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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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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在婚姻中如果女方爲了照顧子女以及老人負擔了較多的義務,或者是男方存在過錯時,一旦離婚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給予補償,那麼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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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可以要求對方給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

二、起訴離婚女方要求賠償要符合什麼條件?

1、必須是上述四種情況纔可以請求離婚賠償,也就是說必須是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四種情況纔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2、必須是導致離婚的。雙方沒有離婚的意願,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必須是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雙方要求離婚,協議離婚或者是去法院辦理離婚的,纔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3、受害者一方提出離婚的,必須是在離婚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過錯方提起離婚,無過錯方不想離婚的,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也就是說,無過錯方不想離婚且也未提起離婚過錯方賠償的,在法院判決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再行提起訴訟,請求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4、必須是造成了一定損害。沒有證據證明造成損害的,法院就有可能不會支持離婚賠償的請求。

在婚姻中一般女方爲了家庭和孩子放棄自己的事業,沒有了收入,一旦婚姻出現問題,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給與一些經濟補償,在辦理離婚的時候,婚姻關係持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應該平均分割,如果當事人雙方沒辦法達成一致可以通過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2

一、夫妻離婚女方要的有哪些賠償

可以要求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採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也可適用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兩種方式。過錯配偶的違法行爲造成無過錯配偶的精神創傷的,可以請求給付撫慰金。無過錯配偶的名譽權等如受損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形。

二、離婚的途徑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三、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爲,且難以治癒的。

(二)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 第2張

(五)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六)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八)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十)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十三)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十四)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爲的。

(十五)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3

一、離婚女方能得到什麼補償?

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女人從離婚中可以獲得的賠償有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是隻有男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女方纔能夠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在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時需要證明男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有其他重大過錯。

夫妻離婚時,一方對承擔較多家務勞動的另一方給予經濟補償,首先應當要求離婚的夫妻自行協商確定,這種協商可以是在協議離婚時確定,也可以在訴訟離婚中確定。如果在協議離婚時雙方達成了一致的協議,則可以向婚姻登記部門提交。婚姻登記部門查明確屬自願,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給予離婚登記,雙方應自覺履行協議。

在訴訟離婚中,雙方對離婚補償達成一致意見,交由法院以調解書或者判決書的形式予以確認。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人民法院則依據本條的規定進行判決確定。

離婚女方能要求什麼賠償 第3張

二、離婚對經濟困難一方怎麼補償?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在判決時,還應考慮到以下幾個問題:

1、生活困難的界定:一般認爲若一方離婚後分得的財產不足以維持其合理的生活需要,或者不能通過從事適當的工作維持其生活需要等,均可認爲是生活困難的體現;

2、給予幫助的方式,法院應考慮雙方的收入和財產,雙方就業能力,子女撫養,婚姻期間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扶助的數額和方式;

3、需要注意一點,婚姻關係中的過錯不應在考慮之列,意味着有過錯的一方若存在生活困難的情形,也可要求無過錯方給予適當經濟幫助。

綜上所述,離婚對夫妻雙方來說關係到切身利益,對於女方不管是否有收入,都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平均分割共同財產,如女方照顧家庭付出較大,或者離婚後經濟困難,可以在分財產的時候要求補償。而男方存在法定過錯,則還需要給女方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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