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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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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如今離婚是非常常見的社會現象,離婚有時候是需要賠償補償金的,具體離婚賠償金賠多少要具體情況,並結合地區的經濟水平具體分析,那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呢?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1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過錯一方應當進行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如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質損害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2

一、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可以要求對方給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第2張

二、起訴離婚女方要求賠償要符合什麼條件?

1、必須是上述四種情況纔可以請求離婚賠償,也就是說必須是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四種情況纔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2、必須是導致離婚的。雙方沒有離婚的意願,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必須是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雙方要求離婚,協議離婚或者是去法院辦理離婚的,纔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3、受害者一方提出離婚的,必須是在離婚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過錯方提起離婚,無過錯方不想離婚的,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也就是說,無過錯方不想離婚且也未提起離婚過錯方賠償的,在法院判決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再行提起訴訟,請求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4、必須是造成了一定損害。沒有證據證明造成損害的,法院就有可能不會支持離婚賠償的`請求。

在婚姻中一般女方爲了家庭和孩子放棄自己的事業,沒有了收入,一旦婚姻出現問題,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給與一些經濟補償,在辦理離婚的時候,婚姻關係持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應該平均分割,如果當事人雙方沒辦法達成一致可以通過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3

離婚時有哪些情形能要求賠償呢

如果是因爲夫妻一方當事人實施了對另一方諸如通姦、姘居、重婚等侵害行爲而導致的離婚,法律上認爲的過錯方應該給予無過錯方賠償。

具體來說,以下情況下導致的離婚可以要求賠償:

(一)夫妻一方與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爲。這種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與配偶尚未解除婚姻關係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況下,再同他人結婚的情況。這裏既包括了與他人登記結婚,也包括雖未登記單卻與他人以夫妻相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爲。

遺棄則是家庭成員中未履行應該承擔的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行爲。遺棄一般發生在老年、年幼、患病或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身上。

家庭暴力和家庭遺棄不僅會造成受害者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更損害了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嚴重時甚至會造成死亡。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第3張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起訴離婚的費用

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爲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

按3%徵收,即標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10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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