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2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結婚的時候一般都是會購買房子的,剛結婚的小夫妻經濟能力比較弱的關係,所以有些人就在父母的資助下買了自己的房子,但房產證上面只寫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下面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1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便於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爲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爲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由此可見,我國《民法典》及有關司法解釋對共同財產範圍進行了明文規定,像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的,應該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算做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這種房子不參與到分割中。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的,不管是房產證登記的是誰的名字,都應該算作婚後共同財產。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2

一、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第2張

二、離婚房產可以直接給孩子嗎

離婚房子給子女可以,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把房產過戶給子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可以私自賣掉嗎

婚後買房,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資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只寫一方名字也不可以私自賣掉,如果私自賣掉,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是個人出資,只寫個人名字的,屬於個人財產,可以賣掉。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3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1、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一般按婚內共同財產處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第3張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5、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爲子女買房的情況複雜多樣,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是提供一個基本裁判規則,不太可能窮盡各種情況。

6、如果離婚時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又缺乏明確贈與一方的證據,婚後父母爲子女購房的出資應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7、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爲向夫妻雙方的贈與。

8、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

在欠缺出資時而非離婚訴訟時確定贈與一方的有關證據情況下,按照婚姻法婚後所得贈與歸夫妻雙方共有的原則,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爲向夫妻雙方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

9、從債務承擔方式的角度考慮,當事人婚後購房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通常會要求夫妻雙方到場簽字,由夫妻雙方連帶承擔銀行的債務。既然債務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該不動產的產權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