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9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我們在生活中有時會遇到勞動工資糾紛,爲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在私下調解無果時,我們可以選擇到法院起訴來處理,下面來看看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1

一、工資糾紛找什麼部門解決

工資糾紛該找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有權介入進行調差處理。當事人也可以到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滿,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二、拖欠工資的在仲裁處理方法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第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和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設立。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我國現有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包括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包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專門機構,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實中,我國的有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如上海),還設立省一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主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辦事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或者在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勞動爭議等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省一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市、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之間,不存在級別管轄的關係。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包括勞動爭議在內的各類案件。我國的人民法院分爲四級,分別是國家一級的最高人民法院、省一級的高級人民法院、地區一級和在直轄市內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和縣一級的基層人民法院。

一般而言,仲裁裁決書上會列明對仲裁裁決不服,向哪一個具體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勞動爭議的當事人直接向該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可;對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2

勞動合同工資糾紛如何處理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 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 第2張

3、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60天,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開始計算。因爲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要證明你已經提交了辭職報告。

如果強行走人,而單位可以不認爲是解除勞動合同,是曠工。那單位可能反過來,將你除名,而單位從何時除名,單位可以自行掌握。因爲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取得證據的方法可以是讓單位領導簽收你的辭職報告,或者找見證人,或者掛號郵寄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你解除勞動合同後60日內提起仲裁索要違約金,那單位今後再追究你的違約責任,恐怕就過了時效了。

當然可以向單位要求轉移檔案,這個不受時效限制,當然你也可以在快到60日前申請仲裁。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3

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務工資糾紛時,可以選擇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協商解決,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當事人還可以要求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決勞動工資糾紛的部門是什麼部門 第3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