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勞動合同不備案

勞動合同不備案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9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勞動合同不備案,備案的意思是在勞動局進行備份存檔,而我們每一個人在進入一個公司工作是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所以勞動合同不備案會怎麼樣?

勞動合同不備案1

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到勞動局備案,沒有備案不含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至於“辦理失業險,還有工齡等”問題,可以從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中得到驗證。

現行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是否備案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也就是說政府不提倡備案。如果公司與員工是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且用的是當地政府規定的格式勞動合同應該沒有什麼大的問題。不備案對你所說的不利肯定不會影響。

勞動合同不備案

擴展資料:

根據《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46號)的要求,勞動保障部已確定建立全國集中的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支持各地勞動用工備案業務辦理,建立全國勞動用工數據庫。本系統於20XX年上半年在吉林省部分地區進行試點應用。

勞動用工備案管理信息系統是構建基於互聯網的、跨地域和全國集中式的勞動用工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平臺,主要針對各個企業和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進行用工備案和管理,採用網絡備案和直接備案相結合的方式將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工備案網上申報服務,

爲勞動者提供勞動用工備案情況的網上查詢服務,爲勞動保障部門全面、詳細、實時地收集全國勞動用工備案信息,掌握各類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簽訂的動態情況,

加強勞動用工備案管理和宏觀決策提供基礎數據支持。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利用系統完成新增勞動用工登記、勞動合同續訂、終止、解除等勞動用工備案業務。

勞動合同不備案2

一、簽訂勞動合同沒備案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合同勞資雙方各執一份,但如果是集體合同沒有備案的,勞動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勞動合同不備案 第2張

二、集體勞動合同備案

集體勞動合同備案程序:

集體勞動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應在7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備案。辦理程序如下:

1、收到報送的集體合同及有關材料後,進行編號、登記並及時告知報送的單位受到時間;

2、對代表資格、簽訂程序等進行初審;

3、對集體勞動合同提出審覈意見,並回複用 集體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應在7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備案。

集體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企業所有制性質;

2、企業職工人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4、工會法人證明材料;

5、雙方首席代表、協商代表或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

6、職工一方代表、勞動合同書複印件;

7、協商情況及集體合同條款徵求職工意見的記錄;

8、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審議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的決議;

9、集體勞動合同條款說明。

勞動合同不備案 第3張

三、不籤勞動合同的後果

1、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爲了破解實踐中事實勞動關係的泛濫和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的頑疾,《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書面化,不管訂立、變更、解除、終止一律採取書面形式。《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也作了與此相關的實施規定。

2、用人單位對拒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注意保存證據並及時採取處理措施。首先,用人單位必須革新用工觀念,建立先訂合同後用工的習慣,最遲必須在一個月內訂立合同;勞動合同終止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繼續工作的,拋棄雙方可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觀念,也應當在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

當然,這裏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合同,而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具有證據意識,在書面通知送達時應當有勞動者的簽收證據或其它可證明已經向勞動者送達書面通知的證據,否則事後可能發生爭議糾紛,而用人單位無法舉證。

3、用人單位要做好爲勞動關係是否存在舉證的證據保存工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這一規定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用工纔是唯一標準。只要有了用工的事實,勞動關係就已經建立了,這種勞動關係就是合法的,就要受到法律的保護。據此,今後再也不存在所謂事實勞動關係的問題了。

勞動合同不備案3

一、勞動合同備案是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備案就是已做登記,已存檔。經勞動部門備案也就是說勞動合同在有關部門已經做登記,已存檔。

二、具體解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三、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的情況分爲除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覈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覈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四、勞動合同是如何備案的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鑑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

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的第一個工作日之前訂立。訂立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委託理人與勞動者雙方簽字、蓋章,註明簽字日期,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鑑證時,當事人應提供下列材料:

(1)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二份(注:勞動合同文本應用鋼筆真寫嚴禁塗改),勞動合同鑑證登記表一式兩份;

(2)用人單位爲法人的,應提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中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用人單位不是法人的,應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勞動合同不備案 第4張

(3) 勞動者身份證明:

如勞動者是調入的,其中本市調入的,應提供該勞動者與原單位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外地市調的,須提供勞動部門批准調入通知書。

如勞動者是新分配到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應提供報到證、派遣證、就業通知書。

如勞動者是退伍軍人,應提供由國家民政部門出具的退伍軍人分配介紹信。

如勞動者是新招用人未就業且不屬上述情況的,應提供招(聘)工表。

(4)鑑證部門認爲需要的其它材料。

2、續訂勞動合同鑑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供原勞動合同(即:期限已屆滿的勞動合同)或原勞動合同的鑑證花名冊。

3、雙方當事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提供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一式四份;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上,應加蓋單位公章,需職工親筆簽名或蓋章的職工簽名或蓋章。

4、用人單位分立或者合併的,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用人單位享有和承擔。需要變更或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合同期限不得少於原勞動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期限。

用人單位資產性質或者經營方式發生變化,其主體資格未改變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主體資格改變的,變更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變更或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或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於原勞動合同未履行的期限。

5、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

6、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勞動合同管理。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