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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押金的性質和規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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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押金的性質和規則是什麼,在租房時房東都要要求我們交一部分押金,這在實踐中也是經常產生糾紛的。對於房東來說,也是需要按照規定來進行處理的,以下分享明確押金的性質和規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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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銷預約說。 認爲押金的交付意味着當事人之間成立押金預約,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以押金與其債權相抵銷。

(2)解除條件附債權說。 認爲押金的交付,發生了附解除條件的債權,即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所負的返還押金的債務上,附有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在所受損害的限度內押金歸於消滅的解除條件。

(3)附解除條件的消費寄託說。認爲押金的交付,爲附解除條件的消費寄託,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所附條件成就,債權人無需返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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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債權質說。認爲交付押金者, 對其受領人有請求返還之請求權,系以該項債權設定質權,故其性質爲債權質權。

(5)信託的所有權讓與說。認爲押金的交付,其受領人負有附停止條件的返還義務,系信託的所有權讓與行爲。受領人在自己債權受清償之前,無返還的義務。即以交付押金者將來履行債務作爲受領人返還押金的停止條件,因而,他債權人不得對尚未成立的返還請求權實施強制執行,其受領人得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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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擔保物權的一種,具體的講是質押擔保的一種特殊形式,即爲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等價物移交債權人佔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從押金中優先受償。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對於押金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依據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即爲合法的法律原則,應當允許當事人在經濟活動中採取約定給付一定數額的押金這種擔保方式。押金擔保,在本質上屬於質押的範疇。其與定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定金擔保的是債權,不具有物權效力;而押金應屬於擔保物權的範疇;

明確押金的性質和規則是什麼 第2張

2、定金是法定的擔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間交易過程中習慣上採用的方式,我國法律既未明確承認也不禁止押金這種擔保方式;

3、設定人的範圍不同:定金的設定僅限於被擔保合同的當事人,而押金的給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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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賃協議中押金的性質:

押金的目的在於擔保承租人因租賃所產生的債務履行,即租賃關係終止時,如承租人沒有造成房屋的損壞等應當扣減的債務,出租人應將押金退還給承租人。

二、房屋租賃協議中押金的效力:

1、對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爲附隨於租賃合同的從合同,自交付押金時產生法律效力。當承租人沒有交付押金時,應視爲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訴請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爲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約定押金條款時寫明如承租人不在規定的時間足額交付押金,租賃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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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對出租人的效力主要體現在當押金所擔保的債務未履行時,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三、房屋租賃協議中押金的擔保範圍:

押金擔保的債權包括:

1、遲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遲延交付的物管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其滯納金;

3、承租人因違反對租賃物的保管義務或損壞租賃房屋及其設備而產生的賠償責任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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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沒簽合同交了押金怎麼退

這種情況,具體可以協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於承租人的違約行爲的制約,如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退租、損壞物品中、沒有交納水電費等等。

2、如果沒有上述行爲,那麼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賃合同時退還。

租房押金不退怎麼辦

l、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爲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2、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投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明確押金的性質和規則是什麼 第4張

4、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目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後應該退還。

5、在投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爲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7、租房押金不退的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租房想提前退,房東不退押金合適嗎

依照合同法規定,合同自成立時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一旦簽了租賃合同,雙方就應按約履行。但根據具體情況,合同法中還有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違約一方要承擔相應責任的規定。在租賃合同中,如承租人不想承租時,應提前告知房東,讓房東有一定的時間再尋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應當予以合理賠償。

就你的房東不退還押金的做法,要看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是否有提前解除合同不予退還押金的約定,有則應以約履行,如無此約定,房東則可根據情況酌情收取違約金,拒不退還押金的做法有失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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