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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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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在當前社會中勞動派遣關係是非常多的,企業一般會與勞動者會簽訂相應的勞務合同,主要是爲了能夠保障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那麼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

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1

一、勞務合同辭退有賠償嗎

1、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是勞務關係,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務合同,將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是否支付違約金,要看勞務合同的約定。

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3、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

4、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符合法定條件的也可以與其簽訂勞務合同,二者的區別如下:

第一,勞動合同,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等,並承擔勞動風險;勞務合同,無需爲勞動者繳納社保,並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第二,勞動合同約定的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5000元爲起徵點。而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

第三,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的賠償方式不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求提前申請或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而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二、退休返聘簽了勞務合同的辭退有補償嗎

退休返聘簽了勞務合同的辭退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所以用人單位聘用已超過勞動年齡及已退休的人員在解除聘用關係時,不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15條的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該條款的內容來看,我國法律僅規定了勞動者勞動年齡的下限,沒有規定勞動者年齡的上限。

目前我國現行退休制度規定勞動者的退休年齡爲男60週歲,女職工50週歲,女幹部55歲,依此規定法定退休年齡應視爲勞動者勞動年齡的上限。

勞動年齡的法定性表明勞動者勞動年齡根據法律的規定,而不受勞動者自身實際勞動能力影響。

因此勞動者勞動年齡的法定年限屆滿之日,也是勞動者勞動年齡的終止之時。但我國的法律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未作禁止性規定,因此離退休人員再就業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如果聘用單位與被聘用退休人員雙方簽訂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約定了解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符合該支付情形,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予以支付。

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2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一、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的賠償嗎?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這裏的法定情形有四類: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即《勞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過錯解除動合同,辭退員工,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 第2張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非過錯解解除動合同,辭退員工,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滿半年的按一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作時間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的賠償嗎該問題應該結合實際的案例進行解答。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是滿足相關條件時,例如員工未履行相關職責時,員工是無權要求賠償的。當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就辭退勞動者時應該按照賠償標準進行相關賠償。

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3

一、簽了合同被辭退有賠償金嗎?

簽了合同被辭退不一定有賠償金,可以獲得賠償金的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簽了勞務合同被辭退了有補償嗎 第3張

二、單位應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1、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違法解除或終止具體又包括用人單位違反法定程序解除;不符合法定解除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

具有限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卻解除合同三類。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責令加付賠償金。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企業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如違反該項義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企業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而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情形下,除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改正以外,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那麼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或者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費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下,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單位只有是辭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且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等的職員,纔有可能會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對於勞動者、職員協商一致後辭退等的情形,單位需要支付的則是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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