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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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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管理制度(彙編15篇)

1、加強用工管理,對於使用外施工隊的單位,每月應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人員變動情況,報送人員變化表。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錄用工人簽訂⊥動用工合同》,並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按工程需要配備電工、鉗工、電氣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術工種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4、爲加強現場管理,並保證施工隊長現場跟班作業,配備施工隊長的人數不得低於全部人員的3%,總人數不到100 人時,配備的施工隊長不得少於3 人。每位施工隊長必須通過公司嚴格的考覈,合格後領取上崗證。施工隊長持證後,標誌着對各種工藝要求的透徹了 解,應以身作則帶領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規範施工過 程,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配備專職安全員的人數不得低於全部人員的2%,總人數不到100 人時,配備的專職安全員不得少於3 人。

6、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7、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工長等項目部管理人員必須每天吃住在工地,項目經理離開現場必需向公司、監理、業主同時請假,項目部其他成員離開現場時必須經項目經理批准,項目部成員不得有2人以上同時請假。

8、項目部每週都要總結本週工作、做出下週工作計劃,相關人員做好自己的施工日誌。

9、項目人員要嚴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任何人不得將公司有關技術、質量、設備、安全等信息泄漏給公司以外的人。

10、項目經理應有“預警”意識,在施工現場中,項目經理應對質量、安全、設備、技術、材料、管理、施工進度等因素進行分析,採取預防措施,防患於未然,在做樣板工程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必須全程在現場,做好相關記錄工作。

11、項目部每天要召開由管理人員(必要時要求施工隊主要人員要參加)參加的日常例會,總結當日的工作、佈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結束前一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結算。

13、項目部由專人記錄考勤。

14、項目部嚴禁聚衆賭博、工作時間飲酒、聚衆鬧事,不允許做違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事情。

15、項目經理或工長按排項目部車輛使用。

16、現場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定期保養維護。

17、對原材料管理要責任到人,每日進行覈對、統計,不允發生材料、設備丟失事件。

18.1工地資料人員應嚴格檔案管理,做好資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項目部日例會及監理例會記錄,形成文字資料。

18.3現場人員做好登記造冊,所有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18.4對於工程變更、簽證、監理通知等及時整理歸檔。

19、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9.1關乎工程質量的材料入庫必須經過項目經理或項目部專人驗收,不合格材料絕不入庫。

19.2保管人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庫並登記進帳。

19.3對於易損、易燃、易爆及貴重配件應該單保管,並配備總夠的消防器材。

19.4宗材料不能入庫的應要點清數量,怕雨怕曬應及時做好遮蓋避免損失。

19.5工具設備出庫做好借用臺帳並及時回收。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週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週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後,作爲物料器材加工、採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彙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覈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覈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覈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採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後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爲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後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複覈後,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後,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後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並履行簽字手續後,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覈實後,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後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菸、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衛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後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並報辦公室審批後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餘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後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採取分步、分項包乾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爲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爲準,作爲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後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並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覈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採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餘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佔用,加速資金週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築混凝土時應採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餘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週轉材料管理制度

(1)週轉材料進場後,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週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並負責使用後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週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週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週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週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週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覈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範,各種週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範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於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採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採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誌,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採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築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樑、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樑、陽臺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一、編制目的

爲保證項目施工有效運轉,加強質量、進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實公司的項目開發週期要求,確保完成'安全','優質','高效','快速'的總任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職責管理部門

此制度歸公司xx項目部管理。

三、管理規定:

第一章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一、質量管理制度

1、嚴控資料原始性、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工程部聯合監理單位對施工資料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若發現資料虛假、不正確,不完整將給予施工單位100元/次的罰款。

2、出現質量問題,在限期內沒有整改完畢者罰款300元-20xx元,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者,例如:混凝土出現大量孔洞、軸線位移嚴重、標高出現重大誤差等,除按規定進行整改外,直接罰款10000元。對已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擅自處理者根據實際情況罰款20xx元-5000元。

3、裝飾裝修及安裝做法必須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樣板,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對不按要求施工者,除無條件返修外根據實際情況罰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於或等於35mm時應採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採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若施工單位未按要求施工,將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的經濟處罰。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陽臺壓頂和凸出牆面的部位上面應做流水坡度,下面應做滴水線,應保證其坡向正確。若施工單位大面積未按照圖紙及規範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整改外,並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的經濟處罰。

6、有防水要求的廚房、屋面、衛生間,結構層處理完畢後必須進行閉水,確保結構層不滲漏後做防水,然後再次進行閉水試驗。每次閉水必須經監理人員驗收並有詳細的記錄,對未按要求施工的單位,除無條件返修外,並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各樓號±0、000標高必須引致各樓號相鄰固定位置,並經監理單位複覈,並嚴格控制各樓層標高,對出現重大偏差的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8、基礎施工必須注意軸線位移,軸線位移不得超過驗收規範規定,對軸線偏差超標嚴重的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9、水電預埋時,500。

施工風險是影響施工項目目標實現的障礙。施工風險包括三個基本要素,一是風險的存在性;二是風險因素髮生的不確定性;三是風險後果的不確定性。風險因素可按風險的類別,預計風險事件,做到有備無患。

施工風險管理是識別和度量項目風險,制定、選擇、管理風險處理方案的過程。施工風險管理的目標是,使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得以控制。

1、風險識別

立足於數據蒐集、分析和預測,重視經驗在預測中的特殊作用;從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出發,通過風險調查、信息分析、專家諮詢和實驗論證等方法,對項目風險進行多維分解,從而全面認識風險,形成風險清單。

2、風險分析評價

將風險的不確定性予以量化,評價其潛在的影響。它包括的內容是:確定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對項目目標影響的嚴重程度(具體如經濟損失量、工期延遲量);確定項目總週期內對風險事件實際發生的經驗、預測力及發生後的處理能力;評價所有風險的潛在影響,得到項目的風險決策變量值,作爲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

3、施工項目風險控制對策的規劃

風險管理對策的目的在於減少項目風險潛在損失,基本對策有三種形式:風險控制、風險自留、風險轉移。

風險控制對策是對使風險損失趨於嚴重的各種條件採取措施、進行控制,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及各種潛在的損失。具體講來,其一是風險迴避方法,例如:爲禁止某項會引致風險產生的活動而頒發規定等;其二是損失控制方法,通過損失預防和損失減少的手段來控制損失,諸如制訂安全計劃、災難計劃、應急計劃,重複檢查工程建設計劃,評估及監控有關係統及安全裝置等。

風險自留對策是一種重要的財務性管理技術,由自己承擔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主要有計劃性風險自留和非計劃性風險自留兩種類型,對非計劃性風險自留應通過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工作,儘量避免。

風險轉移對策是指工程保險這樣的方法,將施工中的風險儘可能的轉移出去。通過保險合同投保,將項目風險轉移給專業的保險機構,以獲得最優的工程保費和最理想的施工保障。

總而言之,風險管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從系統的觀點出發,考慮風險管理的思路與步驟,制訂與項目目標相一致的風險管理對策。

4、實施決策

制定安全計劃,損失控制計劃,應急計劃,確定保險內容,保險額,保險費,免賠額和賠償限額等,並簽定保險合同。

5、檢查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檢查以上四個步驟的執行情況,對照實踐效果評價決策效果;確定在條件發生變化時的風險處理方案;檢查有無遺漏的風險項目;新發現的風險項目及時提出對策。

隨着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縱橫交錯的管道運行正承受着區域內第三方交叉施工帶來的越來越多的風險,防控任務艱鉅。以“三道防線”和“三個必須”防控第三方交叉施工風險,使管道運行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第三方交叉施工,是第三方在管道中心線五米範圍內欲進行的各種施工,影響管道的安全運行。在管道上方常見的第三方交叉施工包括:新建公路、鐵路、自來水、光纖通訊、村村通公路、挖塘、修渠、清淤、植樹、農民取土、土地平整、棄土棄渣、水工、種植深根作物等。其實施的主體有企業和農民,施工性質有合法與非法之分。特點是:報政府審批的工程,在設計階段會徵求管道企業意見,進行了風險規避或避讓;一些小工程,往往要降低成本快速施工,個別違法工程甚至採取偷幹、蠻幹的做法,給管道運行帶來了安全風險。

一、做好風險預警,掌握防控主動權

(1)收集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網。最初抓手是建立信息員隊伍。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的收集,首先就是各站線路員通過巡線工,找到第二類信息源頭的基層幹部,發展信息員。對信息員的選擇和配備,一要人脈廣,二要責任心強,三要疏密有秩、涵蓋所轄線路,四要建立獎勵和定期聯繫制度。

信息收集打的是“親情牌”,走的是羣衆路線。除有效發揮信息員作用外,還要通過發放宣傳品、上門走訪、舉報當場兌獎等方式,密切與沿線戶主、地方政府及施工企業的聯繫與溝通,加大他們主動告知施工信息的頻率。及時瞭解掌握更爲全面的施工信息,爭取避讓或提前採取管道保護措施,消除施工風險隱患。

(2)巡線工巡護防線

巡線工是管道線路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他們的主要工作是徒步巡線、小治理、信息收集、電位採集、違章佔壓控制並上報站線路員。上午8—11時,是第三方機械施工的高發頻段。巡線工應在該時段加強巡護,主動查找管道沿線的挖掘機、開溝機、打井隊等大型作業設備。在機械上粘貼警示帶,向操作人員發放宣傳品,宣傳《管道法》和注意事項,達到認識管道標識、知法、懂法的目的。

爲提高巡護效率,要細化巡線工巡護內容:每天至少和兩名沿線戶主進行交流(即全年可與80%戶主交流兩遍);每週兩次走訪信息員;每年要上門走訪沿線每位戶主,宣傳告知管道保護內容。

(3)物防防護防線

依據《管道法》規定,管道地面標識不清是企業責任。因此,管理處要督導各站將管道上方的地面標識埋設準確、通透,標註出管道位置、埋深和相應的警示標語,特別是對“高後果區”應進行加密敷設。對於淺埋點、路邊溝渠應進行綜合治理,如用加蓋蓋板等保護措施來消減風險。逐步探尋和使用光纖預警系統等先進設備。

二、做好協調督導,規避操作風險

(1)“責”與“利”必須有效配置

線路員和巡線工是控制第三方交叉施工風險、確保管道運行安全的中堅力量。他們冬冒嚴寒,夏頂酷暑,工作條件艱苦、責任重大。因此,實行人性化管理,配備必要的設施和物資確有必要。

一是在巡護車輛上配備“線路集成工具包”。所備物品主要包括:一個文件夾(內裝《第三方施工告知書》、《臨時用工看護協議》、《信息獎勵領款單》、宣傳頁、筆等)、白灰袋、小木楔、警戒帶、彩旗帶、鐵撬、捲尺、手電筒。汛期還應有編織袋等工具以及各類精密儀器,以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二是根據季節變化,配備帽子、太陽鏡、雨衣、雨鞋等。巡線工全部僱傭當地農民,每月支付幾百元工資。如果不只是簡單地把他們看成是僱工,而是當成企業的一份子,讓他們參與獻計獻策、獎懲評議、物品核發等,就容易使他們產生企業歸屬感,激發他們的自豪感和責任心,樹立和提高他們在親屬中的威望和影響力,起到廣泛的宣傳帶動效應。

(2)“法”與“情”必須合理兼顧

第三方交叉施工引起的事故屢見不鮮。其主要癥結:一是施工方對管道缺乏瞭解,盲目施工;二是雙方協調時間過長造成強行施工。因此,線管人員既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又要增強溝通的靈活性。

首先,提高沿線羣衆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通過通告、彩頁、電影、宣傳品等形式,反覆宣傳《管道法》和《事故案例》。使他們認識到“保護管道就是愛惜自己,違法施工責任重大”。對不聽勸阻、惡意施工者,要提請當地公安機關予以法律嚴懲,彰顯法律的嚴肅性。

其次,妥善處理施工方與管道方的利益衝突。管線通過地區輻射面廣、地貌複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隨着第三方施工的日漸增多,防控難度極大。因此,不能只是例行公事的程序化管理。要轉變觀念,主動了解、溝通、反饋,協商解決他們與管道方的遺留問題,化解怨氣、消除對立情緒,營造良好的管道保護氛圍。對合法的第三方施工,必要時由管道方想辦法、出方案、出費用,從根本上變“堵”爲“疏”,加快施工速度,消除施工風險,確保管道和羣衆安全。

(3)“防”與“護”必須齊抓共管

一是按照管線里程配備巡線工,實現巡護全覆蓋。依照國家臨時用工規定,巡線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3—4個小時。因此,要以能夠在規定時間內走完的平均里程爲標準,確定巡線工人數。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建立自下而上的考覈機制。對巡線工採用gps巡線跟蹤系統和現場貼條回覆等手段進行巡線監控;各站的線路員要爲每名巡線工建立巡護檔案,定期召開評議會進行點評;管理處管道科要建立各站的考評檔案,定期公佈考覈結果。所有考評均要與集體及相關個人工資等收入掛鉤,兌現獎懲。

三是對施工現場進行風險評估和監控。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定位。先測量定位,再開挖驗證。一定要找到管道、光纜的準確位置,防止誤測。

向第三方告知。將管道、光纜位置和深度,告知第三方業主、施工方負責人、挖掘機手。講清利害關係,並在《告知書》上畫出簡略圖紙後交給對方簽字確認。

設立警示標誌。立警示牌、撒白灰線、拉警戒帶、釘木楔,標出管道位置、深度和走向。必要時安排專人現場監護。簽訂《臨時用工看護協議》,協議中要有控制草圖、要求、待遇、雙方聯繫方式等內容。

向上級報告。線路員應及時向管理處管道科發送第三方施工報告。主要包括:對方單位欲進行的施工內容、現場勘查情況、處置建議。管道科應在48小時內做出書面回覆。較大型施工應依據《管道法》報告當地發改委能源局處理。

開挖。在開挖管道和光纜時,線路員必須全程現場監護,邊檢測邊挖掘,嚴防傷及管道和光纜。

“三道防線、三個必須”管理手段的實施取得了一定效果,還需今後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得到驗證和完善。

一、現場電工必須取得勞動局和建委頒發的雙證人員擔任,無取得'雙證'人員不得上崗和操作。

二、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檢查一遍線路和電器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處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經常對電器內的熔絲、漏電保護器、移動及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測驗,並將檢查和維修的情況作好記錄。

四、施工現場每星期由施工員、安全員、技術員等參與的對工地用電設備、用電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和整改階情況入檔備查。

五、對現場的臨時用電、電氣設備等查出的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實施等情況進行復查。

(1)雨季施工前,我們將根據現場和工程進展情況制定雨季施工階段性計劃,並施工現場的情況配備防護器具。

(2)雨季施工時,現場周圍做好排水溝,邊坡上做截水溝,現場排水系統應貫通,並派專人進行疏通,保證排水溝暢通。

(3)道路出入口做泛水,防止地面水流入,保證施工道路不積水,潮汛季節隨時收聽氣象預報,配備足夠的抽水設備及防颱防汛的應急材料(可利用潛水泵和抽水泵等)。做好現場排水,將地面雨水及時排出場外。

(4)做好防雷、防電、防漏工作,必要時應搭設防雨棚,保證施工正常進行。施工現場的龍門和鋼管支架要有防雷措施。

(5)做好防坍塌的工作,雨天應避免深基坑的施工,已形成的深基坑要加強防護,危險部位要進行支撐防護,以防坍塌。

(6)若雨季必須連接施工的砼工程,應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備足防雨物資,

(7)雨季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臨設、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等進行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具體問題,應採取相應措施(如防潮),及時整改。

(8)收聽天氣預報,儘量避開雨天施工。做好防颱風和大風工作,風力達到6級以上時,要禁止高空作業、起重作業。

(一)一般規定

1、設備管理規定

按照《三門峽市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在市行政區內建築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和龍門架、外用電臺等施工升降機必須具有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核發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技術檔案及註冊編號。市建築安全監督站按照起重機械設備生產廠家及產品型號,定期發佈設備使用電機名錄及設備淘汰名錄,使用單位應依照名錄選擇生產廠家和選用相應型號設備。

2、安裝拆卸管理規定

①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必須由取得瀋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的裝拆資質證書,並在瀋陽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登記的專業隊伍進行施工;外埠裝拆施工企業必須在瀋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登記。

②安裝拆卸前必須到市建築安全監督站辦理改制登記手續,提交《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告知書》、《三門峽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技術檔案》裝拆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裝拆施工合同、裝拆作業人員崗位證書等原件等材料,經審查合格准許施工。安裝施工完畢應立即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經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持檢測合格報告和《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辦理準用證方可使用。準用標誌應固定在設備本體醒目位置。

3、從業人員

從事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安裝拆卸的指揮、作業人員及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市建築安全監督站崗位教育培訓,取得崗位證書後方可從事相關作業。

(二)進場報驗

1、設備選用

施工現場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使用淨化選購或租用設備。

①自購設備要求

購置設備時應查閱該設備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說明書、設計文件、生產製造許可證、起重設備產品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維修上門等隨機文件,並對照瀋陽市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名錄,確定是否爲準用設備。

②租賃設備要求

租用設備應查驗出租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並查驗租用設備有無瀋陽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頒發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技術檔案及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註冊編號。

2、進場驗收

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應當組織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會同監理、銷售或出租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時應查驗設備相關隨機文件與實際是否相符;產品標牌等標誌是否齊全,附屬設備、備件等專業工具與製造廠的裝箱是否相符。並按照關鍵嚴格標準和技術規範重點對設備裝配質量的可靠性、潤滑部位潤滑情況、連接部位緊固程度、安全防護裝置進行外觀質量檢查。

(三)安裝拆卸、安全技術要求

1、基礎施工

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基礎應滿足設計和使用出廠使用說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基礎周圍應修築邊坡和排水設施,並應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周邊有排水溝或抽水設備,5平方以內無積水,基礎與周邊無雜物,無特殊情況基礎表面應高出現場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機基礎如無設計要求的,應按照有關技術規範進行設計。捲揚機應安裝在堅實平整的位置上,遠離危險作業區,基座應平整牢固,周圍排水通暢,地錨設置可靠,並搭設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證操作人員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設或採用兩層竹笆,上下竹笆層間距不小於600毫米;固定捲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杆代替錨樁。

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基礎應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基礎圖、地耐力試驗報告、基礎所用材料複試單、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等隱蔽記錄及監理驗收手續等驗收記錄應立即立備檔備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裝拆單位技術負責人與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應編制施工技術方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後,由裝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時,裝拆單位和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現場監護。

②裝拆作業前應對下列項目進行檢查:

⑴基礎符合技術要求。

⑵對裝拆捨不得各機關、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捲揚機構和鋼絲繩、吊聚集電氣設備、線路進行檢查。

⑶裝拆自升式塔機,應對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等進行檢查。

⑷對裝拆人員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換;

⑸檢查裝拆設備作業配備中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確保狀態良好,技術性能滿足裝拆作業需要。

⑹裝拆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具備作業條件。

⑺安全監督崗的設置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達到要求。

③裝拆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④指揮人員應熟悉裝拆方案,遵守裝拆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加裝拆作業的人員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

⑤裝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熟悉並認真執行裝拆工藝和操作規程,發現異常情況和疑難問題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機裝拆塔身起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系統,專人裝拆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作室內只准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⑵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⑶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風力達到4級以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並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⑷頂升前應預先放鬆電纜,其長度應大於頂升總高度,並應緊固好電纜圈峝。下降時應適當收緊電纜。

⑸升降時必須套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並應按規定使塔身起重臂與平?臂處於平衡狀態,並將迴轉機構制動住,當迴轉臺與塔身標準節的最後一根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採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鬆動螺栓銷子。⑹升降時,頂升撐腳就位後,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個動作。

⑺升降完畢後,各連接螺栓應按扭力緊固,液壓操作杆應回到中間位置,切斷液壓升降機的結構電源。

⑦塔式起重機附着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機附着的建築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着槓系的佈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着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⑵裝設附着框架和附着槓件,應採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並應採用附着杆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爲2/1000。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佈設時附着杆傾斜度不得超過10度。⑷附着框架設置在塔身標準節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⑸塔身頂升接高到規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築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固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出廠要求。

⑹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鬆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

⑺裝卸作業時,應隨着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

⑻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拆卸錨固裝置;

⑼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並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

⑧塔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和起吊物邊緣與架空線路變現的最小距離應符合安全規定;小於2米的或在作業半徑下方有架空線路的,應按要求搭設防護架。夜間施工有36伏彩泡。金屬結構及所有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歐姆。按要求設置安全避雷裝置。移動塔機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間距離不小於5米。固定塔機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間距離不小於2米。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誌。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體上標以鮮明的色彩標誌。

⑨施工升降機裝拆應按照規定和相應技術規範和規程進行。

⑴升降機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的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爲其高度的5/10000。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低附壁點高度不得超過出廠規定。

⑵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荷載量(即無配重時的荷載量)的規定。

⑶升降機周圍2.5米範圍內應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杆,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杆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⑷升降機安裝在建築物內部井道之間時,應在全程範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地樓層編號標誌燈。

⑸升降機安裝後,應經現場技術負責人會同安裝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進行全面檢查,並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⑹裝拆作業前應檢查升降機與建築物及腳手架的廉潔情況、架體有無其他牽扯物、臨時附牆架、纜風繩基地錨設置情況、低樑宇基礎連接情況。拆除纜風繩和附牆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符合規定要求,無規定的一般不大於兩個標準節(一般不大於8米)。拆除作業中嚴禁從高產向下拋擲物件。因故中斷作業時,應採取臨時穩固措施。

⑩設備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後,項目經理應組織安裝、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保證各機構動作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靈敏有效。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後,填寫檢驗記錄。

裝拆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作業,必須使已裝拆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並固定牢固,經檢查穩定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四)作用安全技術要求

⑴現場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明顯部位貨機棚內要懸掛切實可靠的簡明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標牌。

⑵使用的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以確保作業中的安全運行。設備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合出場使用說明書所規定的種類和牌號,並應按時、按季、按質更換。

⑶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進入作業地點後,收購技術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在作業琴應對現場環境、架空電線、建築物機構件重量和分佈情況進行全方位的瞭解,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⑷項目經理應負責爲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作業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應設置足夠的照明。

⑸起重吊裝作業人員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以拒絕執行。操作室遠離地面時,地面及高空指揮人員均應採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

⑹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求:

①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拒絕執行違反操作規程的各項指令,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酒後操作。塔及駕駛員在工作中要按照塔機使用說明書及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遵守十不弔。

②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內或操作室內。

③操作人員要遵守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安全保養工作,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狀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不得帶故障運轉。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立即停車檢修,應先停車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④實行多班作業的設備,應執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班前應如實填寫設備工作日誌和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⑤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束緊不得外漏,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⑺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的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試驗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⑻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使用防護裝置機檢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⑼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作業區域,應設立警告標誌及採取現場安全措施。

⑽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須冬期施工、在寒冷季節使用,使用單位應制訂寒冷季節安全技術措施。

⑾停用一個月或封存的機械,應認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養工作,並應採取預防風沙、雨林、水泡、鏽蝕等措施。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集中停放的場所,應有專人看管,並應設置消防器材,設備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⑿當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時,施工現場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

(五)、施工現場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要求

1、鋼筋調直機

①料架、料槽應安裝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線。

②用手轉動飛輪,檢查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調整間隙,緊固螺栓,確認正常後,啓動空運轉,檢查軸承無異響,齒輪齧合良好,待運轉正常後,纔可作業。

③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的調直塊及傳動速度。經調試合格,纔可送料。

④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中嚴禁打開各部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⑤當鋼筋送入後,手與輪必須保持一定距離,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穿過鋼管再送入調直前端的導孔內。

⑦作業後,應鬆開調直筒的調直塊並回到原來位置,同時預壓彈簧必須回位。

2、鋼筋調直切斷機的安全技術規程

①料架、料槽應安裝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線。

②用手轉動飛輪,檢查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調整間隙,緊固螺栓,確認正常後,啓動空運轉,檢查軸承無異響,齒輪齧合良好,待運轉正常後,纔可作業。

③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的調直塊及傳動速度。經調試合格,纔可送料。

④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中嚴禁打開各部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⑤當鋼筋送入後,手與輪必須保持一定距離,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穿過鋼管再送入調直前端的導孔內。

⑦作業後,應鬆開調直筒的調直塊並回到原來位置,同時預壓彈簧必須回位。

3、鋼筋彎曲機

鋼筋彎曲機的安全技術規程

①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要保持水平,並準備好各種芯軸及工具。

②按加工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徑的要求裝好芯軸,成型軸、擋鐵軸或可變擋架,芯軸直徑應爲鋼筋直徑的2.5倍。

③檢查芯軸、擋塊、轉盤應無損壞和裂紋,防護罩緊固可靠,經試運轉確認正常後,纔可作業。

④作業時將鋼筋需彎的一頭插在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並用手壓緊,檢查機身固定銷子確實安在擋住鋼筋的一側,纔可開動。

⑤作業中,嚴禁更換芯軸、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調速等作業,並不得加油或清掃。

⑥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

⑦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定換算最大限制直徑並調換相應的芯軸。

⑧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⑨轉盤換向時,必須在停穩後進行。

4、電焊機

電焊、對焊機的安全操作規程

(1)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並備有消防用品。

(2)焊接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採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4)焊接鈾、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5)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並有專人監護。

(6)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溼地帶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並穿好絕緣鞋。

(7)焊鉗應與手把連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除焊渣時,面部應避開被清焊縫。

(8)施焊現場的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9)對焊機應安置室內,並有可靠的接地,如多臺對焊機並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少於3m,並應分別接在不同相位的電網上,分別有各自的刀型開關。-

(10)作業前,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應牢固,氣、液壓系統無泄漏,確認正常後,纔可施焊。

(11)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12)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應定期光磨,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應定期緊固。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排水量應根據溫度調節。

(13)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配合搬運鋼筋的操作人員,在焊接時要注意防止火花燙傷。

(14)閃光區應設擋板,焊接時無關人員不得人內。

(15)冬季施工時,室內溫度應不得低於8℃,作業完畢後,應放盡機內冷卻水。

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辦法

一、爲規範工程局所屬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管理,保證工程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於工程局及所屬公司承攬的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管理。

三、本辦法所稱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高度超過8m,或搭設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於15kn/㎡,或集中線荷載大於20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四、局、公司、分公司技術部門負責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五、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結合工程實際,編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

六、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編制說明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標準、規範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二)工程概況:高大模板工程特點、施工平面及立面佈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具體明確支模區域、支模標高、高度、支模範圍內的樑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撐的地基情況等。

(三)施工計劃: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等。

(四)施工工藝技術: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基礎處理、主要搭設方法、工藝要求、材料的力學性能指標、構造設置以及檢查、驗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模板支撐體系搭設及混凝土澆築區域管理人員組織機構、施工技術措施、模板安裝和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應急救援預案,模板支撐系統在搭設、鋼筋安裝、混凝土澆搗過程中及混凝土終凝前後模板支撐體系位移的監測監控措施等。

(六)勞動力計劃:包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等。

(七)計算書:驗算項目及計算內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撐系統的主要結構強度和截面特徵及各項荷載設計值及荷載組合,樑、板模板支撐系統的強度和剛度計算,樑板下立杆穩定性計算,立杆基礎承載力驗算,支撐系統支撐層承載力驗算,轉換層下支撐層承載力驗算等。每項計算列出計算簡圖和截面構造大樣圖,註明材料尺寸、規格、縱橫支撐間距。

(八)附圖:包括支模區域立杆、縱橫水平杆平面佈置圖,支撐系統立面圖、剖面圖,水平剪刀撐佈置平面圖及豎向剪刀撐佈置投影圖,樑板支模大樣圖,支撐體系監測平面佈置圖及連牆件佈設位置及節點大樣圖等。

七、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後,必須報本單位技術部門,由技術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評審並組織外部專家論證。

八、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的評審、論證按20xx年《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以下人員應參加專家論證會:

(一)專家組成員;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三)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九、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評審、論證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依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施工條件編制;方案、構造、計算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計算書、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範;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

十、項目經理部要及時根據專家的論證意見修改專項施工方案,報單位技術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准簽字,報監理單位審批。方案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或其授權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批准簽字後,方可組織實施。

十一、項目經理應組織生產人員嚴格按批准後的專項方案組織實施。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應當根據專項施工方案和有關規範、標準的要求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十二、各單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工程報告制度。凡涉及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項目,實施前必須就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工程概況、工程計劃開始及完成日期等情況向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術、安全、項目管理等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實施完畢後,項目經理部應就實施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報告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術、安全、項目管理等部門。

十三、各單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備案制度。經論證批准實施的方案應報本單位技術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安

全部門備案,備案資料包括專項施工方案及其評審、審批記錄,專家論證意見等資料。項目經理部要自留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施工方案資料存檔。

建築施工企業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施工機械設備運行進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機械設備對環境的負面影響,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減少機械事故和人身傷害,確保公司整體目標和指標的實現。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

3.相關文件

《設備管理制度》

4.職責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編制、修訂與過程監督檢查。

4.1.2負責、發放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1.3負責爲施工機械設備配備合格的操作人員。

4.1.4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修。

4.2項目部

4.2.1負責施工中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現場管理。

4.2.2負責本制度運行過程的監督與檢查,並記錄存檔。

5.工作程序

5.1施工機械設備的購置及配備

5.1.1各項目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購置時,填寫'機械設備購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執行,購置申請中對效益、安全、節能、環保等做好經濟技術論證。採購應遵循技術上先進、生產上適用、經濟上合理的原則。

5.1.2公司根據施工生產的要求進行調配。項目部施工設備在不能滿足施工生產時,可申請調配、購置和租賃。

5.1.3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且符合下列要求:

a)連接牢靠,無鬆動現象。

b)機械運轉平穩,無異響和震動。

c)機械設備運轉部位密封良好,無泄漏現象.

d)機容整潔。

5.2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

5.2.1施工時,應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證的機械設備,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應齊全。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公司應對其進行全面的檢查,並填寫《機械設備進場驗收單》,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所有機械設備應達到以下要求:

a)傳動的外露部分應有牢固的防護罩,並且連接可靠,無鬆動。.

b)所有設備保持接地(零)線應可靠。

c)每臺設備應使用一個獨立的開關和電源線路,並與設備的負荷相匹配。所有帶電部位屏護良好,防止意外觸及。

d)設備的'線位、連鎖、操作手柄應靈活可靠。

e)設備不能出現漏油現象。

f)設備檢修時要斷電,在斷電處必須掛警示標誌'禁止合閘、有人作業',並設置監護人。

各種設備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分別達到下列要求:

垂直運輸與起重機械(汽車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室外電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動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吊鉤保險,裝置齊全穩定有效。

b)安全裝置:

1捲揚限位器動作應有效可靠。

2大小車行程限位動作應有效可靠。

3門窗電器聯銷應有效可靠。

4緊急停車開關應靈敏可靠。

5電鈴聲應清脆、響亮,操縱開關標誌應清晰。

6各處轉動連接軸和其它外露旋轉部位應裝設牢固可靠的防護罩。

7駕駛室地面應鋪絕緣墊。

c)鋼絲繩

1、鋼絲繩斷絲數在一個捻節距中斷絲數不得超過鋼絲繩絲數的10%。

2、鋼絲繩尾端應裝卡牢固,鋼絲繩在捲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輪應無裂紋、缺損,且轉動靈活。

機動與運輸車輛(機動翻斗車、輪式裝載機、砼攪拌運輸車)

a)離合器分離徹底,結合平穩可靠,無異常聲響。

b)轉向裝置應調整適當,操縱方便,靈活可靠。

c)油箱、油路應無滲漏。

d)手、腳制動調整應適當,制動距離應符合要求。

e)儀表、照明、信號及附屬裝置應齊全完好。

混凝土機械(攪拌機,砂漿機,皮帶運輸機,混凝土輸送泵)

a)連接件應完好無鬆動現象。

b)離合器分離應徹底,起支應平穩,制動器應靈敏可靠。

c)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

d)電源開關箱應有防雨遮欄措施,且應加鎖。

e)露天使用的攪拌機應有防風避雨棚。

鋼筋機械(鋼筋調直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捲揚機、對焊機、點焊機)

a)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

b)明露的傳動部位應有牢固適用的防護罩。

c)捲筒上鋼絲繩在使用時不應全部放完,應留有三圈,尾端裝卡應牢固。

d)對焊作業要有防止火花燙傷的措施,防止作業人員及過路人員燙傷。

木工機械(平面刨,壓刨,木工銑牀)

a)應有吸塵裝置且完好有效。

b)夾緊裝置應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電氣裝置和線路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

焊接機械(直流、交流、等離子切割機)

a)電源線、焊接電纜與電焊機接線處應有屏護罩。

b)電焊機插座與插頭相匹配,且必須裝有保護接(零)線。

c)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一般不超過3m,焊把線長度不超過30m,並不準有接頭,二次接線接頭不允許超3個。

5.2.2需現場組裝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室外電梯)須指派具有資質的安裝隊伍按有關規程進行組裝,取得技術監督部門准予使用證方可使用。

5.2.3施工單位在使用機械設備時,優先考慮到負荷與設備配置相適應,並減少設備空運轉節約能源。

5.2.4施工單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制定和實施必要的管理措施,減少施工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噪音、尾氣的排放、運輸撒漏等。

5.2.5施工單位應爲施工機械設備配備能勝任工作的操作人員,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保持相對穩定,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2.6施工單位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機械設備所

處工作場所應掛機械設備操作規程牌,嚴禁違章作業。

5.2.7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所屬的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填寫《機械設備完好、利用情況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存在重大問題的機械設備,必須停機整改,整改後經驗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與維修。

5.3.1機械設備的日常檢查工作由操作人員進行,發現機械故障、安全裝置及防護設施損壞及時報設備管理部門。

5.3.2操作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清潔、調整、潤滑、緊固、防腐工作,發現漏油、液現象及時處理。

5.3.3項目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備大修條件的可委託外修。督促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修理。

1目的

爲了使進入內蒙古滿世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項目建設場區的所有機具設備滿足安全、環保的要求,並對其使用過程進行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進入內蒙古滿世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項目建設現場的所有機具設備的管理。

3定義

本規定中的機具設備泛指進入內蒙古滿世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項目建設現場的各類客運車輛、運輸車輛、工程車輛、工程設備以及其它設備等。其中:

3.1客運車輛

包括轎車、皮卡車、麪包車、越野車、客車等;

3.2運輸車輛

包括貨車、半掛車、拖車、自卸車、翻斗車、灑水車、抽糞車、垃圾車等。

3.3工程車輛

包括汽車吊、履帶吊、輪胎吊、叉車、裝載機、壓路機、推土機、挖掘機、拖拉機、攤鋪機、砼泵車、砼罐車等。

3.4工程設備

包括捲揚機、升降機、樁機、龍門吊、塔吊、施工升降電梯、物料提升機、電動葫蘆、電焊機、卷板機、剪板機、內燃發動機、空壓機、鋼筋加工機械、圓盤切割機、木工加工機械等。

3.5其它設備

包括除上述機具設備以外的原值超過20xx元且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設備(含辦公設備)以及集裝箱工具房等。

3.6臨時車輛

凡是一次性向廠內送貨或向外運貨的運輸車輛。

4職責

項目hse管理部門是項目建設期各類機具設備使用與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組織和監督各類機具設備辦理進廠證前的檢查,並辦理進廠證,負責車輛的定期(一般每半年)檢查和臨時車輛進廠的臨時檢查;負責對承包商定期及日常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項目組負責監督、配合監理單位檢查承包商施工機具設備的定期檢查及日常管理和使用情況,批准工程設備及其他設備的進出場。

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承包商施工機具設備的定期檢查及日常管理和使用情況。

承包商確保所用機具設備滿足安全、環保的要求,明確專人負責對機具設備進廠前的自查以及定期檢查,並保存自查結果以備項目hse管理部門覈查;負責機具設備落實專人管理;負責機具設備的日常檢查與管理。

5管理要求

5.1機具設備進廠前的要求:

5.1.1施工設備和工程車輛只有經過檢驗合格,並粘貼本項目的設備檢驗合格標籤,才能使用。

5.1.2監理單位和承包商應對設備檢驗標籤實行專人管理,指定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設備的檢查、檢驗,簽發設備檢驗標籤。

5.1.3施工機具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安全操作證,當進入新的工作環境時,施工管理人員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1.4對於現場使用的特種設備,還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必須確保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檢驗的有效期內。

5.1.5施工設備入場前,承包商應備全相關證件和資料。特種設備應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證》或《檢測報告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安全操作上崗證》。

5.2機具設備現場使用的總要求:

5.2.1在用機具設備應達到完好的標準:

(1)設備零部件、附屬裝置完整、齊全;

(2)清潔、潤滑、防腐狀況良好;

(3)各部傳動系統間隙調整合理;

(4)各部聯結緊固;

(5)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6)設備的機械性能穩定可靠。

5.2.2設備標識必須齊全、明顯、有效,現場在用設備應當有明顯的標識,即“完好標識牌”、“設備待修標識牌”等。

5.2.3室外設備(如電焊機、空壓機、捲揚機、砼攪拌機等)必須搭設安全防護棚,做到防雨、防砸,擺放整齊,防止意外損壞。

5.2.4機具設備的定期檢查

所有工程設備在投入使用之前,必須經各承包商的hse人員檢驗合格後並粘貼相應色標後方可使用;

在使用過程中,每季度由承包商組織一次複查,經監理單位複覈後,對檢查合格的設備按季度用不同的顏色標籤予以標識,並建立檢查臺帳:

1月1日~3月31日紅色

4月1日~6月30日藍色

7月1日~9月30日黃色

10月1日~12月31日綠色

在指定的顏色代碼更換日期的前後7天應更換所有設備的顏色代碼;在這段時間內,兩種相近時間段的顏色代碼都是有效的;在這段時間之後,所有未經檢查的設備視爲不良設備,必須停止使用;

項目hse管理部門和項目組將不定期對設備狀況進行抽查,當發現不合格設備時予以標識,將向監理單位和承包商發出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給予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該設備將禁止使用,經過維修後合格的設備,在使用前承包商必須書面通知項目hse管理部門或項目組驗收,經複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項目hse管理部門一般每半年的對已辦證的客運車輛、運輸車輛、工程車輛進行一次複查,並予以標識。

5.3設備安全使用

5.3.1客運車輛、運輸車輛、工程車輛必須保證其安全制動設施可靠。

5.3.2工程設備應佈局合理,基礎堅固,做到場地平整,排水良好,安全操作規程必須上牆張貼。

5.3.3電動設備應有絕緣防護措施,嚴防漏電。

5.3.4設備不允許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凡由於設備帶病運轉、超保失修及超負荷作業造成設備事故,應追究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5.3.5設備的噪聲、排污、耗能等方面應達到環保要求,避免滴油、漏油現象發生。

5.3.6設備的旋轉部分應有安全防護罩等防止意外傷人或損壞設施。

5.3.7新型設備在試運和使用前,必須由設備管理人員將有關技術文件的內容、機械性能及安全操作規程等向操作人員和相關人員交底,操作人員經過必要的培訓並掌握操作技術後,方準上機操作。

5.4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5.4.1主要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定崗,實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大型機械設備實行機長負責制:

(1)機長的職責是:

a)指導、檢查機組人員對設備正確使用、保養和維修並建立設備檢查臺帳;

b)有權禁止非機組人員操作設備;

c)有權拒絕違反操作規程的指令,並可越級反映情況。

(2)設備操作人員的職責是:

a)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保證設備完好和安全運行;

b)對於嚴重超保失修或有不安全因素的設備,有權拒絕操作;

c)負責填寫設備運轉記錄;

d)應達到“四懂”(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5.4.2凡是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主要包括:廠內機動車輛、起重機械等。

5.4.3承包商應建立設備操作人員登記臺帳,對設備操作人員的年齡、考覈成績及取證時間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5.4.4檢查管理

承包商檢查、複查應形成“運輸車輛檢查表”、“工程機械設備檢查表”和“起重機械檢查表”。

6.記錄要求

6.1記錄控制

實施本規定項目hse管理部門發生、接收的記錄控制,執行《文件與記錄控制程序》及本規定的要求。

6.2記錄編號

執行本規定發生的記錄不要求編號。

6.3記錄保存

執行本規定項目hse管理部門發生、接收的記錄保存至項目結束時自行處置。

7.附表

“運輸車輛檢查表”;

“工程機械檢查表”;

“起重機械檢查表”。

一、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違者每人每次罰款:工人每次20元、班組長每次50元、管理人員100元。

2、高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掛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3、嚴禁酒後及穿拖鞋、涼鞋進人工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4、違章指揮者及違章操作者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5、未經項目部批准,班組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每次罰款1000元(如各種臨邊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防護、外架連牆杆)。

6、安全員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安全防護標準,檢查及督促施工班組搭設各種安全防護,班組未及時搭設各種安全防護每次罰款500元。

二、質量管理制度

1、各施工員及班組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設計修改施工,對圖紙中存在的疑問應做到及時提出。待設計單位明確後在照圖施工,未按圖施工,現場施工員每次每人罰款100元。

2、各施工班組必須嚴格按照質量驗收規範及項目部的技術交底施工,未按質量驗收規範施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班組自行承擔。

3、施工班組對自己完成的各分項工程必須自檢,合格後報項目部質檢員自檢,複檢合格率必須達到80%,合格率未達到80%以上每次罰款1000元。

4、未經項目部安排施工班組擅自拆除支撐系統每次罰款1000元。

5、未盡事宜按勞務分包合同執行。

三、工期管理制度

1、項目部各承包班組必須按照項目部所規定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務,如不能按期完成承包班組每月罰款3000元,如因材料、機械設備、氣候等特殊原因工期順延除外,工期順延必須有工長簽證,如班組每月能按項目部安排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務,每月獎勵3000元。

2、如因項目部各種材料未及時組織進場給班組造成停工待料,則項目部負責賠償各施工班組每人每天20元生活費。

3、各施工班組材料計劃因做到提起7天以書面形式提交給項目部,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項目部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到每層衛生及時清理乾淨,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未按此條執行每次罰款1000元。

2、施工現場不能隨意大小便違者每次罰款20元。

3、不得隨意損壞項目部各種宣傳設施,違者每次罰款50元。

未盡事宜按勞務分包合同執行。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築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後,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並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週、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着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着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爲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覈,落實獎罰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菸,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1、按照業主電網建設安全管理及施工合同中各施工單位對安全工作的要求進行安全管理。

2、各施工單位安全責任人要認真負起安全責任,在施工全過程切實貫徹安全管理方針、安全管理目標和部頒《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國家電力公司發佈的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進度和質量的關係。必須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證質量,促進度,創效益。

3、牢固樹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責'“層層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思想。結合施工段的具體情況,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安全監督機構,完善預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宣傳到位、責任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監護到位,使安全管理處於受控狀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運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等。經常組織職工和臨時工學習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施工檢查制度、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活動日製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監護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及交底制度、勞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森林防火制度等。

5、重點防範的安全事故是:塌方、物體打擊、高空墜落、觸電、倒塔、跑線、跨越架倒傾、火災及交通事故等。

6、切實加強對臨時用工的管理,各施工單位必須制定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將臨時用工納入管理範圍進行安全管理。做到全過程、全員、全方位進行管理,保證施工安全。

7、把好工序過程的安全關,未經培訓考試合格者嚴禁上崗,無安全技術措施不準施工,不經過技術交底不準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工器具不準使用。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戒圍欄,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軟底鞋,設安全監護人。

8、對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垂直交叉作業(包括基坑內作業)等,必須寫專題安全施工技術措施,作好施工工序的過程控制,由施工單位總工程師審批,派專人進行安全監護。掏挖式基礎基坑開挖時,設專人監護;基坑內作業時工作平臺跳板及模板支撐木搭設必須牢固可靠,禁止在支撐木上行走。

9、立塔、起吊和組裝鐵塔時,指揮和操作人員必須緊密配合。任何情況下無特殊措施不準拆除臨時拉線。高空作業應防止掉東西,作業下方不準逗留人。

10、臨近運行電力線立塔須有專項措施。臨近(平行接近)運行電力線架線須做好接地並防止擺動,附件安裝及裝跳線須做好接地以防感應電傷人。

11、跨越架須安全可靠。對帶電跨越作業須有專項安全措施,引繩越過架體及帶電體附近作業時必須由有經驗的技工實施操作,施工單位領導或安全負責人必須在場監護。

12、放緊線時壓接管和旋轉器過滑輪須設專人監護,防止卡住,出現故障處理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外角側。壓線臨錨設置應牢固,升空操作應緩慢。

13、現場臨時用電系統必須搞臨時用電施工組織措施,由專人負責管理。配電箱要加裝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及設施(包括混凝土攪拌機、振動器)須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

14、切實抓好預防森林火災工作。防止森林火災人人有責,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火,責任重於泰山。各施工單位要制定預防森林火災和駐地防火的防範措施報我監理部。

15、切實抓好安全行車管理。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駛和精力不集中駕駛、搶道行車、超速行駛及開快車、無照駕駛、車輛帶病行駛等不安全行爲。雨天更要謹慎駕駛。非專業司機不準駕駛。

16、要認真執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治安保衛工作執行規定》,成立消防、治安領導小組,緊緊依靠當地公安部門做好工地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防火、防盜,在工具房、材料庫、加工間及生活區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並設安全警示標示。

17、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防患未然。安全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總結、邊整改,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18、在施工過程中要接受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安全監督,重大、特殊的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申報,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19、監理部在施工過程中的各主要階段,將配合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大檢查,屆時將另行通知。

一、總則

爲了加強公司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確保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項目建設、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檢修等施工作業時能夠有序、安全地進行,保護施工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產車間前的安全管理規定

2.1生產部在工程項目招標前要安排參加競標的施工單位到生產辦接受安全資質審查,審查合格的施工單位,方可參加投標。

2.2施工隊伍承擔公司的工程項目後,在辦理外來工程項目合同的同時,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如發現有不籤施工安全合同進行施工的現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5000元。

2.3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的施工單位到生產部領取入公司安全培訓的資料,辦理安全教育的手續,由生產辦統一對施工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覈,考試合格者發放《安全教育合格證》。

2.4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單位,填寫《外來安全信息登記表》,上報《hse作業計劃書》,計劃書中對風險識別、風險評價以及風險消減措施等方面的內容要全面、詳細、符合實際,經生產辦審覈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進入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3.1外來施工單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到公司生產部辦理入廠證,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的施工單位,公司生產部不予辦理入廠證。

3.2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必須按要求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如:防護衣、帽、鞋、手套、眼鏡、防毒面具等。不準穿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施工。

3.3工程開工前,要按施工總平面的佈置,安排作業棚、休息室、辦公室、攪伴站、施工材料堆場預製場地等,所有佈置必須經安全部門審覈。生產區域內嚴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

4.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危險區域(如坑、進等)必須設置危險標誌。夜間要設紅燈警示,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4.2搭建臨時建築物應提交申請,並附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報安全質量環保審批,批准後方可搭建。

4.3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員名單組織施工,不得私自僱用名單外人員。如施工單位缺少某種特種作業人員需外僱時,要事先將僱用人員名單報生產辦審批,經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入本公司。違反此規定每發現一人,個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XX元,轉包單位罰款10000元。並通報全公司,停止施工。

4.4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5凡申請特殊作業(如:動火、高空、有限作業、動土、臨時用電等)的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到生產部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按批准的時間、地點等作業,施工單位要隨身帶作業票,不得轉借他人,在接受檢查時要出示作業票,不能出示作業票或藉口在他人手中的按無票單處理,罰款1000-5000元。導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4.6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易燃液體擦洗設備、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本單位施工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任何設備零件、附件等。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或威脅時要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預以保護。

4.8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因違章給本公司造成設備損壞、財產損失、人員傷害的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所賠償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相關部門確認落實。

4.9車輛進入生產區域要安裝阻火器,按規定路線行駛,在指定位置停放。遇有異常情況要聽從統一指揮或熄火停車,嚴禁進入禁行路線。

4.10外來施工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證件(如:入廠證、安全教育合格證、焊工證等),並接受檢查,發現無證或不帶證件,按規定進行處罰,嚴重者,停止施工。

4.11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並立即通知生產部及相關部門,不得隱瞞和私自處理事故。否則,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4.12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各項條款、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局、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施工中造成嚴重後果,應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4.13本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經常檢查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是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有權對違規者進行制止、處罰、停止施工作業。並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彙報,不認真履行職責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施工完成後安全規定

5.1施工結束後,生產部根據施工過程中安全檢查、考覈結果,按照《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覈表》對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得分70分以下的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返回。綜合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5.2施工單位持《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覈表》到有關單位辦理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手續和付款手續。有關單位必須根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綜合考覈表》結果,辦理退款和付款手續。否則,由此引起後果,由責任單位負責。

5.3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足時,外來施工單位應補足。否則,本公司將從有關單位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六、附則

6.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由本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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