約油料的司機予以表彰,作爲年終評比和工資晉升的重要條件。

二、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遵守本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愛護車輛,注意車輛的保養,做好車輛“三檢”工作,定期檢修,使車輛始終完好狀態,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經常擦拭車輛,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包括車內、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修理調整;收車時,要及時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以確保隨時處於備用狀態。

5、發現車輛有故障需外出檢修,應向機關經理和車隊隊長彙報,確定具體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得私自將車送修理廠維修。

6、停放車輛注意選取安全的地點,駕駛員離開車時,要停車上鎖,以防車輛被盜。

7、要經常檢查車輛的各種證件,確保齊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開疲勞車,不開野蠻車。嚴禁酒後駕駛。

9、車內不準吸菸,如有人車內吸菸,應有禮貌地制止。

10、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車內客人說話時,不準隨便搭話閒談;客人主動問話時應簡明扼要的回答。

11、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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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及時向機關經理彙報。

13、嚴禁將車交於他人駕駛和利用公司車輛學車,如發現取消駕駛資格。

14、外出不準辦私事,不準隨便捎人或改變行車路線,中途如有變化,必須經機關經理批准。

15、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叫隨到,按時出車,不準遠離工作崗位,因特殊情況離開時須提前向管理人員請假,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16、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三、派車範圍的界定:

派車範圍:

省內下列情況可以派車:

1、公司正、副經理級領導因公省內外出;

2、財務人員存款和取款;

3、生產急需物資採購和必須使用車輛採購的生產、生活物資;

4、必須接送的業務顧客及上級領導;

5、因工傷急需去醫院就醫的員工;

6、特殊的臨時性緊急任務。

出省帶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未經批准,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使用的,如發現予以辭退,由此而造成違章或發生事故的,其全部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2、因違規罰款,其罰款和違章後果由駕駛人員自負。

3、發生責任事故,交警對駕駛員的罰款由司機自負。

4、遇到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時應搶先救人,並及時報警,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如有隱瞞不報者,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5、事故處理規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5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5%處罰。

(4)、發生機械責任事故時,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5)、處理結果,要在事故發生的15天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經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五、獎勵:

對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年內無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物質與精神的獎勵。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爲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範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範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繫。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範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後,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近年來,隨着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爲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後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送貨車輛一律從後門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後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任何來訪的車輛一律從後門入校。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憑處室、部門負責人出門證明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峯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並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後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准。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並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所有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學生自行車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指定地點,要鎖好。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值日師生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後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保衛工作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後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學校校長室解釋並執行。

2、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爲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爲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覈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覈,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覈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淨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淨損失大於30000元時,視爲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淨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爲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並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淨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爲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爲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並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並及時彙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註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菸,如有乘客需吸菸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繫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佈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佈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迴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於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啓。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並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後續工作後,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並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並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爲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覈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准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後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准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爲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爲的,可以免於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爲以外的違章行爲的,可以免於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儘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車輛: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車輛管理

1、機負責維修、檢驗、保養、清潔等。

3、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4、駕駛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車輛管理員說明原因。

三、車輛使用

1.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以外人員使用、不得將車輛給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2.單位員工借用他人車輛或自帶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費用後果均有責任人自行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係。

3、駕駛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5.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6.爲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使用。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外觀良好,使用後並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於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四、車輛使用費用管理

1、每次出車產生費用時,司機應及時附上報相關的憑證交給車輛管理員審覈整理。

2、車輛管理員應認真審覈並保管司機的行車記錄。

3、由於司機違章造成的費用,由司機全額承擔。

4、車輛管理員應每月核對車輛的實際行駛里程與《車輛行駛記錄表》的總里程,將誤差控制在5%以內。否則,應徹查原因並予以糾正。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車輛管理員負責對公司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數必須相符。

2、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人從公司借支現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墊付,再憑相關票據到公司報銷。

3、駕駛員在加油後,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並按順序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登記;否則造成加油數據無法確認的,車輛管理員有權對該駕駛員批評或處罰。

五、車輛保養

1.車輛應建立保養手冊錄保養時間、地點、保養內容、保養里程。

2.如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負擔。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應與車輛管理員聯繫請求批示。

一.總則

(一)目的

爲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覈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後,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爲原始憑證並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併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於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爲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繫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繫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後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文件編號:

發佈日期:

1、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的使用

2、範圍

公司服務部的全部車輛

3、職責

3.1、物流部經理負責車輛的全面管理

3.2、物流部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

4、工作程序

4.1、車輛在執行運輸任務需要進行停車作業時,一定要按照規定注意選擇好停車地點和位置,不能再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點停車,注意車輛被盜或受損失。

4.2、駕駛員在出車執行任務時,應檢查各種隨車證件是否齊全,以備檢查,若不齊而被相關部門罰款,責任自負

4.3、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酒後駕車或私自用車所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責任、費用和後果,均有駕駛員本人承擔,公司概不負責,並將對司機給予處罰500元每次。

4.4、駕駛員行車時,應認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嚴禁違章行駛(酒後駕駛。闖紅燈、開鬥氣車、高速行駛,搶道、逆行、開霸王車等不文明和違章行爲),凡屬於違章駕駛而產生的罰款、交通事故和費用全部由當事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概不予以報銷。

4.5駕駛員對工作安排有意見,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上車,待完成任務後,向上級部門領導說明情況,不得帶情緒和衝動態度出車。

4.6、嚴禁駕駛員將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駕駛本公司車輛,嚴禁沒有經過公司車管人員同意隨意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若出現任何責任事故或車輛損壞,後果責任自負,並承擔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並罰款200元每次

4.7、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實行一車一加油證加油,嚴禁無證加油,嚴禁一證兩用,沒有經過車管人員或者領導批准,嚴禁在外加油,否則加油費用公司概不予以報銷(特殊外出情況除外)公司發現有侵吞油料者,罰款1000元每次

4.8、公司車倆實行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進場維修時,應向公司車管人員說明維修項目,維修項目結束時,應認真檢查維修項目情況,在維修單上簽名確認(特殊外出情況除外),並將損壞部件帶回公司上交

4.9、公司車輛完成當日運輸任務後,必須將車輛停放於公司停車場,車輛回場停放後,嚴禁私自將車輛開出,若發生任何責任,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罰款200元

4.10、公司實行車輛一車一駕駛員責任制,每車責任駕駛員應對公司交予自己負責的車輛嚴格管理,認真愛護,保持車容整潔,車輛運行正常,其車輛規定駕駛員如下:

4.11、以上公司車輛成員調配,各責任駕駛員要求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認真的完成公司所下達的運輸任務。對不愛護車輛,無視各項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車輛的損傷,車容車況不整潔,零配件(附屬件)的缺失和造成違章罰款行爲者,公司將追究車輛的責任人的責任和罰款。對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造成違章罰款和交通事故的責任後果,其責任自負。

4.12、公司車管人員每月將公司車輛運行情況,車輛愛護,車輛車況的整潔,車輛的維修,耗油,費用等行車實務進行嚴格檢查,對檢查中所出現的問題,將積極進行監督整改,本根據實際情況對違反者實行責任處罰。

4.13、交通事故和其他違章責任的處理

4.13.1、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公司車管人員和公司領導,並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交警和保險公司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嚴禁破壞和逃離現場。

4.13.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事故現場爲依據,交警裁決爲準繩,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四種責任

4.1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保險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責任承擔,當事駕駛員應當依據交警部門對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進行承擔,該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對責任劃分後,有保險公司根據承擔責任進行審覈賠付。對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責任進行賠付後的不予賠付的費用,按責任大小,公司和當事駕駛員進行分攤,其分攤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40% 主要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30% 同等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20% 次要責任:賠償事故實際損失額的10%

4.13.4、根據交通法規定:司機因違反交通法律條款規定而所產生的罰款責任應由司機全額承擔。(酒後駕駛、不按規定行使、亂停亂放、逆行、戰線行駛、壓線行使、超速和隨車證件不齊等違章行爲)

以上十八條爲四川世傑美傢俱有限公司,根據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的實際情況制定,要求公司全體駕駛員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遵章守紀保安全,認真做好行車安全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運勢任務而努力工作,公司將對優秀員工每季度、全年進行安全獎勵。根據四川世傑美傢俱有限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責任書,對公司駕駛員和車輛進行規範化管理增強駕駛員在駕駛車輛的行車安全意識和愛護自己所駕駛車輛的責任心,對有以下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者,公司將根據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罰:

4.13.5、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交通法》規定條例駕駛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處罰所產生的責任,罰款,扣分行爲者,其責任、罰款、扣分均自行承擔。(公司視特殊情況行爲除外)

4.13.6、對酒後駕駛者,罰款200-500元,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責任,損失,費用,罰款,公司在對當事人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4.13.7、對違反公司車輛運輸所規定而未經公司同意而私自用車,謀私利,拉私貨、罰款100元,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郵費,車輛損失和交通事故責任及費用。

4.13.8、對違反公司車輛維修、油料管理、謊報維修費用、私自屯油料而私用者,罰款500-1000元。

4.13.9、對自己所負責駕駛車輛不愛護,車容不整潔(包括駕駛室)者,對每天出車前不對車輛進行三檢查者,對車輛整車配件和附件缺失不及時進行裝配者,車輛不及時進行保養者,對駕駛車輛爲帶齊有效證件,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年審、車輛到期未審、保險期限、營運證期限,二保單期限,資格證和從業證期限)到期不上報而被誤期者,罰款50-100元,並對所產生的相應罰款全額承擔

4.13.10、公司將依據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對遵守《道法》條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車輛駕駛員給予獎勵

5、相關表格

5.1、《行車記錄表》

請各位司機確認無誤後簽字,並按此制度執行!

爲使學院的公務用車調配合理,管理有序,保證學院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保管和使用

1、學院的機動車輛一律停放在校園固定停車點。車輛在未使用時由學院當日值班保安負責看管。

2、用車司機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購置證以及保險等有關隨車證件,行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的行爲,將追究當事人責任。用車領導和教職工不得強迫司機做違章的行爲。

3、車輛車匙除中巴車外,每輛車放置一套車匙在辦公室以備急用,其餘根據工作需要車匙保管分配爲:現代車車匙XXX;小學校車車匙-XXX;中巴車車匙XXXX學校各一套。爲保證車輛使用性能,學院車輛維修保養部門爲後勤處,專項負責督促專職司機進行車輛的維護保養。車輛使用前,用車司機必須檢查好車況,對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和燈光裝置及剎車、汽車儀表檢查一遍,確保萬無一失後方可出車。

二、司機管理

1、司機應服從學院的工作安排,積極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上級領導反映和投訴。

2、專職司機除行車在外,其他上班時間應在辦公室等候出車或協助完成其他工作。有事外出必須請假。需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出車時,亦應認真完成任務,並做好記錄。

3、司機要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服務意識和保密意識,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保持與學院的正常聯繫,並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的學習。

4、司機應按規定停放車輛,未經批准不得將車輛放在校外過夜。

5、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準時發車、節約油料、優質服務,不準酒後開車、隨意行車、公車私用,違者追究責任。如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及時報警和報告學院領導,並按交警的責任認定和要求接受調處。

三、用車原則及審批權限

學院的機動車輛原則上爲工作用車,我院教職員工用車方法爲:

1、院級領導因公事用車填寫用車申請表,陳述用途後直接交當班司機安排出車。

2、學院各處室中層領導因公事用車填寫用車申請表,陳述用途由各主管副院長簽字批准後陳述用途後交當班司機安排出車。

3、學院教職員工因公事用車,由該處室主管中層領導及主管副院長簽字批准後交當班司機安排出車。

4、學院司機除指定出車任務外,其它出車均需按學院教職員工出車審批程序辦理。

5、學院門衛負責在車輛出校門時回收用車申請表,每週五下班前交學院辦公室備案。對未能出示有效用車申請表的,學院門衛不予放行。如因領導不在校內未能按審批手續辦理而實際情況亦確需出車的,需電話請示主管院領導同意並通知保衛部門可以出車和放行,出車返回後於次日補辦用車手續,未按時補辦手續的按本制度第四條處理。

四、違紀處分

凡未經辦理出車手續,亦未請示學院領導而擅自用車及放行的,按嚴重違紀處分(扣發當月工資,寫出深刻檢討)。出車後造成一切後果的由出車司機及當班門衛負全部責任。

五、其他

1、由董事會及董事長家庭成員直接指定出車任務的、不受上述審批權限限制,可直接出車。

2、屬搶救傷員等突發事件需要用車的情況,不受上述審批權限限制,可直接出車。

六、實施

本車輛管理制度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公司車輛必須爲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後,再遞交綜合行政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車輛,用車人必須在用車之前和用完交車時對里程進行登記。

第二條

公司所有人員不得擅自調配車輛,所有車輛的外出必須經得辦公室的同意,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的安排。凡是未經得辦公室允許,而私自調配車輛,此次出車費用及責任由此次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相關年檢證件、保險證件都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在使用完畢後,必須將鑰匙在第一時間歸還綜合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

各部門有需車輛出差外地時,須在《出差申請表》中“擬搭乘交通工具”一欄填寫清楚;且提前一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出差申請表》須經得副總經理批准。

第五條

實行誰用車誰報銷原則。所有車輛加油(原則上只允許使用加油卡,)保養、維修費用、年檢費用,最後必須憑藉發票報銷。發票上必須註明加油時的里程數及車牌號碼。爲確保燃油費用最低化、合理化,辦公室對每次加油前後的里程數進行詳細登記,由財務部審覈。

第六條

外單位借車,需報總經理批准,再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第七條

車輛年檢由辦公室負責(倉庫的車輛由趙海平負責),逾期未正常年檢的,造成的損失由辦公室、趙海平自行承擔,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負責人賠償。

第八條

車輛如需送廠保養、修理,須提前告知辦公室,並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批准。且保養、修理過程當中需有公司內部人員至少1人同時在場。

第九條

各部門在車輛使用過程當中,務必謹遵交通法規,切忌無證駕駛、酒後駕車、疲勞行駛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否則,對因不遵守交通法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爲,由用車人自行負責損失和賠償,對於各項違章記錄將根據用車登記表覈實追究到每個人。

第十條

辦公室將會對車輛鑰匙進行統一管理,對每次車輛的進出做好嚴格登記,並定期對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記錄一一覈查並追究到個人。

第二章司機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十三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第十四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十五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臵,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十六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十七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第十八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九條

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公司將根據情節嚴重,給與一定金額的處罰或是對當事人當月考覈進行扣分處理。(對於酒駕等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損失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第三章私車公用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公共交通又無法完全滿足公務出行的需要。爲提高辦事效率,公司針對因公務外出需要員工使用私人車輛的情況,對私車公用的員工進行一定的費用補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一條

公務外出應首先向辦公室申請使用公司的公務車輛,在公司公務車輛無法提供時,可申請私車公用。第二十二條

私車公用時,必須事先經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批准後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條

費用報銷項目及計算方法:

1、私車公用期間產生的停車費、路橋費據實憑發票報銷,同時補助1.5元/公里,每月報銷一次。

2、里程數計算標準:以實際記錄的里程數爲基準,並拍下里程數爲依據,並由使用人(第三方)簽字。

3、公司總助以上人員實行車補制度,補助標準爲1.4元/公里;要求該車輛長期在公司使用,並且爲總助以上本人所有;採用先用車後結算的方式,由辦公室人員抄表,每季度爲一個結算週期。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執行公司指派任務並自願使用私人產權車輛者爲私車公用行爲,員工在規定時間駕車上、下班的行爲,不屬於私車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次因公務外出,須按照實際里程數及時地認真拍照做好記錄,隨車人員或第二人監督簽字;不準弄虛作假欺瞞公司,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私車公用車輛,須自行確保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含第三者責任險和駕乘險)等相關手續齊全並始終在有效期限內,隨車攜帶備查,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上述所需證件的維護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私車公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管理條例和交通法律法規,對於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處罰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

員工須及時對車輛日常維護及保養,確保車況良好,不得疲勞駕車或在汽車安全技術性能有問題時駕車。

第二十九條

申請私車公用的員工因公外出發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賠償,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公司小區車輛管理規定

爲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幹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小學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小區車輛管理整改方案

從6月1日大門值班室正式運行以來,在小區治安車輛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社區分管領導及保衛部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小區治安狀況明顯好轉。

2、車輛由分管領導牽頭,保衛部門配合門衛值班人員對進出小區主幹道亂停亂放現象進行了徹底的整頓,確保了道路的暢通,減少了安全隱患。

3、對19#樓與20#樓之間的進出通道,擺攤設點現象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不間斷的清理,徹底杜絕了小區進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現擺攤設點,大大方便了廣大居民的出行。

4、在進出小區主幹道設置六處減速緩衝帶,限速標誌2塊。

5、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經過與黃家村的多次溝通,終於在小區後門(與黃家村結合部)安裝了鐵門,並規定了開、關鐵門的時間,從而爲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創造了條件。

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1、進出小區車輛不限速行駛,特別是那些到汽修廠及接送上學學生的外來車輛暢行無阻,亂鳴喇叭,嚴重影響居民特別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2、在原加工廠開辦汽車修理廠,24小時都有車輛進出,但又屬湘核建新餘分公司管理,很難協調。3、明志小學西門設在小區,每天接送學生的汽車、

摩托車大量進出,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小區車輛管理整改措施:

一、增設門崗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時。

二、在大門口設置電動橫杆,由值班人員控制,車輛不得隨意進出。

三、跟湘核建新餘分公司協商:1、如何加強汽修廠車輛進出的管理。2、是否可在加工廠閒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車場,爲下一步實行收費停車做準備。

四、對小區業主車輛統一登記造冊,發出入證,外來車輛禁止隨意進出,特殊情況需進入,需辦理登記手續。

五、完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並在大門口、主幹道等顯眼位置製作宣傳板。

六、在球場周圍,1號樓與6號樓之間,6號樓後等空地設置停車區域,方便小區業主停車。

七、由保衛部牽頭,門崗保安員配合對進入小區車輛超速行駛,亂鳴喇叭,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爲期一個月的專項整頓。

八、加強與明志小學溝通,學生儘量不要由西門(小區內)進出,如學生確需進入,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九、待條件成熟,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

要實現安全行車,光有良好的願望是遠遠不夠,將願望化爲現實是要通過正確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來實現。交通服務隊爲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管理,採取了多項措施:

1下大力氣,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素養

駕駛人員安全素質的提高絕不僅僅是駕駛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及安全意識的養成也是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因此,首先我們嚴把駕駛人的“進門關”,強化駕駛證考領工作,把好考試、發證關,以確保考試質量。根據交通安全形勢的要求,我們在全體駕駛員隊伍中施行“技能安全準駕證”制度。即:機動車輛駕駛員在獲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前提下,再經過企業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實際操作考試和理論考試,經考試合格,頒發“準駕證”後,方準取得駕駛企業車輛的資格。這一制度的實施,不僅提高了企業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技術操作素質,而且也提高了他們的安全行車意識。

法規制度是安全生產的基礎、靈魂和根本。近些年,我們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使相關從業人員和他們的家屬,從安全行車的角度放大視野去觀察社會,深刻認識到哪些是法律法規提倡的,可以做,哪些是法律法規反對或禁止的,不能做。把法制教育與宣傳引導結合起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運用科技手段,加強對車輛的跟蹤管理

在日常管理中,除了嚴格執行車輛派遣制度,車輛外出要作好登記等基礎工作之外,我們花大力氣,投入較大資本引入車輛狀態gps監控系統(具體見gps介紹)。該系統利用gps和電子地圖實時顯示出車輛的實際位置,行駛速度,並任意放大、縮小、還原、換圖;可以隨目標移動,使目標始終保持在屏幕上;還可實現多窗口、多車輛、多屏幕同時跟蹤。全天候掌握所有車輛的行駛狀態,同時,我們依照各地區、各條線路國家現行的限速要求,合理制定出了具有我們長慶車輛運行現狀的各條路段行駛速度控制要求,配合一整套的管理考覈辦法,收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

3紮紮實實,嚴格落實各類檢查制度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涵蓋管理對象的每個角落,有意識的檢查是查漏補缺的有效管理手段。我們堅持局級半年檢查、二級季檢查,三級月檢查,四級周檢查的安全檢查制度,是發現車輛單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和隱患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車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而堅持不懈地開展路檢路查活動,則是查處違章、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意識的重要手段。近幾年來,我們緊密結合單位實際,制定了統一的交通安全檢查標準,開展了定期檢查和“不通知、不定點、不定時”的“三不”抽查等一系列交通安全檢查活動: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二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車輛是否帶病運行;四查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是否提高;五查車場及維修工房的管理是否達到安全標準。此外,我們還廣泛開展路檢路查活動,重點查處無證駕駛、酒後開車、無路單行車、跑私車、疲勞駕駛、超員、超載、車輛帶病運行、不按時歸場等嚴重違章行業現象。通過開展安全檢查活動,達到查處事故隱患、解決車隊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端正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目的。

4因地制宜,及時做好安全提醒教育

一是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國家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和企業安全管理規定,並結合季節、天氣、道路狀況的特點,提醒駕駛員掌握安全行車規律,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制度,組織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觀看警示片、通報安全形勢、剖析典型事故,使駕駛人對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從靈魂深處得到高度認識,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堅持開展“週一”安全教育活動,用真實的案例教育駕駛員,提高全體駕駛員安全意識。

三是通過對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爲嚴管重罰,減少交通違法行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的生命權和生存權的同時,通過每月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剖析、研究,分析事故原因,認清危害和後果,從而提高駕駛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和責任心,也大大提高了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5多管齊下,注重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安全文化可以分爲環境文化、物質文化、行爲文化、意識文化幾個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須與管理實際相結合方能發揮應有的效應;而管理的實施也應該充分考慮企業文化的定位和建設,二者的有機融合,才能真正達到企業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雙贏的目的。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彌補安全管理的不足,就像安全管理可以彌補安全技術的不足一樣。因此,安全文化絕不是一種空中樓閣,而應該緊密結合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踐活動。建設單位的安全文化,我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5.1加強“以人爲本”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車輛管理安全文化是全體參與車輛管理工作者,在長期工作實踐中積澱下來的文化氛圍、精神力量和廣大員工認同的規章制度和道德行爲規範。“以人爲本”就是要突出以人爲中心的管理思想,在車輛管理系統努力營造有利於員工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文化環境。我們覺得:只有尊重人的價值,重視人的作用,使員工有充分的思考空間,才能最大限度地釋放潛在的能力,使其自願貢獻出自己的知識與他人交流分享。車輛管理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只有注重啓發人的能動性、自覺性和合作性,做到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才能真正貫徹和實現“以人爲本”的思想。

5.2加強“學無止境”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車輛運輸業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高要求的行業,不斷創新各種設備不斷更新,新知識不斷涌現,作爲管理人員及駕駛員只有不斷學習,才能掌握更多新知識,才能夠應用自如。在日常工作之餘,我們都會及時組織廣大員工,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有意識的培養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使員工的學習能力得到鞏固和強化,並最終能夠使學習的'成果轉化爲工作能力的提高。日積月累,在廣大員工中牢固形成車輛管理未來的發展就是要具備“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只有不斷學習和創新才能保持經久不衰的學習觀。

5.3加強“團結協作”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團隊精神是車輛管理安全文化的高度濃縮,是員工共同意願的集中體現。因此,在建設車輛管理安全文化的過程中,我們注重強調平等原則、團隊精神、民主管理。在油田事業迅速發展的今天,我單位內部的分工也越來越精細。這就要求管理者和員工之間以及員工和員工之間必須具備較強的合作能力,而合作能力只有通過相應文化氛圍的培育和相應價值觀的陶冶才能養成。團隊精神養成是形成合作能力的基礎,駕駛員工只有相互協調,才能整合各類知識資源,形成合力。團隊型的車輛管理文化可以促成員工之間相互信賴,鼓勵員工摒棄利己主義,與他人分享自己擁有的知識,並促使員工將知識轉化成生產力。不斷強化合作意識,在不斷的溝通中,通過能力互補,互相激發各自的潛力,形成有利於員工進行團結協作的文化氛圍和學習型的團隊機制,使知識共享。團結協作是完成工作最有效的形式之一,團結協作的工作環境可以使人們的心情更加愉悅,可以促進個人的進步,加快個人的全面發展。

5.4加強開放型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現代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任何一個企業或事業單位都不可能“閉門造車”,必須加強與外界的聯繫。交通服務隊與外界聯繫的較少,管理人員意識到這一點的同時,及時加強與各個同行業單位的聯繫,同時,我們有意識地西北一運、三運、特車大隊等單位定期交流,避免脫離社會而停滯不前。

5.5加強組織和個人和諧共進的車輛管理安全文化

積極爲員工提供良好的發展機遇和條件,使單位與個人保持良好的協調關係,促進員工的潛在積極性得以充分釋放,實現人力資源的自主開發,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有利於人才健康成長的政策,改進和完善人才考覈體系,加大考覈力度。選用幹部時我們極力做到堅持正確的導向,在堅持德才兼備原則的前提下,注重能力和業績,做到上崗靠競爭、晉升靠能力、收入靠業績,着力營造有利於優秀人才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6結束語

安全管理的方法必須適應社會的發展及科學技術的進步,也就是說符合生產力的發展與人性的需求。以往的管理,只是依靠相關的規章制度與領導的要求,簡單的在行政管理上下功夫,依賴嚴格的考覈和處罰來提高人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能。但是,目前的社會已經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高科技的引入是強化管理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另外,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許多員工的工作已經由體力勞動轉變成腦力勞動。腦力勞動的成果完全取決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責任感、敬業精神與創造力。

近幾年,經過我們交通服務隊全體員工的上述努力,筆者認爲:我們大大提高了全體成員的綜合素質,提升了全體成員的行爲標準,也從很大程度上填充我單位車輛安全管理的內涵。爲我們下一步“搞好生產安全、創出企業特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車輛管理的重點是防止車輛亂放及車輛丟失,根據xx農貿市場的地下停車場規劃情況,在車輛管理上面將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1)瞭解業戶車輛情況,實行便捷停放

(2)實施停車專用車位制度

(3)地下停車場設減速坡,限制車輛行使速度

(4)嚴禁外來車輛進入農貿市場內

(5)根據停車區域情況科學設置足夠的標識牌和停車設備、設施

(6)做好車輛管理宣傳工作,發動區內住戶自覺遵守停放規定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爲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繫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髮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爲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覈定,不另收管理費;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並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佔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繫,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後,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後,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物業社區微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並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並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並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後,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並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並徵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物業社區微信,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菸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後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佔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註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並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爲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誌、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閒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後,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佔道停放,私佔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塗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後,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佔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爲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四、小區車輛管理應急預案

(一)目的規範小區車輛停放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方法,維護車主和公司正常權益。避免因處置不當給公司與業主帶來損失。

(二)範圍適用於小區車輛停放中突發事件的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類型

1、小區車輛發生路面行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2、小區車輛停放損傷突發事件的處理;

3、小區車輛被盜突發事件的處理;

4、車輛封堵大門突發事件處理;

5、車輛衝崗突發事件的處理;

6、突發停電事件的處理。

五、處理方法與過程控制

1、車輛行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1)物業社區微信,小區內應在主要車輛行駛路段或拐彎處設立限速標識、減速帶與反光鏡等車輛行駛標識系統,完善車輛停放監控錄像系統等設施。

(2)秩序維護部巡查人員發現小區道路車輛突發事件後,立刻通知當班班長趕赴交通事故突發現場瞭解情況,並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彙報。

(3)秩序部隊長到達現場,針對車輛行駛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組織人員對車輛事故現場進行標識與事故現場拍照,如有人員傷害應急時拔打120進行救護,處依據事故車輛的車牌號與車場入口外來車輛登記表信息,及時其家人與朋友聯繫,並上報物業服務處。

(4)如事故車輛出現漏油,禁止在事故現場使用點火器材,並做好現場滅火準備。

(5)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其它車輛需要行駛通過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部隊長應臨時安排巡邏人員指揮車輛行駛,確保小區內車輛行駛秩序正常。

(6)秩序部隊長應引導交通事故車主儘快對事故處理達成一致,當事故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應引導車主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處理。

(7)當小區車輛行駛交通事故導致其它車輛無法通行時,秩序部隊長應及時組織人員依據小區道路分佈狀況封閉本區域道路,在車輛行駛路口設立引導標識,引導其它車輛從其他道路行駛。

(8)事故處理結束後,環境保潔部應及時安排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清潔。

(9)事故處理結束後,由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2、小區車輛停放損傷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秩序維護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對進入或停放在小區的車輛外觀進行檢查,發現破損痕跡應及時告知車主並請車主。物業社區微信。

(2)巡查人員在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車輛出現明顯的新的傷痕,應立刻向當班班長報告,班長對車輛停放現場、車場監控錄像進行檢查,瞭解車輛停放過程中出現車輛損壞的原因,並將有關情況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報告。

(3)客戶服務中心收到業主投訴關於車輛損傷的信息後應及時通知秩序維護部隊長,並詳細記錄業主提到的信息。

(4)秩序部隊長迅速趕到現場,對車輛損環情況進行拍照,向門崗、巡邏崗、監控中心崗瞭解車輛進入小區停放過程,回放監控錄像,調查評估車輛損傷情況。

(5)秩序部隊長與車主進行溝通,引導車主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

爲科學合理規範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覈、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後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爲。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爲引發的一切後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准同意後,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覈算,並每月進行公佈,單車成本覈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覈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採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並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2、車輛維護分爲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爲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爲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爲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爲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覈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爲:

(1)駕駛員報修後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後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爲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採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覈實簽字,經財務審覈後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爲: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爲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爲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籤認→財務部審覈→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藉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並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並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佔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後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並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菸、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將作爲對駕駛員考覈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誌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覈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鑑定,並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後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繫,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儘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彙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後,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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