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生活保健 >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0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會再婚的,再婚之後如果過世了,這個時候該怎麼分配財產呢,小編和大家一起來看看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1

一、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1、其實大家諮詢的這個問題並沒有固定答案,需要分實際情況來看,首先要看一下生前有沒有立遺囑,有沒有寫遺贈,如果立了遺囑而且經過公證的情況下,那麼就要按照遺囑裏面的內容來執行操辦。

2、相反的,如果沒有立遺囑,那麼二婚婚前財產在死亡之後,應該按照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不過要看一下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個人財產,那麼在去世之後直接成爲遺產,需要由繼承人來繼承。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綜上所述,以上這些就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的相關內容介紹,以上小編也講過,要按照順序來繼承,第一順序就是現任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過世者的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等等。

二、二婚重組家庭子女繼承權問題是怎樣的

1、大家諮詢的'二婚重組家庭子女如何來繼承,這個問題一直是當下比較熱門的話題,結婚之後如果是自己的子女,那肯定都有繼承的權利,因爲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2、正常情況下可以根據繼承順序來繼承,如果二婚之後其中一人過世,那麼另一方還在是的情況下,就應該由現任配偶來繼承,作爲家庭子女來說暫時沒有繼承的權利,只有等另一方也過世之後,自己才能夠繼承。

3、爲了避免以後子女因爲財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建議二婚重組家庭的夫妻兩個人要提前溝通協商一下,看哪些屬於個人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個人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何分割可以提前立好遺囑進行公證。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2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直接成爲遺產,按照繼承編的規定進行分配。婚前財產是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死去後,直接成爲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但生前有立遺囑或者有遺贈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因此二婚婚前財產,在一方死亡後,不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而是按照遺產處理的,被繼承人在生前沒有立遺囑或者遺贈的,就直接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第2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3

婚後取得財產,屬於共有,夫妻倆一人一半,各自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一方死亡,屬於他個人和婚後取得他那一半財產,需辦理繼承,先看有無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指定繼承人來辦理繼承手續,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屬於死者所有個人財產,三方權益均等。

應該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無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根據《民法典》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二婚婚前財產死亡後如何分配 第3張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再婚夫妻婚前財產如何認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