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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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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如今很多人都會選擇在結婚後買房子,房子對於普通的家庭尤爲重要,很多人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都會選擇全款購房,那麼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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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共同財產。婚後男方全額出錢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2

婚後夫妻一方全款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屬於,婚後錢款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存在所謂一方出全款。這全款本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製度。

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財產製與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製。

法定財產製中又可分爲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製等。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製包括了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第2張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對應爲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第3張

財產特徵

第一,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係爲止的婚姻關係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後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第二,僅侷限於所有權範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婚後夫妻一方購買的房子,如果雙方沒有具體的約定,這套房產就該是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在以後分割的時候,那麼這份財產也會各自一半,所以,共同財產是有法律依據的,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來進行認定,才能更好的解決此事。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3

一、婚後買房怎麼才能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因爲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婚後買的房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直到現在,仍然有很多人也還是這麼認爲的。其實,該種觀點是片面的。一般來說,婚後買房屬於個人財產的情況,可以從三個方面分析:父母出資、個人出資和其它情況。

(一)父母出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中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不過在現實中,也常常會發生子女不願爲父母養老,對父母不負責的情況,因此小編建議,父母在爲子女購房時最好也簽訂一份贈與協議。贈與協議的內容上明確表述買房出資是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並不贈與另一方。

也就是說,贈與對象不包括兒媳婦或者女婿,這部分財產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在簽訂了贈與協議或聲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離婚,父母出資的部分也不會被分割,從而保護自身財產權益。

(二)個人出資的情況

1、般來說,如果是在婚後買房的,且是個人出資的,那麼想要該房屋算個人財產的話,則需要滿足下面這3個條件:

1、人以婚前財產出資;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名下;出資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資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屬於共同共有的。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第4張

(三)其它情況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

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2、婚後買房協議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夫妻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二、婚後買房產權歸誰所擁有的情況是什麼

夫妻雙方共有不動產的情況:

(一)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爲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

(二)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並不當然的認爲是該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認爲該不動產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三)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並已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據2011年國稅局的最新規定,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徵稅。

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第5張

三、婚後夫妻買房如果只寫一方名字可以嗎

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民法典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一)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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