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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機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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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司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集合15篇)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車輛出行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行車手續。

2、機動車輛按時完成日常保養,定期維修、季度檢驗和機動車總檢。

3、機動車輛嚴格執行“一日三檢”制度,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一日三檢“記錄,確保車輛安全設施的可靠性。

4、節假日期間,機動車輛實行統一的值班車證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對值班車輛進行官控,非值班車輛一律執行“三交一封”制度。

5、機動車駛出單程200km以上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辦理長途車輛安全講話單後方可出行。

6、機動車輛在進行大型物件吊裝、拉運作業前,要對車質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話,不許車輛進行“三超”作業。

7、機動車輛停放應設有專項場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做到整齊統一。

8、責任單位負責每月對機動車輛的撤職、車況檢查一次,對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車輛,按照修保計劃進行維修,保證車輛性能良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運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範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爲:《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爲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並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彙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採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爲: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設備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審覈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範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爲: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設備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審覈並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佈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範圍內的節能工作,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文件,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覈。

6、負責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與審覈、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設備、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設備、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製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數據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並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瞭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數據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並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設備管理組

①負責設備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設備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並上報設備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設備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爲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信息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設備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嚴格驗收,並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設備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於二年,並具有高中或相當於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設備包機制,檢查後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7)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

(8)設備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運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設備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週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信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設備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覈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覈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覈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佈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設備使用說明書

⑵調試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設備歷次事故記錄

⑸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

⑻大型設備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設備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項目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覈、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覈、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文件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性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設備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接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設備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爲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各部門用車及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嚴格控制費用,特對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的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車輛管理

一、機動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日常調度由行政部經理負責。遇特殊情況時由行政部統一調度。

2、公司配給專人使用的車輛,使用人因出差、探親及事假(三天以上),需將車輛停回公司,到行政部辦理交車手續。

3、機動車輛年檢、保險等手續由行政部負責辦理。駕駛員須按時將車及證件交行政部,以保證車輛按時年檢。

4、各部門需用車離開本市辦事,要提前一天(緊急公務除外)填寫《出車單》並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經理派車。

5、公司機動車輛,未經董事長同總不得擅自外借或調換。否則,車輛發生任何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6、各部門使用機動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扣車,由駕駛員本人儘快將車、證取回,罰款自行承擔。

7、汽油票應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簽字後方可報帳。

8、機動車輛被盜竊,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行政部。因行駛證一起被竊造成保險公司免賠10%的損失額,應從駕駛員工資中扣除,扣除額爲損失額的10%。

9、司機每次出車前應填寫《出車單》,用車人每次用車前查看當時里程數,用車完畢,按實際用車裏程數給司機簽字。司機每次出車後將填寫完的《出車單》交行政部審覈、保存。

二、機動車輛的保養、年檢、保險

1、保養、年檢、辦理保險工作由行政管理員完成,駕駛者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行政部。

2、機動車輛因操作不當致使機械的損壞而造成的損失,由駕駛者承擔。

3、行政部建立車輛及駕駛員檔案和定期保養維修登記薄。

三、機動車輛的維修

1、審批:車輛發生事故,立即通知行政部現場檢查。確需修理的,行政部提出意見,交董事長審批方可執行。

2、報定價:到多家維修廠瞭解、商談、確定維修價格。

3、報銷:修理發票(附修理明細表、審批表)經經辦人、行政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4、未經審批,私自將車輛送往修理廠修理,費用自行承擔(長途車除外、但應補辦手續)。

四、機動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1、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應保護好現場,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應及時趕到出事現場,並通知交警隊、保險公司及有關部門前往現場處理,肇事司機應協助行政部處理交通事故。

2、未通知行政部、交警隊前往肇事現場處理的交通事故,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的損失額(包括事故處理費用),從肇事者工資中扣除,扣除額爲交警隊事故裁決責任所承擔比例減掉保險公司的賠付額。

4、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後,由行政部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呈報。

駕駛員的管理

一、駕駛員調度

2、駕駛員由行政部統一管理、調度。

3、駕駛員未經領導同意,私自開車外出,發現一次,扣其當月工資的10%。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

二、駕駛員守則

1、駕駛員必須熟悉車輛性能情況,並保證車內配套設施完好;車內工具、配件由駕駛員自行保管,如有損壞和丟失由駕駛員賠償。

2、嚴禁無證行車、酒後行車和私自出車,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且每次違規出車,罰款100元,從駕駛員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於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覈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製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簽字並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後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籤,後交由車輛管理人審覈,由行政主管籤批,最後由董事長確認後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後,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後由用車人於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並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覈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裏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覈報支,並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籤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覈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覈籤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籤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覈查後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並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並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於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籤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籤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並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准,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纔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並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後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佔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於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爲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覈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後,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覈實後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1.公司機房及機房內服務器硬件設備、網絡設備由公司網絡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機房內服務器進機櫃的,要保證機櫃上鎖。

2.公司機房要按規定安裝空調,機房內要保持整潔、乾淨。要保證服務器、網絡設備上無積塵。

3.機房內要安裝溫溼度計、溫度要根據機房溫度變化進行適當調整,保持機房適宜機器設備正常運行的溫度。機房內要安裝滅火器、煙霧感應器、報警器等安全設備,保證機房處於安全狀態。

4.機房門窗要保持封閉狀態,防止外部灰塵進入機房。

5.非機房管理人員進出機房要申請主管領導批准,並填寫進出機房登記表方可進出。

6.進入機房要注意保持機房內衛生,禁止在機房內抽菸、吃東西、亂扔紙屑等雜物。

7.離開機房時要仔細檢查,確保窗戶關閉、房門上鎖,人走燈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要加強各類機動車輛的維修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加強駕駛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務質量與水平,確保順利完成各項行車準備,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章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運行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條各種機動車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統一控制使用,並負責車輛的申領牌照、驗車、更新等事宜。

第五條公司機動車輛的使用應堅持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源,方和滿足工作需要,確保公司領導用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車輛。凡路線較近、乘坐公交車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六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公司《用車登記》,並於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車時,將根據路線長短、攜運物品、《用車登記》送交的時間先後等情況進行合理調配、統一安排,並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第八條如遇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可由用車人向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口頭申請。經情況覈實後,行政人事部可以臨時調整用車,並由該負責人直接通知駕駛員,說明用車人、用車時間、地點和路線。緊急用車人事後應補填《用車登記》,並由駕駛員於第二天交辦公室保存。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憑《用車登記》出車,用車人不可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第十條專職駕駛員出車前後應認真做好車況的檢查工作,並在《用車登記》備註中予以註明。

第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婚喪等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司車輛時,一般應儘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工作用車的情況下,行政人事部將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外借機動車輛,應由我位安排駕駛員駕駛,有特殊要求的,必須經地產常務副總經理批准,簽訂有關協議,並由駕駛員做好車輛的交接手。外借車輛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車位自行解決,或收取汽油費(票)。外借期間車輛若有損壞,由借車位負責修復,並酌賠損失。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的年度檢查,須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並做好檔案記錄。

第三章機動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第十四條要加強機動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雨後須及時清洗擦拭,車身常打蠟、座套常換洗,保持良好車況和整體清潔。

第十五條各種車輛的大、中、小維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駕駛員不得擅自聯繫修理和自己採購配件。

第十六條車輛的一、二級保養,由駕駛員按實際行駛公里數或規定時間進行。一般一級保養爲10000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條公司每年進行一次車況考覈評定,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第四章機動車輛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司領導用車須確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應於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十九條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門送交用車時間的先後安排用車。如遇緊急要車,可臨時調整,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路程較近、公交車輛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二十條駕駛員須憑《用車》出車,無《用車》的一律不得出車。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喪事等特殊情況需借用車輛,一般應提前1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公司工作用車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將予安排。

第五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條例》、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駕駛員操作規程,保證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規定的安全學習活動。學習出席率必須達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競賽及審證期間則不低於90%。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應遵守市公安局規定的年度審證制度,無故逾期不辦致使駕駛證自行失效的,後果自負。因保管不善而遺失駕駛證、行車證及車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補辦各種手,補證費自理。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必須注意自身儀表舉止,講禮貌,守紀律,從調度,文明行車;不得公車私開,不得索要禮品和其他費用(收受禮品一律上交公司)。無出車任務時,須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條車輛行駛途中發生各種事故,駕駛員不得私自處理,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凡涉及人事故,須主動及時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如拖延不報,造成後果自負。

第六章安全行車

第二十七條爲加強安全行車管理,駕駛員須做到:

1、遵紀守法。行駛途中,禮讓三分,不超速,不超載,不強行超車。

2、出車前須全面檢查車況,作好各項行車準備工作,不帶故障出車。

3、行車時要集中思,不和乘客閒談,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準叼着煙開車。

4、上班時間不喝酒,參加宴請不喝酒,有值班任務時不喝酒。

第二十八條、附則:

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爲了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合理調度機動車輛,確保公司的正常運行,對公司機動車輛使用特作如下規定:

一、司機工作守則

1、公司司機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安全行車的有關規定,嚴禁酒後開車。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司機個人承擔。

2、司機要堅守崗位,做好隨叫隨到,並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

3、車輛由指定司機駕駛,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交給他人駕駛。否則,將追究司機責任,一切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4、做好出車前的車輛檢查工作,保證順利出車。

二、用車管理

1、公司車輛由綜合辦調度。

2、車輛應保證公司領導的工作用車和各部門行政業務用車。

3、各部門用車須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填寫《派車單》,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交綜合辦批准後,方可出車。如遇特殊情況,未提前申請且事情緊急,用車部門應由部門經理寫明理由,再由綜合辦進行調配。

4、各部門外出辦事,原則上由綜合辦安排車輛,無車安排時,經副總經理批准,可乘坐出租車,公司給予報銷出租車費。

5、各部門在填寫《派車單》之前,應先在本部門內做好用車的協調工作,能夠一起辦理或搭車辦理的,儘量一同用車。

6、在出現用車衝突的情況下,綜合辦按事情的重要程度、距離遠近安排車輛。

7、凡用車單位,必須按批准用車路線、地點行車,不得私自更改行車路線,特殊情況需要改的,要在《派車單》上說明理由。

8、司機應實事求是填寫《派車單》內容(時間/行車裏程),不得弄虛作假,並認真保管,月底進行彙總。

9、綜合辦根據《派車單》所填數據計算各部門用車量並考覈司機工作量。

三、車輛使用

1、公司綜合辦爲公司車輛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年檢、維修、保養、交通安全管理及各種稅費的繳納。

2、公司車輛一般情況下由專職司機駕駛,遇特殊情況,持有駕駛執照,且經過公司專職司機路考合格,備案後的非專職司機有資格在本市內駕駛車輛。

3、有資格駕駛車輛的非專職司機在駕駛車輛前,須與專職司機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車輛外觀、燈光、儀表、剎車。車輛用畢後,按上述程序交接,並申明在用車途中有無故障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未按照程序交接,發現問題,車輛在誰手中,由誰承擔責任。

4、公司車輛若需離京行駛(含遠郊區縣),須經副總經理批准,否則記過失一次。

四、保險與賠償

1、公司車輛按規定辦理各種保險。

2、車輛外出均應在正規停車場停放,停車費憑收據報銷。

3、如發生交通意外,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條款先行賠償。賠償費不足之部分,根據責任情況,分別由公司及駕駛員個人負擔:

我方全部責任:公司30%個人70%

雙方責任:公司70%個人30%

我方次要責任:公司90%個人10%

我方無責任:公司100%

4、如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條款予以賠償。同時,將丟失車輛的原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後的淨值與賠償費相抵,如賠償費不足該車折舊後的淨值時,差額部分由丟車人負擔。

第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

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銷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

1、所有司機出車前,需檢查好車輛及攜帶相關證件。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司機出車前需填寫好當日出車記錄(注:當日出車司機若被電子眼抓拍或由於個人違章導致的罰款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車內不準吸菸 。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給予制止。

第十二條:

司機上班前嚴禁飲酒(包括所有酒精飲料)。下班後及時休息,保證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駕駛車輛。

第十三條:

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司機室待命,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客服調度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

司機對客服調度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門主管反映。

第十六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客服調度人員,並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

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客服調度人員的電話,應儘快回覆。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覆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

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規定車位上,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

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

車管人員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覈。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上報公司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開除處理。

機動車輛(主要有剷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爲確保安全行駛,規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淨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釐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淨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經公司經理室研究,現將《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希共同遵照執行。在實施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反映,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附:《派車單》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抄報:集團公司辦公室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二0xx年九月十七日發

(共印22份)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

爲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現根據本公司實際制訂本規定,供公司員工遵照執行。

一、公司現有粵xxx汽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未經辦公室同意及公司領導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派車或用車。

二、機動車輛使用範圍

xxx汽車以督察巡檢爲主,必要時可作爲公司及各管理處的公務用車。

三、用車規定

1、督察巡檢需用車,由督察隊填寫《派車單》,經保安大隊負責人確認後送辦公室批准,由辦公室派車。

2、申請公務用車必須二人以上外出辦事,由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報辦公室,辦公室請示公司鄭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派車。

3、公司所有員工一律不準因私事使有公車,違反者每次將處以1000元罰款。

四、駕駛規定

1、機動車輛由專職駕駛員駕駛,按指定地點停放,未經批准不得私自出車。

2、駕駛員應服從辦公室的管理和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車輛,如因違章駕駛受交警部門扣證或罰款處理,一律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駕駛員應認真做好汽車維護保養,出現故障要及時向辦公室報修。

4、公司汽車的汽油、維修、保養、保險、年審、運管、養路等費用由辦公室審覈及辦理,駕駛證年審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壞,由肇事者自負交通事故責任及一切相關費用,並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六、本規定自二0xx年九月十七日起實施。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第一章目的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爲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行爲規範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幹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相關領導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准,專車司機須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如遇晚間駕車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文件,司機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4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隨車運送物品時,司機應主動幫助公事人員。

爲加強公司機械設備的合理應用與管理,本着節約公司開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的原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有關機械設備採購、檢修、保養、週轉、使用等的管理制度。

1.機械設備採購管理制度

1.1大型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進行採購。

1.2由機械設備需用部門做出機械設備需用計劃,上報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1.3由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制訂機械設備採購計劃,上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

1.4由機械設備專業人員進行市場調研分析,將調查信息彙總上報公司主管經理,確定供貨廠家。

1.5由機械設備採購人員簽定機械設備採購合同,並負責合同的管理。

1.6機械設備購入後,由機械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清點驗收,並同廠家專業人員一起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檢測、調試、交接工作。

1.7機械設備購入後,由機械設備管理員辦理機械設備的入庫手續,並建立設備臺帳,建立設備檔案。

2.機械設備檢修制度

2.1日常檢查維修:

(1)機械維修人員每天要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巡檢。

(2)對機械設備鬆動的零部件要及時緊固、調整。

(3)對機械設備的制動裝置,安全裝置要重點檢查(如塔機的剎車片、限位器、捲揚機的剎車帶等)。

(4)對風險性較高的零部件、易損件要重點檢查。(如起重鋼絲繩、塔機地腳螺栓,高強連接螺栓等)。

(5)發現機械零部件破損或有缺陷,已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修復或更換。

(6)發現機械設備運轉異常或出現異常噪音,要立即停機檢查,異常情況排除後,機械方能准許重新使用。

(7)機械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機械維修人員不能解決時,要立即向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彙報。

2.2中修:機械設備從施工現場返回倉庫或轉運到其他施工現場時,機械維修人員要對該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

(1)機械局部磨損:對機械進行局部解體,排除故障或修補磨損部位。

(2)檢查潤滑油:

①清除油內雜質。

②如出現渾濁及變質時,要更換潤滑油。

(3)檢查機械其它部位,進行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2.3大修:機械出現整機磨損較大或機械故障嚴重時,要對機械進行大修。

(1)整機全部解體,對磨損部位進行修復,對損壞的零部件或局部機體進行維修或更換。

(2)更換潤滑油。

(3)機體清除污物和鏽蝕,整機進行噴漆防腐處理。

3.機械設備保養制度

3.1機械設備使用部門必須對機械設備按時進行保養。

(1)開機保養

①機械運轉前,由機械操作人員檢查機械需要潤滑的部位,如缺少潤滑油脂,需及時塗注潤滑油脂。(如外露傳動齒輪、滑輪、滑軌等)。

②機械連續運轉工作時,每隔六小時,要塗注潤滑油脂一次。

③機械設備有注油孔的潤滑部位,每隔24小時,檢查注油一次。

④有強制潤滑部位的機械,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機械操作使用要求進行潤滑(如js系列攪拌機、混凝土輸送泵等)。

(2)停機保養

①機械停機後,機械操作人員要對機械進行清潔工作,清除機械的內外雜物,並做好機械的潤滑、防腐工作。

②機械零部件如出現鬆動和移位,機械操作人員需配合機械維修人員進行機械零部件的緊固和調整工作。

3.2機械設備停止使用,在施工現場存放或返回設備倉庫後,機械使用部門或機械設備管理部門要對封存設備進行庫存保養。

(1)機械維修人員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進行整機防腐蝕處理,合格後才能登記入庫。

(2)機械如露天存放,經防腐處理後,要對機械進行苫蓋。重要部位需苫蓋嚴密(如配電櫃、電機等)。

4.機械設備週轉管理制度

4.1施工部門需用機械設備時,需提出設備使用申請,上報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機械設備管理部門上報主管經理,審批後,機械設備方可調出。設備使用部門與設備管理部門辦理設備調出手續,要有出庫單。

4.2機械設備在兩個施工部門之間調轉時,兩個施工部門分別要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設備的調出和調入手續,以出庫單、入庫單據爲準。

4.3嚴禁私下轉借、調轉機械設備,如出現部門之問私下轉借或調轉機械設備的情況,公司要嚴格處罰。造成機械設備丟失、損壞的,責任方要按價賠償。

4.4機械設備返回入庫時,使用部門要到設備管理部門辦理入庫手續,要有設備入庫單。

4.5機械設備調出時,設備部門要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合格。

4.6機械設備返回時,使用部門要保證機械設備的零部件齊全,並沒有非正常損壞現象。

5.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5.1機械設備所有權屬於公司,施工單位有使用權。

5.2備在施工單位使用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維修保養制度,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機管員每天要有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5.3單位機管員每天瞄頁喇刪捅斃酎指亍i(嫁》t作,保證機械設備的安芻≥使用。

5.4大型起重運輸設備和大型混凝土設備(如塔吊、攪拌站等)必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有交接班記錄。

5.5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各施工項目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檢查評t;l-e作,並不定期對各項目部的機械設備進行抽查,對不按公司制度愛護公司機械設備的施工部門要進行處罰。

5.6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零部件丟失或非正常損壞,使用部門要按價賠償。

5.7妥善管理好機械設備檔案資料,如發生機械事故或進行了機械大、中修理,要詳細記錄歸檔。

5.8機械設備要嚴格遵守機械設備安全使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帶病運行或野蠻操作。

5.9機械設備使用時,操作人員要定人、定機、定崗,嚴禁無證上崗和無證操作。

5.10 起重運輸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需由設備管理部門聘請有相應資質的拆裝隊伍來完成。

5.11 機械設備因無法正常使用而需要報廢時,需由專業機械技術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技術鑑定,並由設備管理部門做出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上報公司,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機械設備方可報廢,由設備管理部門覈銷該設備臺帳,封存該設備檔案。

6.設備部門工作指導方針

6.1以人爲本,團結同志,工作認真,嚴肅活潑,全力抓好公司的.機械設備管理,爲施工生產做好機械設備方面的服務工作。

6.2設備部fi t作目標

(l)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保證及時爲施工部門提供機械設備,合格率100%。

(3)保證機械設備全年無惡性機械事故。

(4)保證爲施工部門做好機械設備的技術支持工作。

6.3設備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公司主管經理領導,負責公司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機械設備的調配、運轉工作。

(3)負責機械設備維修保養的管理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庫存的管理工作。

(5)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及零部件採購的管理工作。

6.4設備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設備部門領導下,負責公司機械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質量的檢查。

(3)負責機械設備的技術革新改造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及零部件採購質量的檢查。

(5)負責機械人員的培訓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檔案的建立及技術資料的補充工作。

6.5設備採購員崗位職責

(1)在設備部門領導下,負責公司機械設備及零配件的採購工作。

(2)負責機械設備及零配件採購的前期的市場調研,統計和分析。

(3)負責簽訂並管理採購合同。

(4)負責採購物品的運輸工作。

(5)負責採購物品的檢查、清點、安裝、調試和交接工作。

(6)負責辦理採購物品的入庫工作。

6.6設備管理員崗位職責

(1)在設備部門領導下,負責機械設備運轉狀態的監控工作。

(2)每月對在用機械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檢查和評定。

(3)不定期對機械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抽查和評定。

(4)對機管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5)對庫存閒置設備狀態進行監控。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杜絕和減少各類車輛設備、交通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證安全生產。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級安全部門、機電物資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要按職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並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集團各成員企業對其所購置的機動車輛,及其對所屬勞務組織、分包隊伍以及租賃的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章相關職責

第四條安全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1、歸口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3、負責車輛傷害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對駕駛員持證上崗、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負責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負責組織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操作證的取證和複審,以及駕駛員駕駛執照、從業執照的年審工作;

5、負責機動車輛戶籍管理;

6、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7、負責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五條機電物資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機電物資部職責:

1、歸口集團公司機動車輛的實物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3、組織或參與重大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機電物資管理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安全操作堆積及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設備安全運行及機動車輛設備管理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3、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4、負責機動車輛的技術、安全鑑定及管理;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檔案;

6、負責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機動車輛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7、組織或參與機動車輛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負責指導、協助用人單位招聘機動車輛駕駛員;

2、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工作;

3、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試用、錄用、解聘工作;

2、負責建立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

3、協助、配合安全部門做好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培訓及考覈工作;

4、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七條各單位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各類費用的收繳、籌集,並監督落實。

第八條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所屬單位(項目部、廠隊)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並適時建立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2、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聘用、解聘信息資料的提供;

4、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和落實工作;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檔案;

6、負責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

7、參與機動車輛設備事故及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及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三章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要堅持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制度,保證車輛安全裝置、零部件等齊全完好,車輛正常運行。

第十條建立並完善機動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出廠合格證及車輛性能的相關證明、說明書等,車輛維護、檢修、自檢記錄,車輛改裝、改型記錄,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審驗記錄等)。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實行機動車輛、駕駛人員集中管理、統一調配製度。杜絕私自開車,無證駕駛,公車私用,亂停亂放等現象,規範管理,減少違章違紀行爲。

第十二條停車場所要按規定劃出停車區域和通道線,保持道路暢通,並配有專(兼)職人員管理。

第十三條禁止盛裝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與其它車輛混合停放。

第十四條機動車輛和停車場所應按規定配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並有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特種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廠內車輛運輸,要嚴格執行《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公路運輸及特殊運輸(超長、超高、超寬)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個體車輛不準在任何單位掛靠和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車籍證明和證件及上繳各類規費。

第十八條對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動車輛要強制報廢,並及時辦理報廢、回收、銷戶手續。特殊情況需繼續使用的車輛必須報車籍所在地的車輛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的車輛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凡機動車輛產權關係發生變化(如轉讓、變賣等)時,應及時到車籍所地的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戶籍或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對機動車輛實行承包、租賃和使用外單位車輛的單位,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將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駕駛員實行聘任制,經資審、考試、考覈、試用後,擇優錄用。不得以各種理由不實行公開招聘。

第二十二條招聘錄用駕駛員的基本條件:

(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和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大型施工生產車輛,應同時持有集團公司核發的《設備操作證》;

營運性運輸車輛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並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齡;

大客車及危險物品運輸的駕駛員應取得國家規定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

(二)身體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無妨礙駕駛機動車輛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三)經理論和實際考覈,駕駛技術滿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職業道德,一年內無違章及其它不良記錄;

(五)試用期至少3個月,且試用期間無肇事,無違章違紀行爲;

(六)愛護設備,精心保養,且滿足使用單位其它規定要求。第二十三條對上崗駕駛員的要求:

1、駕駛員要根據招聘單位錄用後所確定的車型,儘早熟悉指定車輛的設備性能,掌握車輛駕駛技術;

2、駕駛員對駕駛的車輛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勤保養,勤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開“湊合車”、“帶病車”;

3、駕駛員要具有良好的駕駛作風和職業習慣,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違章駕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將車輛交給無證、無關人員駕駛。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對不遵章守紀、不服從管理、缺乏職業道德且性質惡劣及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操作證等審驗不合格的駕駛員實行解聘。

第二十五條聘用駕駛員單位要建立健全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包括駕駛員個人簡歷,駕駛執照、從業執照、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複審記錄,安全培訓記錄,表彰獎勵、違章違紀、肇事處罰記錄,聘用及解聘記錄等)。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接受集團公司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部門要參照機動車輛的管理職責,針對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規定,明確責任,落實好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每年12月26日前將機動車輛明細臺帳(含新增、報廢、戶籍變更車輛)(見附表)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自行作廢。

第三十條本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處,以國家規定爲準。與集團公司有關文件年牴觸處,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質量安全保證部。

一、總則

(一)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及要求,全面加強機電設備管理,確保設備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對設備從購置到閒置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設備臺帳,加強現場監察管理,及時調劑設備的使用、變更設備流動帳,做到賬、物相符,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三)機電部作爲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公司機電副總的領導下,對公司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及小型低值和不納入固定資產的設備,全部納入機電設備管理範圍,建立設備管理檔案臺帳,並建立設備軟件管理系統。

(四)機電部在設備管理調劑和使用上,有權對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考覈,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專人(可兼職)對設備管理負責,對單位的設備使用情況,做到底數清、賬物符,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五)在設備管理上做到減少閒置、積壓、浪費,杜絕設備的重複購置,確保設備驗收質量、設備檔案齊全。

(六)對增置新設備,機電部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副總召集財務、技術、使用部門進行經濟技術論證,本着結合實踐、發展生產、產業升級等要求,制定、下達設備年度購置計劃,並組織設備到貨驗收、入賬、發放等工作。

(七)機電部應制定公司設備包機管理體系,年度檢修計劃,大型設備週期測試安排,季節性測試安排,並負責檢查監督和考覈。

二、設備前期管理規定

(一)設備選型與購置

1、爲防止設備的重複購置,造成新的閒置、積壓,各單位的設備需求或維簡計劃申請,報機電部,機電部根據各單位上報計劃負責平衡,能調劑的進行調劑。

2、大、中型設備的選型、招、評標,購置及改造工藝,由機電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參加,必須選型的通用性、標準化和符合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必須杜絕選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3、公司所需購置的設備材料計劃,由各單位在每月25日前將設備購置計劃及購置範圍分別報機電部和供應部,機電部和供應部根據設備及材料購置計劃及時按時按質的完成購置計劃,不得擅自更改計劃內容,如不能按計劃內容完成,按責任進行考覈。

4、爲確保公司的設備質量管理,避免資產流失造成經濟損失,規定所有設備購置的結賬,必須由機電部出具驗收合格單,加蓋機電部公章,並經機電部部長簽字,以證明設備已驗收合格。

(二)、設備到貨驗收

1、設備到貨後,設備驗收人員由機電部、供應部、使用單位三方共同驗收。驗收主要內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臺數及技術數據是否符合要求,資料、工具、設備部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填寫設備到貨驗收單,驗收人員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參加驗收部門存檔一份備查。

2、設備驗收合格後,機電部及時編好設備號,同時建臺賬、彙總賬、流動賬、庫存賬、設備卡片,做到填寫數據準確、齊全、字跡工整。

3、凡新到貨設備的圖紙、產品說明書、裝箱單、合格證等技術資料一式三份,由機電部驗收登記後存檔一份,使用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存檔資料由機電部統一登記保管,其他單位需要時,可向主管人員借用,並按時歸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扣留和發放。

(三)設備出入庫管理

1、供應部設備庫要設專人管理,未經機電部許可,其他部門不準私自查看、提取設備,設備做到賬、物相符。

2、各隊需要設備時,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設備申請單,寫清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機電部組織主管審批後開出庫手續一式三份。

3、設備出庫後及時更改設備庫存賬和設備移動賬,使用單位及時建立賬卡管理,無設備編號的設備不準下井安裝使用,一經發現給予單位和相關人員200元以上罰款。

(四)設備技術檔案管理

1、機電部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所有機電設備的臺賬、流動賬、彙總賬及產品說明書、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等資料。

2、機電部要設專人管理好設備技術檔案,單位因生產需要技術檔案時,必須經組管領導批准,並打借條。借用設備技術檔案的單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時送回機電部,不得損壞、丟失、塗改。

三、設備審批、調撥管理規定

爲了進一步加強設備審批調撥管理,保證設備合理化利用,杜絕浪費,降低成本,做到設備的日清月結,加大設備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爲生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單位要根據設備需求的實際情況到機電部辦理調撥單,調撥單一式三份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必須有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出單位一份,調入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未經機電部辦理調撥手續,私自調撥設備的處以500元罰款。

(二)機電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設備進行覈查、清點,對積壓不用的設備進行調配,各個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部對設備的調配工作,單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三)各單位要認真保管,合理使用設備,防止人爲的損壞和不合理的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四)各單位備用設備要碼放整齊,不得隨處亂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規定碼放的,由機電部出具整改通知單。逾期不整改的,由機電部出具罰款單。設備配件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厲行節約。

(五)各單位所用的設備、配件要正確合理使用,檢修或更換部件後,不用的配件要及時交給保管員。如亂扔亂放造成埋沒丟失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六)對於16mm2以上的電纜回收不準斷有齊口,未經機電部或值班領導批准,嚴禁私自截斷。回收後要及時交出,發現一個齊口或不及時交出,給予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款。

(七)使用的鋼絲繩,不準打彎或背繩損壞,發現一次按損壞的長度根據單價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要做好日常保養維護,機電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八)實行交舊領新的物料,各單位要根據地面物料保管員出具的驗收單到調度室審批材料,否則不予支領。

三、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電設備及備件的發放管理

1、各生產單位必須憑據機電部開出的設備、備件供應支領單到指定地點提取設備、備件,並且將該設備、備件通知單由支領人簽字後回機電部,由機電部及時入賬。

2、緊缺設備、備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點備用,爲避免發生機電事故而影響生產,機電部要落實設備使用週期制管理,由單位進行落實,規定設備、備件使用的時間期限,定期更換檢修,避免因設備損壞事故而造成停產。

3、如特殊情況,井下使用單位必須報請公司調度室,調度室請示有關領導後可以支領,第二天使用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申請單補辦手續交機電部。

(二)設備備件上井驗收、存放管理

1、基層單位拆除機電設備,上井後填報設備明細送交機電部,由設備驗收人員指定地點組織驗收,設備接收單位和原設備使用單位參加。

2、驗收標準,所有帶號設備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種型號聯軸節、各種規格機尾軸、盲軸、鏈輪、各種型號的皮帶滾筒、各種規格的機頭箱、溜槽、齒條、連接筒、皮帶機頭機尾構件、液壓支架、側護板、皮帶縱梁、託輥架)不允許丟失。

3、電氣設備驗收標準:用螺絲(栓)堅固的防爆部件,螺絲(栓)必須齊全緊固,止口結構的防爆部件,必須將轉蓋合好,並上好閉鎖栓,不允許敞蓋上井。

4、設備驗收後,接收單位開設備接收交機電部。對設備、備件丟失由機電部開據丟失、損壞通知單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如有分歧,由機電部平衡解決。

5、各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部搞好設備驗收工作,凡接到機電部通知後,不及時參加驗收工作的,按單方驗收結果爲準,並對單位予以考覈。

(三)設備現場管理

1、爲了掌握設備動態,機電部要做到賬、物、牌相符,底數清(井上移動設備需繪製安裝使用分佈圖,隨設備移動變更圖紙),設備管理人員對所分管的設備要經常巡查使用情況。

2、設備管理員對移動設備做到每週一次循環檢查,固定設備最少每月一次循環檢查,機電部對使用單位每月查賬一次,全公司設備半年一次清查,並做好清查標記。

3、機電部要嚴格執行設備積壓,回收,丟失損壞獎罰制度,發生設備損壞、丟失填寫分析報告單位,由機電部組織分析追究責任者,按制度考覈,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領導處理。

4、設備使用過程中嚴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對臨時性拆套需經機電副總批准,並限期指定專人負責恢復,日常使用維修按設備管理獎懲辦法給予考覈。

5、井下設備存放必須集中上架碼放,掛牌管理,對須上井設備必須集中存放上井標誌,運輸過程必須要保護設備,不許野蠻運輸,避免設備的丟失損壞。

6、在生產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的設備、備件要及時上井,否則視爲設備、備件積壓,進行考覈處理。

7、如有特殊情況,設備、備件使用單位不能及時將設備、備件回收上井時,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需要寬限的時間,報機電部備案,在批准的寬限時間內可以不按積壓處理。

8、不能及時回收上井設備、備件,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允許出現丟失、損壞、水淹、埋壓、掛好回收牌。

(四)、設備移交驗收管理

1、井下設備移交、驗收,由機電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

2、使用單位按設備賬,清點好設備,移交過程中,使用單位、承接單位和設備管理人員,認真核對設備的數量、配件及設備完好情況,全部驗收並填寫設備移交單及時過賬。

3、對設備、配件移交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根據《設備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進行考覈,對於移交順利、無丟失損壞並及時交付機電部,認真填寫移交單。

4、對於組裝和解體移動的設備,要在未解體前將各部件清點齊全,使用單位、接收單位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過賬要求名稱一致。如未經領導同意,私自解體出現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如需上井檢修由使用單位護送上井移交。

五、設備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

(一)、凡井下停用設備(特殊情況經公司機電副總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設備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考覈:

1、整個工作面設備回收上井考覈。因這種情況設備數量大,涉及面廣,因此回收期限按有關規定部門的規定日期考覈,對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務的,由公司調度室和機電部提出考覈辦法。

2、對零星更換設備的考覈。其考覈期限爲設備下井之日起四日內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回收上井交庫,否則,每延長一天每臺罰款50元,每個組件罰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設備,零部件要齊全,交庫時回收單位、機電部、接收單位三方驗收,對所丟失的部件、損壞部件,按《丟失、損壞設備零部件考覈款明細》考覈。

(三)、杜絕設備零部件回收過程中“無主”現象的發生。設備零部件散落在運輸巷、坡頭、斜巷等處的區域,誰主管誰負責回收,或者由調度室指定負責單位,並追蹤責任單位進行考覈。

(四)皮帶機縱梁、h架、運輸機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單位要認真清點檢查分類,然後按設備組指定地點回收交庫。

(五)整體皮帶機回收上井,由調度室、機電部、使用單位三方驗收,無問題後設備組予以消賬,丟失零部件的按規定考覈。

六、設備的維修、保管規定

(一)設備井上移交由機電部組織,移交單位雙方簽字生效。

(二)加強設備檢修質量管理,如出現設備檢修質量問題,按設備原值或事故影響程度,分析考覈單位和責任人。

(三)供應部應對地面接收後的設備,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需入庫或廠房保存的設備,必須按要求保存好,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分別給予處罰。

(四)各單位需地面存放的閒置、報廢、待修等設備,必須按設備存放要求保管好,並報機電部備案,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予以處罰。

七、防爆設備入井前的管理規定

(一)、新購進的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必須具有有效的“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產品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二)、新設備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設備進行防爆性能及電氣性能的驗收。合格後,由機電部簽發入井合格證方可發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電氣設備嚴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變電室、泵房、主要架線機車運輸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設備入井使用時,必須由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上報機電部,並報機電副總審批,獲准審批後方可入井使用。

八、機電設備井下使用的管理規定

各單位井下機電設備管理要求:

1、電纜吊掛完好率、小型電器完好率要達到95%。

2、井下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機電設備都要實行包機責任制管理,做到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4、在用機電設備要保持完好狀態運行,設備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隨意用它物取代,同時要搞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

5、井下各單位未經機電部批准,嚴禁私自用電。

6、井下設備的調撥、回收應到機電部辦理相關手續,不得私自進行。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爲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於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週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後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爲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爲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並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並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裏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範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繫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繫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繫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覆,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後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後纔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後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彙報,並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後,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後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覈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後,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並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並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並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並把底單帶回店內核對。否則造成後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繫好物流並談好運費後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後,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儘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衝突。

十三對於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並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註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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