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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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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新婚姻法頒佈,許多人非常關心的是有關房地產切分的難題,可能還有很多人都對這方面不太瞭解,其實這也是對我們的保障,以下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1

一、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根據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當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按規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爲雙方購置房屋,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釋關於房產的規定

爲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爲債權處理。

購置房屋,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三、新婚姻法房產:婚期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差別

1、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財產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屋,婚後夫妻雙方支付了後期款,但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該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後期款部分以及爲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

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如果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可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如果是父母借貸給子女的購房款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對於共同債務則由夫妻雙方共擔。

協議離婚時,雙方可以本着自願自主的原則將這筆費用進行分割。起訴離婚時,若女方主張權利要求分割,那麼就應將詳細的費用的清單以及具有證明力的相關證據提 交給審判人員以便於審判人員公平公正地進行財產的分割判決。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2

新婚姻法有關房地產切分有5個革命性的要求

1、誰首付款,離婚之後房屋歸誰《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要求,夫婦另一方結婚前簽署房產買賣協議,以財產付款首付並公司在銀行貸款,結婚後用夫妻共有財產還款,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支付方戶下的,離異時該房產由彼此協議書解決。換句話說針對夫婦另一方結婚前選購的房子,即便結婚後夫婦相互還款的,離異時房子屬於選購房子的另一方,對方只有獲得必須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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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一方爸爸媽媽給買的房屋,對方無法切分《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首款要求,結婚後由另一方爸爸媽媽注資選購的房產,產權年限備案在投資人兒女戶下的,可視作對自身兒女另一方的贈予,應評定該房產爲夫婦另一方的財產。換句話說爸爸媽媽注資選購的,是爸爸媽媽對兒女的贈予,對方無法開展切分。

3、另一方把備案在自身戶下的相互房子給賣了,對方沒辦法規定追回本金備案於另一方戶下的夫婦相互全部的房子,另一方沒經對方願意將該房屋出售,案外人真誠選購,付款有效對價並申請辦理登記,對方認爲討回該房子的,人民檢察院未予適用,但該房子歸屬於家中相互衣食住行定居必須的以外。

4、女士中斷懷孕,將不會侵害男女雙方生育權,但仍可離異夫以妻私自中斷懷孕侵害其生育權爲由懇求損失賠償的,人民檢察院未予適用;夫婦彼此因生孕難題產生糾紛案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另一方懇求離異經調處失效的,人民檢察院應准許離異。離異時,房地產將按新婚姻法的要求一切正常開展隔開。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第2張

5、激勵養“戀人”?還是維護保養男生利益?有直系親屬者與別人同居生活,爲消除同居關係承諾了財產性賠償,另一方規定付款該賠償或者有直系親屬者付款賠償後悔約認爲退還的,人民檢察院未予適用;但合法婚姻被告方即其直系親屬以侵害夫妻共有財產權爲由提起訴訟認爲退還的,人民檢察院理應審理並依據詳細情況做出解決。換句話說,同居生活沒受法律法規維護,第三者沒法參加房地產切分,合理合法夫婦會依據詳細情況解決,一般能夠參加房地產切分。加/信好友,1對1完全免費剖析情感問題

網民叫法

@開心:女性和少年兒童是懦弱,而且當今社會方式下,90後離婚愈來愈高。法律法規到底維護的到底是誰的權益?我不明白了。

@有心態網民:爲何女性是懦弱??難道說如今一樣的職位男士比女士收益高??夫婦結婚後造就的財富一人一半,這不太好??爲何結婚前本人造就的財富要由於離異切分???

@宅客女師:但社會發展對女士依然嚴苛啊!我國只在法律法規上人人平等了!一離婚女的半毛錢的贍養費也沒有,國外要付款妻子贍養費至其二婚才行呢?

@一1234:這非常公平公正。大部分屬婚前財產了,對於結婚後相互按揭貸款部分,只有商議介決了。沒法定叫法。

@兵兵賊賊:新婚姻法非常好,我是女的,很公平公正誰的錢都辛苦縑來的。

網民對新婚姻法房產的要求,有贊成也是抵制,那麼你也是如何看待這一難題的呢?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3

婚姻法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2、《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爲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第3張

4、《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5、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對於婚姻法離婚房產分割婚前房產的問題,相信上述內容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媽媽網認爲,選擇了離婚結束了夫妻關係,最好是能和諧地解決關於離婚需辦理的手續,避免離婚糾紛。這不代表離婚了就老死不相往來。換一個角度想,也許你們只是不適合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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