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前買房指的是夫妻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之前,共同或者由一方出錢買房的一種行爲。那麼下面一起來看看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吧。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1
一、有關房產的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關於婚前房產的分配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爲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2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1.1)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婚前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2021.1.1)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民法典》(2021.1.1)關於婚前買房歸屬的三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房屋爲購房人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自動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即,一方婚前按揭購買商品房,並辦理了產權證,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房貸,這種情形比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還貸,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當婚姻關係不再存續時,另一方擁有的權利僅是已付購房款的原價及利息的'返還,而不能對婚前按揭房屋升值產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張其他請求。
另一種情況是購房人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了首付款,並辦理了銀行按揭手續,但沒有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直至結婚後才辦理房屋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會要求出具夫妻約定書,並按約定辦理產權證,能有效地避免房屋產權糾紛,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家庭穩定。
還有一種情況是婚前購買房產,沒有貸款,也辦理了產權證。這種情況是否要變更產權證,追加共有人,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應慎重處理。
《民法典》(2021.1.1)對與婚前購房的規定可以說是更加明確化。有人說這樣的規定是不利於夫妻感情的,有人說這樣的規定是符合現代社會需求的,這是一個智者見智的問題。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3
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價款爲個人財產,婚後支付的房屋價款是共同財產。
2、分配時,先劃分共同財產的比例,然後再對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3、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受到永久性的保護的。
4、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償還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後一次性還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資金算作你們共同財產。
5、婚後這個房子你們共同還貸的那一部分你才擁有一般的產權。
6、婚前交首付,婚後一起還貸,可以要求將房產證改爲兩人的名字嗎?產權證上是可以加上兩個人的名字的(甚至更多人的名字)。
但是真正的產權人只有一個,其他加上去的名字都是屬於共有人,可以去產權中心辦個共有權證。
男方是在婚前買的房,做公證的時候並沒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是說女方是沒有份的,那是屬於婚前財產。
婚後女方參與還款,那可以去做個公證,那就可以把你追加成共有人,也就可以成爲共同還款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