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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物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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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應急物資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急物資管理制度

1、目的

爲保障應急物資處於良好狀態,爲發生突發環境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應急救援物資報告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3、職責

安全環保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日常管理。

檢查與維護管理:

1)費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使用應急消防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須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應急物資定期檢查,並定期更換過期物資。

2)嚴禁佔用小方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順暢,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的行爲進行嚴肅處理。

4)按照有關規範配備應急物資裝備。

5)由安全環保寶們對應急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應急物資及時更換或維修。

維護管理: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由所在崗位人員執行,工段長爲直接負責人,所在車間主任爲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提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成長,應在每日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2)安全環保部每週要對消防通信設備進行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進行通話實驗。

3)安全環保部每週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是否處於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一)爲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爲突發事故時開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 672 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按規定配齊各種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

(四)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煤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六)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進行賠償。

爲切實管理好中心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庫房,確保應急物資安全存放,保證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庫房存放物資爲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生活用品、應急處置用品、應急藥品、診療用品、照明用品和個案調查表等。其他物資不得存放。

二、庫房應保持通風、乾燥、衛生、無鼠害,並配備滅火設施。做到“三不”即不丟失、不失火、不黴變。

三、應急物資調撥程序

一正常情況下:

⑴提出申請;

⑵由分管領導審批;

⑶管理人員發貨。

二緊急情況下,經領導同意,可先調應急物資,再補申請。

四、應急物資是本着“寧可備而無用,不可用而無備”的原則儲備的。根據物資存放的時限和條件,原則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災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物資使用完後要及時更新,以確保救災防病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員負責對應急物資進行統一登記造冊,準確記錄物資的調入和調出,防止資產流失。

六、嚴禁私自倒賣、借出、使用應急物資。如確需借用的,需經中心領導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借用,並限期歸還。無法歸還的,按物資調入價格加2%手續費,由借用人結算。

七、管理人員需定期檢查庫房的通風、防火、防盜、防潮設施,確保物資的'完好率。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爲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職責:

1、供應部負責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綜合辦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爲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與維護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應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進行賠償。

應急物資是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的重要物質支撐。爲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爲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據“分工協作,統一調配,有備無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包括防汛、火災、食物中毒、中暑藥品、應急搶險類及其它。

二、應急物資儲備數量由安質環保部、施工技術部和物資設備部根據工程實際應急需要確定。

三、安質環保部和物資設備部要負責落實應急物資儲備情況,落實經費保障,科學合理確定物資儲備的種類、方式和數量,加強實物儲備。

四、現場倉庫管理員負責應急物資的保管和維修,使用和管理。並根據施工情況申請應急物資。

五、安質環保部負責制訂應急物資儲備的具體管理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應急物資由安置環保部、物資設備部人員負責管理、保養、維修和發放,應急物資嚴禁任何人私自用於日常施工,只有發生突發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質環保部負責制訂應急物資的保管、養護、補充、更新、調用、歸還、接收等制度,嚴格執行,加強指導,強化督查,確保應急物質不變質、不變壞、不移用。

七、應急物資應單獨保管,並經常檢查、保養,有故障及時通知物資設備部維修,對不足的應急物資要及時購買補充,對過期和失效的應急物資要及時通知更換,應急物資要調用必須經項目主管領導簽字同意,使用時必須籤領用單,歸還時簽寫接收單。

八、應急事故發生時,由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準備和調運,應急物資調撥運輸應當選擇安全、快捷的運輸方式。緊急調用時,相關單位和人員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確保運輸暢通。

九、已消耗的應急物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調出物資的規格、數量、質量由物資設備部提出申請,安質環保部審覈後重新購置。

十、應急物資應當堅持公開、透明、節儉的原則,嚴格按照申購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質環保部提出申請計劃、主管領導簽字、物資設備部負責採購。

十一、安質環保部和物資設備部負責對應急物資的申請、採購、儲備、管理等環節的監督和檢查,對管理混亂、冒領、挪用應急物資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爲建立健全醫院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保障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的範疇

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發生前用於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用於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藥品、設備、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根據醫院實際,應急物資分爲三類:應急藥品,應急設備和耗材,應急後勤物品。

二、應急物資的入庫

應急藥品由藥學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覈,主管院長審定後辦理儲存入庫手續;應急醫療設備、耗材等由醫學裝備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覈,主管院長審定後辦理儲存入庫手續;後勤應急物資由醫院總務科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後勤保障部審覈,主管院長審定後辦理儲存入庫手續。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一)醫院應急物資實行集中統一儲備管理。醫院應急辦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

(二)由醫院採購且經檢驗合格,手續完善的應急物資,由藥學部、醫學裝備部和後勤保障部專人(應急專幹)負責到應急庫房辦理入庫手續。

(三)辦理應急物資入庫的各部門要爲應急物品建立專賬,指定專人(應急專幹)管理,每月對各類物資進行檢查、更新和補充,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並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應急物資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據庫房條件將庫房分成若干個區,按照物資的不同屬性,將儲存物資分成若干個大類,對每一類物資,根據其保管要求,倉儲設施條件及倉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存放區。

(五)應急辦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辦理出入庫手續,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庫房整潔衛生,電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時間配合各部門應急專幹對應急物資進行清點盤查。

四、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辦統一調度、使用,由各相關部門進行補充。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後遠,滿足急需,先主後次”的原則進行。

(三)運營管理部要建立與物資供應商的應急供貨協議,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五、獎懲措施

(一)應急物資如保管不當或挪作他用,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作相應賠償,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負責對應急物資日常清查的各部門人員,如出現數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況,要承擔責任,批評教育,影響應急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 目的

爲確保地鐵網絡化的正常運行,提高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天氣的處置和搶險能力,對各倉庫配置的防汛防颱應急物資(以下簡稱物資)做好相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物資和後勤公司儲運部各倉庫配置的防汛防颱應急物資。

3、 管理職責

3.1、 物資和後勤公司儲運部是防汛防颱物資的管理部門,負責物資的存放、保管、申購、發放、檢驗和登記。

3.2、 物資和後勤公司採購部負責補充物資的採購。

4、 物資管理

4.1、 物資的存放和標識

各倉庫將物資集中存放於專用儲存櫃內,儲存櫃置放於便於使用設備鏟運或吊裝的固定位置,並設醒目標識,便於識別。

4.2、 物資的保管和申購

各倉庫組長是物資保管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物資的保管和申購工作。對已領用消耗的物資由各倉庫班組負責提出申購,由部門審批匯總後,交採購部進行採購。

4.3、 物資的補充和採購

採購部根據儲運部物資申購單進行採購,補齊已領用消耗的物資,以確保物資配置齊全。

4.4、 物資的使用和發放

物資清單、存放地點和聯繫方式統一交維保中心生產調度室,倉庫在收到維保中心生產調度室的指令後迅速做好物資的發放準備,遇領用須做好相關領用手續。

4.5、 物資的檢驗和登記

各倉庫每月對物資進行覈查,並做好記錄。每年4月及8月分兩次對物資中的電器類進行試運轉和漏電檢測並做好相應的記錄,對損壞、過期的物資及時上報、更新。

5、 附則

5.1 本辦法由物資和後勤公司儲運部負責編制並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爲做好我院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應急搶救,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爲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概念

(一)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即將發生前用於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用於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

(二)應急物資中藥品器材由藥劑科統一管理,醫療器械設備由器械科統一管理,其他後勤保障物資由總務科統一管理,應急時啓用。

二、應急物資的採購入庫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藥劑科、器械科、總務科按採購程序採購;緊急採購的應急物資,電話請示分管領導後採購,採購手續後補。

(二)應急物資必須入庫統一保管。

(三)應急物資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四)應急物資驗收入庫,必須一一清點、登記,及時入賬。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一)經檢驗合格的應急物資,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保管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應急物質庫存數量,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補充。

(二)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保護物資的質量。

(三)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防止應急物資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員原則上每季定期檢查一次應急物資和工具的情況,發現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確保正常使用,每次檢查時要進行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儲備種類及任務

醫院應急儲備物質包括:

(一)應急期間需要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應急物資,如適量的藥品器材、生命復甦設備、消毒藥品器材與防護用品等。

(二)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用於救濟的基本生活物資,如水與方便食品等。

(三)與醫患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物資。

五、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指揮領導統一調度、使用。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後遠,滿足急需,先主後次”的原則進行。

(三)長期建立與相關供貨公司、供貨商、及其他部門物資調劑供應渠道合同,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隨時保證提供醫院應急物質的供應(聯繫電話xxxxxxxxxx)

六、應急物資責任管理

(一)不準私自挪用,佔用應急救援物資,一經發現追究責任。

(二)對於可以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後及時歸還庫房。如果故意損壞或用後不歸,將原價賠償。

一、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項目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三、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四、成立以項目經理和書記爲組長,生產副經理、總工、安全總監和成本副經理爲副組長,各部室領導、各作業工長爲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並負責日常管理。

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項目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審覈。預案應保持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六、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七、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質環保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八、應急通訊設備保障。項目部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九、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並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十、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要按應急報告制度逐級彙報,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爲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發生後及時封閉現場,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羣衆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十一、成立兼職應急救護隊,人員由各部室、作業工班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幹和工人組成,並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十二、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應急辦、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根據有關規定,項目部要同西安市應急救援中心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生企業不能自救的事故,請求西安市應急救援中心支援。

十三、較大、重大事故和險情

在接到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險情報告後,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要以最快的時間到達現場,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風險事故級別,負責向上級和有關地方管理部門、組織、機構聯絡和報告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措施,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十四、現場應急搶險救援組織成員在發現情況或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到現場按職責分工進行應急搶險救援,並及時進行內外部聯繫和報告。

十五、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羣防羣控。把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應急狀態下實行特事特辦、急事先辦。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經理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項目經理是本工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嚴格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事件,切實維護公衆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各方面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十六、應急恢復

當應急救援結束,由現場指揮宣佈應急程序結束。各行動組對自己負責的任務進行清點、清理、交接、撤離。對受影響區域進行必要檢測。協助事故的調查。

十七、應急管理費用由項目經理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歸安質環保部,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爲完善我公司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管理制度:

1、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爲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在日常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隊組對現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物資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對於具備應急救援器材箱的隊組應明確應急救援器材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順利開啓。

4、各個救援物資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潔擦拭,如發現較爲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並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在案。

5、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確保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在日常情況下的完備有效。

6、供應科經常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存儲、檢查、維護、擦拭、記錄情況進行督導,促進對救援物資裝備管理水平的持續提高。

7、對於工作不到位現象,供應科有權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對於由於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後果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8、不得隨意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進行拆解維修。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分類與管理

1.1事故可按以下幾類分別進行管理:

1.1.1生產(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於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產品損失的事故。

1.1.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

1.1.3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並對財產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爲火災事故。

1.1.4爆炸事故:指由於爆炸,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

1.1.5傷亡事故:指公司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或急性中毒。

2 職責

2.1安全生產委員會和設備動力部負責管理生產(工藝)事故、設備事故;總經理負責處理火災、爆炸、傷亡事故。各職能部門及按分類管理的要求調查、統計,存檔。

3 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3.1設備事故按《化學工業企業設備動力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3.2火災事故按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聯合發佈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執行。

3.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關於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3.4傷亡事故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搶險與救護

4.1公司發生事故,必須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4.2發生重大事故時,總經理要直接指揮,各部門、員工應協助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工作,在搶救時,應注意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誌。

4.3對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災事故現場,必須設警戒線,搶救人員應佩戴好防護器具,對中毒、燒傷、燙傷等人員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5 事故報告程序

5.1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的方法向主管領導和總經理上報。對各類重大事故,公司領導要立即將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用快速方法在1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若事態仍在繼續,要隨時報告。

5.2發生事故的單位,在8小時內按規定填寫書面事故報告上交總經理。

5.3對重大事故,應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於24小時內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5.4.對於重大責任事故,除按有關規定上報外,還要向當地人民檢察院報告。

5.5凡外單位人員在企業勞動、實習、培訓時發生傷亡事故,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向總經理彙報。

6 責任劃分

6.1安全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各部門主管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責任制。

6.2規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學,由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管理部門已制訂規章制度,部門負責人不頒發或組織實施的,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6.3設計有缺陷或不符合設計規範的,由設計者和審批者負責。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現設計有缺陷,可能採取措施彌補而不採取的,由施工或油庫管理部負責人負主要責任,已制定措施,卻不執行,而釀成事故的,由違反者負責。

6.4凡轉讓、應用推廣的科技成果,必須經過技術鑑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及 “三廢”處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追究技術設計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

6.6因“三違”造成事故的,由“三違”人員負責。

6.7學徒在學習期間,必須在師傅帶領下進行工作,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生事故的由師傅負主要責任。

7 調查和處理

7.1事故調查

7.1.1發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罰不放過)的原則辦理。

7.1.2對一般事故(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主管組織調查並召開事故分析會。

7.1.3對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元及以上的事故),總經理應組織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7.1.4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主管責任人、安全生產委員會、綜合部、油庫管理部、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相關單位等人員組成。

事故調查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7.1.5事故調查小組的職責和權限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瞭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並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複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祕密。未經事故調查小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7.2事故處理

7.2.1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來執行。

7.2.2由於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而發生重大事故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玩忽職守罪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7.2.3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大小、輕重情節、以及影響程度等情況,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撤職、留廠察看、開除出廠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2.4對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者,要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7.2.5對防止事故擴大或事故搶救中有功的人,公司應予以表彰、獎勵。

7.3應對安全生產搞得好、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獎勵。

1、目的

爲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爲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製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採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採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採購計劃,並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准後,統一報綜合部採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

5、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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