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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要不要房產證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9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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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要不要房產證,隨着的農村人口的發展,很多人都覬覦農村裏對於每個三農的扶持發展幫助,而現在家庭人口的增加往往需要更多的房子居住,以下詳細介紹分戶要不要房產證

分戶要不要房產證1

一、分戶不是一定要房產證

1、分戶就是把戶口遷進房子裏,要房產證原件的,也要業主本人去遷戶口。

2、如果沒有房產證,當地派出所給證明同意準遷或遷出。帶上戶主和自己身份證,戶主戶口薄,去派出所分戶就行了。

二、分戶的含義及法律規定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裏面獨立出去,自成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建立戶籍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三、分戶標準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係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四、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分戶要不要房產證

(6)其他情況。

五、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分戶要不要房產證2

農村沒有房子怎麼分戶?

1、購買或申請村內的宅基地

當分戶申請人沒有房子也沒有農村宅基地時,可以向村集體組織申請宅基地建房後分戶,若是村集體組織沒有多餘的宅基地可以進行分配,那麼可以向村民打聽下,看有沒有村民想要賣房的,若是有,可以先向村集體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再和賣房的村民進行交易,並進行宅基地和房屋的主體變更,以免後期出現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2、購買城市房產落戶

當分戶申請人在農村沒有房子又想分戶時,可以選擇在城市購置房產,將戶口遷到城市,這樣就可以進行分戶了,在這要注意一點,那就是對已將戶口遷出農村的人來說,其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其房屋雖然可以繼承,但若是房屋已出現倒塌等情況,是不可以進行翻建的,並且村集體有權利將宅基地收回。

3、轉成城市的集體戶

若是經濟條件不允許分戶申請人在城市購置房產,那麼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將戶口轉成城市的集體戶,集體戶也是城市戶口,但其落戶的人是不具備血緣關係的`。

4、出嫁或嫁娶

除了有上述的分戶方法外,分戶申請人還可以通過出嫁或者是嫁娶的方式進行分戶,畢竟政策規定,對已經成家的子女,家中子女已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且有一定的經濟來源,經濟獨立,那麼是可以進行分戶的。此外若是夫妻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離婚,也是可以分戶的,但嚴禁假離婚。

分戶要不要房產證 第2張

分戶好還是不分戶好?

就“分戶好還是不分戶好”的問題而言,還得從分戶的好處和弊端進行分析,具體如下:

1、分戶的好處

(1)就農村分戶而言,分戶就意味着自己的會有一個新的戶口本,在一戶一宅的原則影響下,是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在碰上拆遷時,若是以戶爲單位進行拆遷款的分配,那就可以多一個名額。

(2)自己獨立分戶後,在後期要辦理什麼業務,會更加方便,並且在村集體進行物資的分配時,若是以戶爲單位,多個戶口本也就意味着可以多一份物資。

2、分戶的弊端

(1)就分戶的弊端而言,其實土地的問題比較難以解決,一般國家是不會在分配土地的,只能分割原來的土地,這樣就很容易產生矛盾。

(2)農戶在種植農產物時,是有一定的補貼的,其一般是根據承包土地面積的大小進行分配的,分戶時自己手中的土地可能會分出一部分,那麼可以領取的補貼也就會減少。

分戶要不要房產證3

沒有土地使用證能分戶麼

可以持土地使用證、土地分割協議或土地轉讓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屬於國有土地的,還應當辦理國有土地出讓手續。

一、辦理條件

1、立戶:一個家庭中的成員居住生活在一起,立爲一戶;單身獨居者,也可立爲一戶。

2、分戶:對於家庭子女較多,子女結婚後經濟獨立,生活分開並有居住條件,這就形成了獨立的戶,可以分戶。原則上一個家庭內,夫妻不能分戶;未成年子女不能分戶。

二、辦理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原件和複印件、小孩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和複印件)

3、合法產權住房證明:

(1)城鎮地區是指房管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經房管部門進行產權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交款憑證;職工租賃本單位自管公房的需出具單位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和單位分房證明;租賃房管部門直管公房的需出具房管部門公房租用證。(原件和複印件)

(2)農村地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農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證》;或《成都市村鎮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複印件)

4、城鎮地區出具小區物管入住證明、購房所在地派出所門牌號證明(原件)

5、農村地區出具派出所門牌號證明(原件)

6、年滿16週歲以上分戶人員提供1寸證件照片1張(黑白彩色均可)

分戶要不要房產證 第3張

分戶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途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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